奋达科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2017-11-30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7-104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
及部分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奋达科技”)于 2017
年 11 月 29 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书面通知:基于对
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其内在价值的认可,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切实保护
中小股东利益,计划自 2017 年 11 月 30 日起 20 个交易日内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
易方式增持不少于 300 万股奋达科技股票。相关情况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增持实施主体包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肖奋先生;董事、副总经
理肖勇先生。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相关主体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或身份 目前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肖奋 董事长、控股股东 555,221,740 37.50
2 肖勇 董事、副总经理 50,221,318 3.39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其内在价值的认可,为维
护资本市场稳定,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2、增持股份性质:无限售条件流通 A 股;
3、增持数量:两人共计增持不少于 300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20%;
4、增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增持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 元/股;
6、实施期限:自 2017 年 11 月 30 日起 20 个交易日内;
7、资金安排:增持主体自有或自筹资金。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
股股东发生变化。
2、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3、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的相关规定,
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1、本次增持属于上述增持主体的个人行为,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投资建
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增持存在因公司股价持续超出增持计划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增持
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