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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大爆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计报告》的复核报告2017-04-22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计
              报告》的复核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一七年四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计报告》的复核报告



                                              目          录
一、      审计基本情况 ............................................................................... 3-4

二、      复核内容 .......................................................................................... 4

三、 复核工作过程 .................................................................................. 5

四、 复核结论 .......................................................................................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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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计报告》的复核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计
                               报告》的复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7]第 ZC10393 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所”)接受广东

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大爆破”、“委托方”)委托,就宏

大爆破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涟邵建工”)42.05%股权,发行股份购买福建省新华都

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都工程”)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

金之经济行为,对所涉及的涟邵建工和新华都工程财务报表和模拟财务

报表,包括 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7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和模拟合并及公司资

产负债表、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 1-7 月、2015 年度的合并及

公司利润表和模拟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

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和模拟财务报表附注实施了

审计,出具了《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3 年-2015

年 7 月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 410610 号)、《湖南涟邵建设工

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3 年度-2015 年 7 月模拟审计报告》(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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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计报告》的复核报告



师报字[2015]第 410615 号)、《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 2013-2015 年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 410285 号)、《湖南涟

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3-2015 年模拟审计报告》(信会

师 报 字 [2016] 第 410286 号 )、《 福 建 省 新 华 都 工 程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13-2015 年 7 月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 410611 号)、《福建

省新华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13 年度-2015 年 7 月模拟审计报告》(信

会师报字[2015]第 410613 号)、《福建省新华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13-2015 年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 410284 号)、《福建省新

华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13-2015 年模拟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6]

第 410287 号)。同时对所涉及的宏大爆破财务报表和备考合并财务报

表,包括 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3 年度、2014 年

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

表、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实施了审计,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7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备考合并资产

负债表、2014 年度、2015 年 1-7 月、2015 年度的备考合并利润表以及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实施了审阅,出具了《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

司 2013 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4]第 410076 号)、《广东宏大

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 410225

号)、《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

[2016]第 410090 号)《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7]第 ZC10101 号)、《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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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15 年 7 月审阅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 410612 号)、《广东

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2014-2015 年审阅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

410288 号)。

     我所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6 年修订)》、《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及相关审计准则要求,

依据《发行监管问答-在审首发企业中介机构被行政处罚、更换等的处

理》(2016 年 12 月 9 日修订)的规定,对宏大爆破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的审计报告及审阅报告及相关资料指派与出具上述审计报告和审阅报

告无关的人员,对上述审计报告及审阅报告履行必要的复核程序,并出

具本复核报告。


     一、 审计基本情况

     (一)审计范围及审计期间

     审计范围是对涟邵建工和新华都工程的财务报表,包括 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7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

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和模拟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3 年度、

2014 年度、2015 年 1-7 月、201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和模拟合并

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和模拟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对宏大爆破财务报表和备考财务报表,包括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

公司资产负债表、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的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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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7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2014

年度、2015 年 1-7 月、2015 年度的备考合并利润表以及备考合并财务

报表附注进行审阅,并出具审阅报告。

       (二)审计/审阅意见

       经审计,我们对涟邵建工和新华都工程的财务报表和模拟财务报表

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经审计,我们对宏大爆破的财务报表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经审阅,我们对宏大爆破备考财务报表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阅报

告。


       二、 复核内容

       1. 审计/审阅报告;

       2. 审计/审阅工作底稿;

       3. 项目组和审计风险管理部审核中重点关注的问题;

       4. 对监管机构出具的反馈意见的回复及相关工作底稿;

       5、《宏大爆破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引用经本所审计的涟

邵建工和新华都工程财务报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相关数据,经本所审计

的宏大爆破财务报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相关数据,经本所审阅的宏大爆

破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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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复核工作过程

     1、签字合伙人、部门负责合伙人组织现场负责人、主要经办人员

对需复核重点审计程序首先进行严格复核,组织讨论形成复核计划和复

核关注重点事项。就审计人员是否具备独立性、重点审计程序是否符合

规定、审计工作底稿是否能充分支持审计结论等进行复核,并出具复核

记录。

     2、复核后,由签字合伙人、部门负责合伙人提交申请,由指定的

审计风险管理部复核工作小组成员进行复核。

     3、审计风险管理部复核工作小组对复核材料进行独立复核,并组

织复核工作会议,形成复核结论及复核报告。


     四、 复核结论

     我们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以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内部管理制度要求,对宏大爆破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审计报告及审阅报告

履行了复核程序。

     经复核,复核小组确认:

    (一)审计程序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二)签字人员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

     经核查,我所作为审计机构,由于为湖北仰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

名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康华

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事项被证监会

立案调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6 年 7 月 20 日对我所下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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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计报告》的复核报告



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89 号),责令我所改正在为上海大智慧股份有

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存在的违法行为,没收我所该项目业务收入 70

万元,并处以 210 万元的罚款。除此以外,其他案件目前仍处于调查阶

段,尚无结论。宏大爆破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涟邵建工 42.05%

股权,发行股份购买新华都工程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签字注

册会计师吴震、王建民、阮章宏、黄志业与上述被调查事项无关。

     签字注册会计师吴震、王建民、阮章宏、黄志业执业记录良好,未

曾受到行业协会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其持有的注册会计师证书合

法有效,具有独立性。

    (三)审计/审阅意见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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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朱建弟




               中国注册会计师:                                       、

                                                    吴 震                       王建民




                                                                      、

                                                    黄志业                      阮章宏




               复核组长:
                                                    刘杰生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7年4月         日复核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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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复核会议纪要(问题及答复)


   问题 1     请说明涟邵建工和新华都工程如何确定工程进度及理由。请说明涟邵
建工和新华都工程对矿山建设和露天矿山开采服务收入的会计处理,并请核查涟
邵建工和新华都工程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的具体使用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是否存在虚假收入、成本,调节会计利润以符合或规避监管要求的情形。
   答复:
   一、涟邵建工主营矿山建设工程及采矿工程,新华都工程主营露天矿山开采服
务业务。涟邵建工和新华都工程的工程进度根据已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
例来确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
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所提供的劳务收入。企业
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可以选用下列方法:
   (1)己完成工作的测量;
   (2)己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的劳务总量的比例;
   (3)己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
   涟邵建工和新华都工程选择按上述第(3)种方法即已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
本的比例来确定工程进度的原因如下:
   (1)涟邵建工和新华都工程作为大型矿山建设工程和采剥服务提供商,应客
户的不同要求,与客户签订个性化的矿山建设和采剥、爆破工程施工合同。根据
涟邵建工和新华都工程与客户已签订的施工合同来看,其承包工程内容不仅包括
矿山建设、矿山剥离和爆破工程,还包括剥离土方、石方、矿石的运输、设备租
赁、剥离范围内的副产矿回收、运输道路和场地建设及其它辅助工程。因此,涟
邵建工和新华都工程承包的工程是一种综合性工程,较难用单一的工作量来衡
量。另外,对于同一项合同,工作量的计量单位和计量单价也不同,如剥离的土
方和石方按立方米来计量,剥离的矿石按吨来计量;剥离的土方、石方、矿石因
运输距离不同,计量单价也不同。因此,涟邵建工和新华都工程合同的个性化差
异和所承包工程服务内容的多样性使得涟邵建工和新华都工程无法科学的按照上
述第(一)种和第(二)种方法来确定工程进度,选用第三种方法更能体现涟邵建工和
新华都工程的业务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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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选用已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来确定工程完工进度,能将完工
进度与成本挂钩起来,更有利于收入与成本的配比。鉴于涟邵建工和新华都工程
承包工程服务内容多样化,涟邵建工和新华都工程选用已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
本的比例来确定工程完工进度,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合同执行情况及经营业绩。
   (3)从涟邵建工和新华都工程历史已竣工决算的项目来看,按已发生的成本
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工程完工进度在核算过程中与实际决算基本保持一致。
涟邵建工和新华都工程采用己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来确定完工百分比
更能准确、真实的反映实施工程项目的完工进度,从而保证收入和成本核算的准
确性。
   (4)统计工程类上市公司确定完工进度方法情况如下:

 名称                                               确认完工百分比的方法

 铁汉生态             完工百分比=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合同预计总成本X100%

 维尔利               完工百分比=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合同预计总成本X100%

 中国中铁             完工百分比=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合同预计总成本X100%

 围海股份             完工百分比=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合同预计总成本X100%

 中化岩土             完工百分比=实际完工量/预计总工作量X100%

 涟邵建工和新华都
                      完工百分比=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合同预计总成本X100%
工程

   上表工程类上市公司中除中化岩土外,都选用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
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来确定工程完工进度。因此涟邵建工和新华都工程采用己发
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来确定完工百分比符合上市公司的惯常做法。
   (5)为持续提高涟邵建工和新华都工程在大型矿山采剥及其他爆破服务工程
领域的竞标能力,不断完善成本预算、考核制度和成本内部控制制度,加强成本
控制和日常经营管理。选用已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来确定工程完工进
度更有利于进行项目和成本管理。
   二、涟邵建工和新华都工程对矿山建设和露天矿山开采服务收入的会计处理
如下:
   如果工程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
认合同收入和成本。工程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1)合同总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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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计报告》的复核报告



       入能够可靠地计量;(2)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3)实际发生
       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4)合同完工百分比和为完成合同尚
       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涟邵建工和新华都工程完工百分比法会计处理方
       式参照了建造合同完工百分比法的会计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业务流程         1.实际发生各项合同成本         2. 与业主结算            3. 确认月计量收入、成本、毛利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人工

            费用/材料费用/机械使用费/分       借:应收账款-客    借:主营业务成本

会计分录    包成本/其他直接费用/间接费        户                  借: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用

            贷:银行存款/原材料/应付账款      贷:工程结算        贷:主营业务收入

                                                                  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合同总收入×完工百

                                                                  分比-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收入

                                                                  当期确认的合同成本=合同预计总成本×完
            1、人工统计单/材料出库单/分
入账单据/                                                         工百分比-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合同
            包结算单(分包测量统计单)/       1、业主结算单
计算过程                                                          成本
            报销单等
                                                                  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合同总收入-合同

                                                                  预计总成本)×完工百分比-以前会计年度累

                                                                  计确认的毛利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按下列情况处
       理:(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
       额确认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
       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涟邵建工和新华都工程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工程合同进行全面检查,当存在
       合同预计总成本将超过合同预计总收入时,按该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预计总
       收入的差额计提预计损失,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
            三、涟邵建工和新华都工程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的具体使用如下:
            (1)确定工程项目的会计核算对象
            涟邵建工和新华都工程根据客户不同招标要求和工程内容签订单项合同,并
       将单项合同作为会计核算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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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计报告》的复核报告



   (2)确定合同的总收入
   涟邵建工和新华都工程根据所签合同确定合同总收入,合同总收入包括合同
规定的初始收入和因合同变更、奖励和索赔等形成的收入。若涟邵建工和新华都
工程与客户签订为无总价的单价合同,则根据招标文件估算出合同总收入。
   (3)通过完善的内部成本核算制度和有效的内部成本预算及报告制度,计算
出合同预计总成本。
   公司营销部门或负责高管编制合同预计总成本的依据如下:
   a.内部信息
   i.营销部门或负责高管会同财务部门编制的工程量清单;
   ii.营销部门或负责高管编制的材料市场价格信息和劳动力市场价格信息报告;
   iii.营销部门或负责高管的经验数据库;
   b.外部信息
   i.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有色金属工业矿山剥离工程预算定额》;
   ii. 国民经济发展速度及消费者物价指数;
   iii. 行业成本水平;
   iv. 各地劳动力市场信息及物价水平。
   (4)及时、准确、完整地确认公司已发生的工程成本
   涟邵建工和新华都工程按照权责发生制及时、准确、完整地确认已发生的工
程成本。例如:分包成本主要采用按月与分包商实地测量,并按月与分包商结算
的方式确定。若当月未办理分包结算,则根据当月与分包商测量结果及分包合同
进行分包成本预估,并将预估分包成本反映在当月工程成本中。下月初,按实际
分包结算来调整预估成本。
   (5)如果工程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
日确认当期的合同收入和成本。在资产负债表日工程合同的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
估计的,分别按下列情况处理: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
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2)已经
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
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6)为了遵循会计的客观性和谨慎性原则,增强会计确认的准确性,涟邵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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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和新华都工程每月会将按完工百分比法计算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与当期客户确
认的工程结算(若当期未办理工程结算,则以当期客户或第三方监理单位确认的金
额)进行对比。若每季度客户确认的工程结算与按完工百分比法计算当季确认的合
同收入差异较大,则由管理层重新评估预计总成本的合理性,并决定是否进行调
整,以使按准则确认的收入与客户或第三方认可的工作成果在合理的范围内相匹
配。
   (7)涟邵建工和新华都工程在矿山建设和露天矿山采剥服务方面有着丰富施
工经验,且拥有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经过多年的业务积累,已经建立了一套
矿山建设和露天矿山采剥服务工程成本及毛利经验数据库。从历史已完工项目来
看,涟邵建工和新华都工程实际发生合同总收入、合同总成本与估算合同总收
入、合同预计总成本未出现重大差异。
   经核查,涟邵建工和新华都工程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的具体使用遵循会计
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原则,收入的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有
关规定。
   四、涟邵建工和新华都工程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成本真实性复核。
   通过核对涟邵建工和新华都工程的业务合同、工程预算、工程结算单、银行
流水、往来函证回函、记账凭证以及分析性复核等审计程序,同时对涟邵建工和
新华都工程部分主要客户进行了实地走访。经核查,涟邵建工和新华都工程严格
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和成本,其确认的收入和成本与客户和分包商的结算
及回函未见有较大出入。未见涟邵建工和新华都工程存在虚假收入、成本,调节
会计利润以符合或规避监管要求的情形。


   问题 2、请核查涟邵建工和新华都工程报告期各期坏账准备的计提是否合理
   答复:
   (1)涟邵建工作为专业矿山建设服务商,工程服务主要客户为大中型国企和
大型矿山企业,如中电投贵州遵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威信云投粤电煤炭有限公
司、临沂会宝岭铁矿有限公司、云南楚雄矿冶有限公司牟定郝家河铜矿、玉溪大
红山矿业有限公司等;新华都工程作为专业矿山采剥服务商,工程服务主要客户
为大型矿山企业,如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金川矿业有限公司、格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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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胜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涟邵建工和新华都工程的应收账款主要客户质地优
良、信誉较高,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小。其他应收款主要为涟邵建工和新华都工
程从事矿山建设和矿山采剥服务预付给客户的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及公司员
工备用金等。其他应收款发生坏账的可能性也较小。
   从报告期数据来看,除涟邵建工 2015 年发生 99.77 万元坏账损失外,涟邵建工
和新华都工程报告期未发生坏账损失也说明公司应收款项质量较高。
   涟邵建工和新华都工程采取了多种措施控制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质量和
回收:
   第一,建立了由专员负责,法务专员协助的信用管理体系。不仅在承揽工程
前充分了解各种信息,收集客户资料,进行企业信用评估,而且在工程实施过程
中定期关注业主的相关信息,进行动态管理。一旦对方出现异常情况并有可能危
及到公司工程款及保证金的顺利回收时,信用管理部门将及时告知会计部门,由
会计部门负责督促相关项目部催收账款。
   第二,制定了应收款项催收责任制度,明确落实内部催收款项的责任,将应
收款项的回收与项目部的绩效考核及其奖惩挂钩。对于造成逾期应收款项和坏账
损失的相关人员,按照内部管理制度进行考核并追究责任。
   第三,加强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后续催收和管理。对已完工的项目质量保证
金,公司主要通过密切跟踪客户的内外部程序,努力做到项目验收时点可控,以
确保顺利收回质量保证金。
   (2)涟邵建工和新华都工程应收账款结算方式一般为按月与客户共同确认工
程采剥量,并办理工程结算,并按合同规定收回工程结算款。同时由于露天矿山
采剥服务业务单项合同金额较大,矿山业主为保证施工质量,一般会与公司约定
预留结算款的 5%~2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项目完工验收结束一年后返还。总体
来说,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在应收款项总额中占比较高,账龄在一年以上
的应收款项主要为应收工程质量保证金。
   根据涟邵建工和新华都工程制定的会计政策中关于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
标准和计提方法,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项金额重大是指:单项金额大
于或者等于 100 万元。)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根
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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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实施单独减值测试后,除新华都工程对西藏天仁矿业有限公司 100 万元其他应
       收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外,涟邵建工和新华都工程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均未
       发生减值。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根据未来现
       金流量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经核查,涟邵建
       工和新华都工程不存在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除单独计提减值准备和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涟邵建工和新华都工程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组合的划分依据,结合现时情况确定以
       下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5.00%                             5.00%

              1至2年                                         10.00%                            10.00%

              2至3年                                         30.00%                            30.00%

              3至4年                                         50.00%                            50.00%

              4至5年                                         80.00%                            8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对于涟邵建工应收宏大爆破的款项和支付政府部门的各项押金及保证金,不
       计提坏账准备。
          (3)选取与涟邵建工和新华都工程同类或接近行业上市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
       策分别对比如下:

                涟邵建工和新华都工程            金诚信                     中国中铁                铁汉生态


账龄           应收账款计   其他应收     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        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     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

                  提比例    款计提比     计提比例     款计提比        计提比例   款计提比     计提比例   款计提比

                                例                           例                       例                      例

半年以内
                    5.00%       5.00%       3.00%            3.00%       0.50%        0.50%      5.00%        5.00%
(含半年)

半年至 1 年         5.00%       5.00%       3.00%            3.00%       0.50%        0.50%      5.00%        5.00%

1至2年             10.00%      10.00%      10.00%        10.00%          5.00%        5.00%     10.00%     10.00%

2至3年             30.00%      30.00%      20.00%        20.00%         10.00%     10.00%       15.00%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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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涟邵建工和新华都工程              金诚信                  中国中铁                   铁汉生态


账龄          应收账款计    其他应收     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    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    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

                提比例      款计提比     计提比例     款计提比    计提比例     款计提比    计提比例     款计提比

                                例                           例                    例                         例

3至4年            50.00%       50.00%      30.00%        30.00%     30.00%       30.00%       20.00%      20.00%

4至5年            80.00%       80.00%      50.00%        50.00%     30.00%       30.00%       50.00%      5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50%-80%      50%-80%       100.00%     100.00%

           从上表可以看出,涟邵建工和新华都工程坏账准备分账龄计提比例比同行业
       平均水平略高,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及谨慎性原则。表明涟邵建工和新
       华都工程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是充分和合理的。
           经对涟邵建工和新华都工程坏账准备的会计政策、各期末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以及实际坏账发生情况进行核查,并与同类或接近行业上市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
       策进行比较。涟邵建工和新华都工程已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期末应收款项
       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并足额计提了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涟邵建工和新华都工程
       2013-2015 年所计提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充分,符合谨慎性原则。


           问题 3、请核查公司报告期各期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是否合理。
           答复:
           涟邵建工和新华都工程作为专业矿山建设和矿山采剥服务商,存货余额主要
       为工程施工,工程施工余额为从事矿山建设和露天矿山开采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已
       完工未结算金额(实际发生的原材料、人工等各项成本及确认的合同施工毛利之
       和,扣除已经与客户结算价款后的余额)。
           我国矿产资源丰富与较快的经济增速为矿山建设和露天矿山开采服务行业提
       供了广阔的发展前景,涟邵建工和新华都工程在矿山建设和矿山采剥服务领域拥有
       较强的技术优势。较强的技术优势使得涟邵建工和新华都工程2013年度、2014年度、
       2015年度业务规模增长的同时,其毛利率也保持增长的态势。2013-2015年涟邵建
       工和新华都工程收入、成本、毛利率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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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 年度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项目
            涟邵建工     新华都工程     涟邵建工     新华都工程     涟邵建工     新华都工程

收入        74,816.49       62,062.81    90,874.14     64,464.35     93,468.86     68,468.41

成本        63,580.10       49,825.08    74,983.63     51,555.76     74,534.42     54,020.61

毛利        11,236.39       12,237.73    15,890.51     12,908.59     18,934.44     14,447.80

毛利率          15.02%         19.72%      17.49%          20.02%      20.26%         21.10%

       涟邵建工和新华都工程在规模增长的同时,毛利率保持较高的水平,说明涟邵
建工和新华都工程对未来发生的工程成本上涨具有较强的整体应对能力。
       涟邵建工和新华都工程有一套完善的内部成本核算制度和有效的内部财务预
算及报告制度,且该制度得到了有效实施。同时涟邵建工和新华都工程在制订预计
总成本预算时充分考虑了预计总成本中分包成本、机械使用费等主要成本预期未来
的变动,因此其制订的工程总成本预算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和合理性,合同预计总成
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可能性较低。
       涟邵建工和新华都工程与客户签订施工合同时充分考虑炸药、柴油等主要材料
未来存在的价格变动风险。如涟邵建工和新华都工程与部分客户合同中规定柴油、
炸药涨价幅度超过投标报价时当期当地市场价一定幅度可调整中标单价。
       从涟邵建工和新华都工程报告期已完工的工程项目来看,涟邵建工和新华都工
程报告期未发生合同实际总成本超过实际总收入的情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预计总收入
的,应当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通过核查涟邵建工和新华都工程2013-2015
年工程合同的合同预计总成本和合同预计总收入,未发现涟邵建工和新华都工程
2013-2015年存在合同预计总收入低于合同预计总成本的工程项目,不存在需要计
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


       问题 4、新华都工程 2013-2015 年无销售费用的原因
       答复:
       2013-2015年,新华都工程无销售费用的原因如下:
       1、新华都工程管理人员与销售人员基本相同
       新华都工程人员机构较为精简,实际承担销售工作的主要人员为董事长、副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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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等高管和核心骨干,其发生的费用较难在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中进行划分,销售
 工作发生的费用与管理费用难以区分,因此未单独列示销售费用。
        2、新华都工程客户较为稳定
        由于新华都工程业务模式的特点,一般项目中进场后,无特殊情况业主方不会
 轻易更换工程服务承包商。这样的业务特点使新华都工程客户非常稳定,2013-2015
 年总数在8-10家,无需较大金额的销售费用来开发新客户或维持原客户。
        由于上述原因,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2013-2015年新华都工程没有专门
 列支销售费用。


         问题 5、本次重组定价是否公允;
         答复:
        经复核,本次交易中,宏大爆破已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广东联信
 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标的资产涟邵建工和新华都工程进行评估。评
 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客观性、独立性、公正性、科
 学性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评估对象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评估方法选用恰当,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较好的相关性。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
 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同时,结合市场可比交易的定价水平、可比上市公司的估值
 水平、公司自身的估值水平,以及从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持续发展能力
 的影响角度分析,本次资产定价公允、合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问题 6、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是否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
 是否不存在法律障碍;
          答复:
          经复核,截至涟邵建工审计报告签署之日,涟邵建工部分项目部所使用车辆
 产权归属于涟邵建工,但车辆行驶证证载权属人为个人,该部分车辆情况如下:

                                                                          评估基准日账面
序                                                                                           证载产
        车辆牌号            车辆名称及规格型号             购置日期        价值(万元)
号                                                                                            权人
                                                                           原值     净值

1      云 F-HN980     江淮牌仓棚式运输车                  2014 年 6 月      9.08      8.15   徐风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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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证载产
        车辆牌号            车辆名称及规格型号             购置日期        价值(万元)
号                                                                                            权人
                                                                           原值     净值

                      HFC5041CCYR93K1C2

2      云 R-61305     黄海牌轻型普通货车 DD1030B          2014 年 8 月      9.98      8.16   朱国光

3      赣 E-9L839     江铃 JX1040                         2013 年 6 月      7.33      4.60   朱国光

4      湘 A-HK957     东风牌 OFA2031HZ2903                2010 年 1 月     11.24      1.62   曾庆祥

                      自卸载重汽车 5t/东风
5      粤 MK1070                                          2010 年 6 月      9.35      8.29   陈军
                      EQ3094FLG

6      云 F46158      5t、十通 STQ3063CL6Y43\             2010 年 6 月      9.35      8.29   贺陆云

7      云 EZJ696      五十铃牌 QL10408FWR 双排座         2011 年 11 月      6.11      5.42   纪勇

8      粤 FUN898      陆地巡洋舰霸道 JTEBL29J             2008 年 9 月     31.43     27.87   周向阳

                      思威牌 DHW64528(CR-V,2.4)
9      湘 A44W99                                          2012 年 3 月     23.39     20.74   吴建斌
                      多用途乘用车

10     云 FC0521      小车,别克牌 SGM7281AT             2007 年 12 月     31.04     27.53   贺陆云

                      丰田路霸车丰田霸道越野车
11     云 ARF980                                          2008 年 4 月     27.84     24.69   贺陆云
                      JTEBL29J585

                      五十铃牌 QL10302DWS 轻型普
12     粤 F-QF186                                         2014 年 5 月      9.16      8.12   贺陆云
                      通货车

                      东风自卸车嘉龙牌 8t 自卸货车
13     川 W58170                                          2013 年 7 月     14.79     13.12   贺陆云
                      DNC3062F-30

                      东风自卸车十通牌 8t 自卸货车
14     云 F45923                                          2013 年 7 月     14.79     13.12   贺陆云
                      STQ3063CL6Y43

                      双排座江淮牌货车
15     川 WCQ687                                          2013 年 7 月      6.90      6.12   贺陆云
                      HFC1041K6RT(好运 1.6T)

                      皮卡车东风牌皮卡车
16     川 WCR282                                          2013 年 7 月     14.26     12.65   贺陆云
                      2N1032UBX

17     川 WCR272      皮卡车东风牌皮卡车                  2013 年 7 月     14.26     12.65   贺陆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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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证载产
      车辆牌号           车辆名称及规格型号             购置日期        价值(万元)
号                                                                                         权人
                                                                        原值     净值

                   2N1032UBX

                   越野车兰德酷路泽普拉多越野车
18   云 A8799L                                         2013 年 7 月     52.69     46.73   纪勇
                   JTEBX3F(霸道 2700)

19   云 FC2320     双排座江淮牌货车 HFC1045KRS         2009 年 6 月      4.98      4.42   贺陆云

20   粤 FUN698     江铃牌 JX5043XXYXSG2                2008 年 8 月      6.38      5.66   周向阳

21   粤 M43458     皮卡江铃 JX1020TS3                  2009 年 9 月      9.42      8.35   吴建斌

                               合计                                    323.77     276.3

      上述车辆证载权属人主要为项目部管理人员,已与涟邵建工签署确认车辆所有
 权人的书面协议。涟邵建工已承诺尽快完善该等车辆权属,娄底市涟新建材商贸行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涟新建材”)、娄底市涟深建材商贸行(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涟深建材”)承诺按所持涟邵建工股权比例承担完善该等车辆产权所需税费等
 成本。
      经复核,截至涟邵建工审计报告签署之日,涟邵建工尚有两宗土地未取得国有
 土地使用权证书,详细情况如下:
      2006年9月6日,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湖南省财政厅出具《关于涟邵建设工程(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和土地资产处置方案的批复》(湘国土资函
 [2006]421号),对下面两宗土地的评估报告予以备案:位于娄底市娄星区湘阳街南
 侧的一宗国有出让土地(宗地一)使用权,估价日期为2005年12月31日,宗地面积
 为5,854.7平方米,地价总额为112.13万元;位于娄底市娄星区涟滨东街的国有划拨
 土地(宗地二),估价日期为2005年12月31日,面积为5,596.3平方米,评估地价为
 124.24万元。该批复同意:宗地一在不改变原批准用途的前提下,经公示后,协议
 转让给改制后的涟邵建工,宗地二在不改变原用途的前提下,经公示后,按不低于
 备案评估地价124.24万元协议出让给改制后涟邵建工,由娄底市国土资源局与新组
 建的涟邵建工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协议出让地价中扣除出让金后的
 剩余部分以及宗地一出让地的协议转让款留给湖南省涟邵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后更
 名为湖南省煤业集团涟邵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涟邵矿业”)作为职工安置等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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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计报告》的复核报告



制成本。
       根据《国有土地使用证》(娄国用(2001)字第A0139号),上述宗地一的使用
权人为涟邵矿业;根据在报纸刊登的遗失启事及涟邵建工说明,涟邵矿业上述宗地
二的土地使用证(证号为02010125)遗失,声明作废;根据涟邵建工的书面说明,
上述两宗土地因无法办理确权,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涟邵矿业已就此出具说明:“上
述宗地一和宗地二的土地使用证虽登记在本公司名下,但根据土地处置方案批复,
自涟邵建工按批复要求履行公示及付款后,宗地一和宗地二的使用权人已实际变更
为涟邵建工,宗地一和宗地二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亦归属涟邵建工,本公司现在和
未来都不会以任何理由采取任何形式向涟邵建工主张宗地一和宗地二的土地使用
权及地上建筑物所有权;本公司对涟邵建工自土地处置方案批复出具之日起至今以
及将来对宗地一和宗地二及其地上建筑物的占有、使用、处置没有任何异议,也不
会因此向涟邵建工提出任何形式的主张;本公司将负责办理宗地一和宗地二过户至
涟邵建工名下的有关手续;如涟邵建工需本公司协助办理其将宗地一和宗地二的土
地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的任何手续,本公司将全力配合涟邵建工办理相关手续。如
因未过户导致涟邵建工无法使用两宗土地的,由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除上述情况之外,涟邵建工主要资产产权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
障碍。
       经复核,截至新华都工程审计报告签署之日,新华都工程部分车辆未登记在公
司名下,主要是由于业务特点造成。新华都工程部分项目部距登记住所较远(如新
疆伊宁项目部距新华都工程所在地超过3000公里),因此部分项目部购入车辆后为
方便车辆年检等工作,在项目部所在地上牌,而车辆行驶证登记在项目部主要负责
人名下或业主方名下。
       该部分车辆情况如下:

                                      计量               账面净值
 序号        车辆名称及规格型号                 数量                         证载产权人
                                      单位                (元)

   1        东风超龙客车               台        1        258,008.75   新疆金川矿业有限公司

   2        庆铃皮卡                   台        1         84,990.93   陈玉泉

                                                                       伊犁宁远保安武装守护
   3        押运车                     台        1         76,747.33
                                                                       押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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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量               账面净值
 序号        车辆名称及规格型号                 数量                         证载产权人
                                      单位                (元)

   4        庆铃皮卡                   台        1         78,179.71   郑得川

   5        五十铃皮卡                 台        1         48,945.11   李永红

   6        皮卡车                     台        1         54,257.99   已办理过户

   7        哈佛 H5 柴油车             台        1         86,328.41   郑得川

              合计                               7        687,458.23

       车辆1、车辆2位于新疆伊宁项目部,距离新华都工程登记住所福建省上杭县超
过3000公里,过户至新华都工程所在地不便于管理。车辆3位于新疆伊宁项目部,
为专用炸药运输车,因业务需要,新华都工程新疆伊宁项目部需要委托具有专业资
质的伊犁宁远保安武装守护押运有限公司承担炸药运输工作,根据双方合作安排,
运输车辆由新华都工程出资购买,由伊犁宁远保安武装守护押运有限公司运营,因
此车辆3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对于上述因实际情况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车辆,交易
对方郑明钗承诺对于由车辆产权瑕疵对新华都工程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车辆6已办理完成产权过户手续,车辆4、车辆5及车辆7目前在甘肃陇南项目部
使用,拟就近过户至附近分公司名下,目前已根据项目用车需要,分批安排车辆过
户手续,同时交易对方郑明钗承诺承担相关产权办理费用。
       经复核,截至新华都工程审计报告签署之日,新华都工程未取得房屋权属证明
房产位于甘肃陇南项目部,建筑面积约1,750平方米,截至2015年12月31日账面净
值323,849.20元。该房屋为业主方陇南紫金为解决新华都工程项目部办公居住问题
而出售给新华都工程,房屋为临时性建筑,后续计划可能因为陇南紫金矿山采矿而
拆除移建,因此售价较低。
       根据新华都工程向陇南紫金购买该房屋时签署的《购买协议》,陇南紫金将至
少保证新华都工程从2013年7月1日至2018年7月1日对该房屋的使用,少于上述期限
的,将按照比例退还出售价款。
       同时交易对方郑明钗承诺,若因该建筑物权属瑕疵给新华都工程造成任何损失
将由郑明钗足额补偿新华都工程因此发生的支出或承受的损失,且无需新华都工程
支付任何对价,确保不会因此给新华都工程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就新华都工程未取得权属证书的陇南项目部的办公室及宿舍楼,因该建筑物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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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作为工程施工的临时用房,无法继续使用该建筑物不会影响新华都工程正常生产
 经营;该建筑物账面净值较小且郑明钗已承诺补偿新华都工程因该瑕疵导致的任何
 损失,因此该房屋产权瑕疵不会对本次交易及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
 响。
        除上述情况之外,新华都工程主要资产产权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
 律障碍。


        问题 7、 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是否存在滥用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
 变更对业绩进行“大洗澡”的情况;
     答复:
        经复核,2013-2015年,涟邵建工和新华都工程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未发生变
 更,不存在滥用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对业绩进行“大洗澡”的情况。



        问题 8、涟邵建工和新华都工程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的合规性及披露的充分
 性。
     答复:
        涟邵建工2013-2015年的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前,宏大爆破为涟邵建工控股股东,涟新建材、涟深建材为涟邵建工
 持股5%以上股东,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第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
 一安装”)为涟邵建工参股公司,陈迎军为涟邵建工股东涟新建材执行合伙人,涟
 邵建工2015年8月减资前,娄底市华深建材商贸行(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深建
 材”)为涟邵建工持股5%以上股东。
        报告期内,涟邵建工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宏大爆破            接受劳务                      577.83             167.27                   -

第一安装            接受劳务                    1,483.72             510.86              57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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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涟邵建工向宏大爆破采购的劳务主要是内蒙古八岔沟西铅锌矿项目部
 分劳务;2013年、2014年以及2015年,涟邵建工向第一安装采购的劳务主要是安装
 工程。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5年            2014年度             2013年度

宏大爆破              提供劳务                          -            136.43                    -

第一安装              销售货物                       3.09

        涟邵建工向宏大爆破提供的劳务主要是思山岭本溪项目的施工,向第一安装销
 售的货物主要为零星配件销售。
        (2)关联方担保
                                                                                    单位:万元

                                                                                   担保是否履
 编号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行完毕

           宏大爆破                          5,000
   1                     涟邵建工                       2013/9/13      2014/9/12    履行完毕
           陈迎军                            2,500

           宏大爆破                         10,200

           涟深建材                          1,800
   2                     涟邵建工                       2014/4/23      2017/2/28    履行完毕
           华深建材                          2,400

           涟新建材                          5,600

           宏大爆破                         10,200

           涟深建材                          1,800
   3                     涟邵建工                       2015/6/12      2016/6/11     履行中
           华深建材                          2,400

           涟新建材                          5,600

           宏大爆破
                                             3,000      2015/7/31      2016/7/30
           涟深建材
   4                     涟邵建工                                                    履行中
           华深建材
                                             2,000      2015/7/31      2017/7/30
           涟新建材



                                            1-2-25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计报告》的复核报告



     5       宏大爆破      涟邵建工                 5,100      2015/12/29     2017/12/28          履行中

           宏大爆破于2013年6月取得涟邵建工控股权,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从2013
   年9月13日起,宏大爆破持续为涟邵建工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3)关联方资金拆借
           因项目资金需要,涟邵建工向母公司宏大爆破借入两笔经营性流动资金。
           2014年1-12月,涟邵建工向关联方宏大爆破拆入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支付
   资金占用费479.50万元;
           2015年1-12月,涟邵建工向关联方宏大爆破拆入资金人民币7,100万元,支付资
   金占用费453.31万元。
           (4)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预付账款      第一安装                -             -          59.88              -           -                -

应收账款      宏大爆破            7.82        0.78              7.82         0.39             -                -

应收账款      第一安装            1.70       0.085                 -              -           -                -

其他应收款    第一安装                -             -          35.87         1.82         19.60            0.98

           2)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应付账款         宏大爆破                     745.10                      167.27                         -

  其他应付款       宏大爆破                    4,255.28                 10,043.34                    20.93

  应付账款         第一安装                     633.83                      771.22                  488.55

           新华都工程2013-2015年的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前,郑明钗为新华都工程控股股东,厦门鑫祥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鑫祥景”)、傅重阳、陈海明为新华都工程持股5%以上股东,郑祥妙、郑祥
   辉、郑明艺、郑明芽、郑明滨为新华都工程最终控制人郑明钗直系亲属。


                                                1-2-26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计报告》的复核报告



        报告期内,新华都工程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1)关联担保情况
        新华都工程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主要为接受关联股东的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是否已经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履行完毕

    郑明钗、傅重阳、陈海明               1,000            2013-1-14         2014-1-13                是

    郑明钗、傅重阳、陈海明               1,000            2013-2-22         2014-2-21                是

    郑明钗、傅重阳、陈海明               1,000             2013-3-7          2014-3-6                是

    郑明钗、傅重阳、陈海明               1,000             2014-1-3          2015-1-2                是

    郑明钗、傅重阳、陈海明               1,000            2014-2-11         2015-2-10                是

    郑明钗、傅重阳、陈海明               1,000            2014-2-25         2015-2-24                是

    郑明钗、傅重阳、陈海明               1,000             2015-1-5          2016-1-4                否

   郑祥妙、王玮冬、郑祥辉、
                                         700              2014-9-11         2015-8-26                是
         林巧霞、胡开平

   郑明钗、郑祥妙、陈清珠、
   郑明芽、郑明滨、郑晓东、
    郑明艺、郑晓峰、郑祥源               2,000            2015-8-24         2016-8-23                否

    郑祥妙、王玮冬、胡开平               700               2015-9-9          2016-9-3                否

    郑明钗、傅重阳、陈海明               1,000             2015-2-5          2016-2-4                否

        (2)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鑫祥景                 -                -     1,124.00          56.20       2,739.75           181.99

              郑祥妙                 -                -               -              -       29.17             1.46
其他应收款
              陈海明                 -                -        54.72           2.74              -                -

              郑祥辉                 -                -     1,124.00          56.20       2,739.75           181.99

          2)应付项目



                                                  1-2-27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计报告》的复核报告


                                                                                   单位:万元

                                                         账面余额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郑明钗                             -              3,759.86              7,019.41

              鑫祥景                             -                882.58                189.70
其他应付款
              郑祥妙                             -              1,739.23                         -

              郑祥辉                             -                445.00                510.00

      经复核,涟邵建工和新华都工程上述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均在报告中得到充
分披露,且均为正常的关联交易,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具有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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