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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大爆破: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公告2019-06-21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9-028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38,181,818 股,郑明钗先生承诺

自 2019 年 6 月 21 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不减持或转让上述

股份,详见公司于 6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19-026)。

    2 、 本 次 解 除 限 售 的 股 份 38,181,818 股 , 占 公 司 股 本 总 额

707,108,951 股的 5.40%。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9 年 6 月 24 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宏大爆破”)于 2016

年 5 月 23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宏大爆破

股份有限公司向郑明钗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6]1096 号),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向郑明钗发行

38,181,818 股股份、向厦门鑫祥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 6,465,419

股股份、向傅重阳发行 16,165,760 股股份、向陈海明发行 15,550,638

股股份、向娄底市涟新建材商贸行(有限合伙)发行 15,224,353 股
                                   1
股份购买相关资产。上述新增股份已于 2016 年 6 月 21 日于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为郑明钗。

    根据公司与新华都工程原股东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盈利补偿协议》及郑明钗的股份锁定承诺:就郑明钗认购的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所发行的股份,仅在下述条件全部得到满足的前提下可转

让或上市交易:i)该等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满 36 个月;ii)

新华都工程累积实现净利润不低于《新华都工程盈利补偿协议》所约

定的累积预测净利润,或郑明钗已全部履行其在《新华都工程盈利补

偿协议》项下的股份和现金补偿义务。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

第 ZC10100 号《2016 年度新华都工程审计报告》,新华都工程 201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7,006.57 万元,扣除除政府补助

及税费返还外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 7,048.84

万元;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粤报字

[2018]第 10091 号《2017 年度新华都工程审计报告》,新华都工程 2017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7,226.10 万元,扣除除政府补助

及税费返还外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 7,358.91

万元;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粤审

字(2019)0391 号《2018 年度新华都工程审计报告》,新华都工程 2018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0,815.70 万元,扣除除政府补

助及税费返还外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

                                2
12,364.38 万元。新华都工程 2016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累计

实现的净利润达到了《新华都工程盈利补偿协议》所约定的累积预测

净利润。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郑明钗先生已履行了上述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

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为上述股东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 2019 年 6 月 24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38,181,818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707,108,951 股的 5.40%;本次解除限售后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9,545,45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5%。两者差额部分为股东郑明钗先

生持有的部分限售股转为高管锁定股继续锁定。

        3、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    本次可上市流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
序号     股东名称
                      总数(股)
                                    售数量(股) 通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        郑明钗       38,181,818    38,181,818       9,545,454                1.35%

       合计:         38,181,818    38,181,818        9,545,454               1.35%

       备注:

       1、郑明钗先生目前总持股数为 38,181,818 股,全部为限售股份,

其中 22,200,221 股处于质押状态。

       2、郑明钗先生承诺自 2019 年 6 月 21 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期间不减持或转让所持宏大爆破股份,详见公司于 6 月 10 日在巨潮

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19-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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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郑明钗先生为公司董事,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因此本次解

 禁后,其中的 28,636,364 股转为高管锁定股。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本次限售股份                           本次限售股份
      股份性质                                      本次
                              上市流通前                             上市流通后
                                                  变动数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09,194,855   15.44%     -9,545,454    99,649,401   14.09%
    高管锁定股             65,392,069    9.25%    28,636,364     94,028,433   13.30%
    首发后限售股           38,181,818    5.40%    -38,181,818             -    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5,620,968    0.79%              -     5,620,968    0.79%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597,914,096   84.56%     9,545,454    607,459,550   85.91%
三、股份总数              707,108,951      100%             -   707,108,951   100.00%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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