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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猛狮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4-20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猛
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的相关材料,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经讨论
后对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在筹划并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
项工作。根据目前市场环境,经与交易对方多次友好协商,未能就拟收购的合普
(上海)新能源充电设备有限公司的估值调整达成一致意见。综合考虑各方面相
关因素,为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反复沟通、认真考虑,
一致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我们认为,公司拟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是基于审慎判断并与交易对方充分沟通协商之后做出的决定,有利于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终
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独立董事:晏帆、张歆、秦永军

                                             日期: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