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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奋达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2019-04-2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独立财务顾问”)作
为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奋达科技”、“公司”、“上市公司”)向
文忠泽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及中小板信息披露相关要求
等,对本次重组配套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
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372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
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文忠泽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的
核准,奋达科技获准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91,000 万元。
    2017 年 9 月 21 日,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CAC 证验
字[2017]0100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7 年 9 月 20 日,中信建投已收
到本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共人民币 909,999,987.12 元,上述款项已存入中信建投
在中信银行北京西单支行开立的 7112310182700000774 账户。
    2017 年 9 月 22 日,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CAC 证验
字[2017]0101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7 年 9 月 21 日止,奋达科技已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7,357,512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09,999,987.12 元,扣
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27,025,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882,974,987.12
元。
       (二)2018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根据《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等发行申请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
集资金的用途如下:

                                     1
   序号                                 项目                  金额(万元)
    1          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86,850.00
    2          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                  4,150.00
                               合计                                 91,000.00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                                                 882,974,987.12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883,328,396.43
    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868,500,606.40
          本年度使用金额                                      14,827,790.03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                                               353,409.31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配套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中相关条款的规定,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上述
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
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不存在余额。
    三、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2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91,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805.2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482.7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482.78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1,035.3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63%
承诺投资   是否已                                                                                                                  项目可行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                                  是否达
项目和超   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              性是否发
                                                            计投入金额    进度(%)(3)                                  到预计
募资金投   目(含部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使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生重大变
                                                                (2)         =(2)/(1)                                     效益
  向       分变更)                                                                                                                     化
承诺投资
项目
支付本次
交易的现       否     86,850.00   86,850.00         -        86,850.06       100.00                         24,779.13     否           否
金对价                                                                                     募集资金已于
支付本次                                                                                 2017 年 10 月全
交易的中                                                                                 部支付给富诚达
介机构费       否     4,150.00     2,702.50     322.50        2,702.50       100.00          原股东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用及相关
税费
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       否            -     1,482.78     1,482.78      1,482.78       100.00
金
承诺投资
                      91,000.00   91,035.28     1,805.28     91,035.34         —
项目小计


                                                                   3
超募资金
投向小计
  合计                91,000.00     91,035.28   1,805.28     91,035.34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
                                   无
和原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
                                   无
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
                                   不适用
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
                                   不适用
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
                                   不适用
况
                                   2018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3,225,000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情况
                                   目的自筹资金
                                   2018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富诚达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节余募
情况
                                   集资金 1482.78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
                                   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 1,769.94 万元,主要系中介结构费用节省形成。
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无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或其他情况




                                                                   4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说明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五、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临时),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富诚达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
1482.78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使用节余募集配套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已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上市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七、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鉴证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
告》(瑞华核字[2019]48280009 号),认为: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
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
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
有关规定编制。
    八、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2018 年度,上市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规定的情况。
                                     5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伍春雷            彭 欢           徐 洋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