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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奋达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2-20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提交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在认真询问、积极调
查与沟通的基础上,现就议案所涉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罢免公司董事的事项
    合并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文忠泽、董小林、张敬明、深圳市富众达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请罢免肖奋、肖勇、肖韵的公司董事资格理由不充

足、不合理,将对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治理产生不利影响,不符合公司持续稳定
发展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反对罢免肖奋、肖勇、肖韵的公司董事职务。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周玉华、宁清华、王岩
                                                       2020 年 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