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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猛狮科技: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2018-04-20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8-048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将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投资者关注的终止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

    2、公司承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少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
组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2017 年 10 月 1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
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并于 2017 年 10 月
20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予
以披露。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方案为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合
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所持有的合普(上海)新能源
充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95.85%的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二、公司在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工作

                                     1
    (一)主要历程

    1、公司因筹划购买资产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4 月 20 日起停牌。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0 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
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55),2017 年 4 月 27 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
大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3)。

    2、经公司与相关各方论证,公司正在筹划的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5 月 5 日(星期五)开市起转入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5 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
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65),分别于 2017 年 5 月 12 日、2017 年 5
月 19 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8、
2017-070),2017 年 5 月 20 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
公告》(公告编号:2017-073),分别于 2017 年 5 月 27 日、2017 年 6 月 7 日、
2017 年 6 月 14 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7-077、2017-080、2017-081),2017 年 6 月 20 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
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84),2017 年 6 月 27 日发布
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85)。

    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
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并于 2017 年 7 月 1 日发布了《关
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92),分别于 2017 年 7 月 8 日、2017 年 7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
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96、2017-099)。

    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8 日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
司股票自 2017 年 7 月 20 日(星期四)开市起继续停牌,并于 2017 年 7 月 20
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101),
分别于 2017 年 7 月 27 日、2017 年 8 月 3 日、2017 年 8 月 10 日、2017 年 8 月
17 日、2017 年 8 月 19 日、2017 年 8 月 26 日、2017 年 9 月 2 日、2017 年 9 月 9
日、2017 年 9 月 16 日、2017 年 9 月 23 日、2017 年 9 月 30 日、2017 年 1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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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06、
2017-108、2017-111、2017-112、2017-114、2017-121、2017-125、2017-127、
2017-128、2017-130、2017-134、2017-137)。

    3、2017 年 10 月 1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并于 2017 年
10 月 20 日予以披露,公司同时还披露了《关于发布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暨公司股
票暂不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141)。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发布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44)。

    4、2017 年 10 月 27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
对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
政许可)【2017】第 61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就《问
询函》的相关问题逐项进行认真核查、落实和回复,并于 2017 年 11 月 3 日披露
了《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东猛狮新
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和《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
稿)》。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7 年 11 月 3 日开市起复
牌。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11 月 18 日、2017 年 12 月 16 日发布了《关于披露重大
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52、2017-166)。

    5、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可能涉及调整,预计将构成方案重大调整,且
具体调整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为了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
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
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1 月 10 日(星期三)开市起停
牌。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0 日发布了《关于拟调整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停牌公告》
(公告编号:2018-002),于 2018 年 1 月 16 日发布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
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分别于 2018 年 1 月 23 日、2018
年 1 月 30 日、2018 年 2 月 6 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18-006、2018-008、2018-015)。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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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股票于 2018 年 2 月 12 日开市起复牌,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0 日发布了《关于
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6),于 2018
年 2 月 22 日、2018 年 3 月 20 日发布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2018-035)。

    6、2018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
项。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交易双方签署了《<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终
止协议》。

    (二)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在筹划并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
项工作,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全面开展对标的
公司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对交易方案进行了审慎的协商与论证,推
动交易双方签署相关交易文件,起草编制本次交易所需的各项公告文件,并召开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
后,公司积极协调各中介机构继续开展本次重组相关的审计、评估及法律方面的
工作并准备相关文件。同时,公司就标的公司估值调整等交易方案细节与各中介
机构及交易对方进行反复沟通。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筹划和推进期间,公司按照
有关要求定期披露相关公告,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信息披露及风险提示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开展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
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告了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等相关文件,并在《广东猛狮新能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
案》、《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149)、《关于继
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6)及相关进展公
告中充分披露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存在的风险及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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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自公司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根据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环境的变
化,公司与交易对方经多次友好协商,未能就标的公司估值调整达成一致意见。
根据目前市场环境,综合考虑各方面相关因素,为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
公司与交易对方反复沟通、认真考虑,一致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
营等方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决策程序及承诺事项

    2018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
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事项》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承诺自本公告发布之
日起至少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其他事项

    公司将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投资者关注的终止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

    公司董事会对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给各位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
意,同时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的各位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公司指定
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
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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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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