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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大爆破: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5-03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8-027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召开情况

    1、   召集人: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   召开时间:2018 年 5 月 2 日下午 14:30

    3、   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 49 号津滨腾越大

          厦北塔 21 层

    4、   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5、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郑炳旭先生

    6、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现场和网

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258,088,99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6.791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258,088,99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6.791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

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

   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北京大成(广州)律

师事务所律师均参加了现场会议。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

案。

议案 1.00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8,088,9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9,7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8,088,9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9,7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议案 3.00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8,088,9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9,7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议案 4.00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8,088,9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9,7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议案 5.00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8,088,9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9,7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议案 6.00 关于公司 2018 年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57,329,33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7057%;反对 759,6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4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2%;反对
759,6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8%;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议案 7.00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8,088,9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9,7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席的律师见证。见证

律师钟韦妮、谭珊珊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

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

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

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