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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猛狮科技: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2018-07-05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8-095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4
    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
    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美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于 2018 年 7 月 3 日新增五次司法轮候冻结,相关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本次轮候冻
            是否为第一大股   轮候冻结股                                             结股份占其
股东名称                                   委托日期       轮候期限    轮候机关
            东及一致行动人    数(股)                                              所持公司股
                                                                                    份比例(%)

                                                                     深圳市福田区
沪美公司       控股股东      136,259,096   2018-7-3       36 个月                     100.00
                                                                       人民法院


  合计            -          136,259,096      -              -            -           100.00



           注:本次新增的五次轮候冻结的基本信息一致。

           2、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沪美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36,259,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02%;累计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为 136,259,096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 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 24.02%。沪美公司所持有的 136,259,096 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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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已被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轮候冻结,本次新增五次被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
院轮候冻结。

    二、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提供
的数据外,公司及沪美公司均未收到其他方关于此事项的法律文书、通知或其他
信息。

    2、沪美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目前暂未对公司的控制权产生
直接影响,若沪美公司被司法冻结的股份被司法处置,则公司存在控制权变更的
风险。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督促沪美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
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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