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亿利 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达”、“上市公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 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 亿利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 行了认真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695 号文件核准,公司于 2012 年 6 月向社会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67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6.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62,720,000.0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以及发行费用 37,432,800.2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25,287,199.75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2 年 6 月 27 日到位,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喜验字[2012]第 0042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2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02,176,945.85 元,其中:募投项目支出 50,059,745.85 元;按决议使用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广东亿利达风机有限公司增 资 16,600,000.00 元、偿还银行贷款 35,517,200.00 元。 2013 年 度 公 司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76,016,025.00 元 , 其 中 募 投 项 目 支 出 44,016,025.00 元,按决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32,000,000.00 元。 2014 年 度 公 司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53,922,964.15 元 , 其 中 募 投 项 目 支 出 55,922,964.15 元,按决议收回前期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借款 32,000,000.00 元, 并按决议再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0.00 元。另 1 外,技术中心及全性能测试中心项目因实施地点变更,置换土建支出 4,983,920.34 元。 2015 年 度 公 司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46,492,293.25 元 , 其 中 募 投 项 目 支 出 46,492,293.25 元,按决议收回前期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借款 30,000,000.00 元, 并按决议再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0.00 元。 2016 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26,124,483.04 元,其中募投项目支出 51,581,645.93 元,按决议收回前期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0.00 元,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 4,542,837.11 元。 2017 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8,840,873.22 元,其中募投项目支出 8,840,873.22 元。 2018 年 度 公 司 实 际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24,671,313.82 , 其 中 募 投 项 目 支 出 3,858,445.98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812,867.84 元。 截止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33,260,977.99 元, 其中:募投项目累计支出 255,788,073.04 元,使用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广东亿 利 达 风 机 有 限 公 司 增 资 16,600,000.00 元 , 使 用 超 募 资 金 偿 还 银 行 贷 款 35,517,200.00 元,完工项目节余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5,355,704.95 元。累计收到 存款利息收入 13,920,289.09 元,结算手续费支出 54,629.81 元。截止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 5,891,881.04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依照《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了《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了明确的规 定。公司和保荐人国金证券遵循监管协议范本的基本格式,分别与各资金存储银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用于 募投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了相应的申请和审批程序,并按 2 规定及时通知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存单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建设银行台 33001665100059288288 146,630,000.00 398,991.03 活期存款 州路桥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台 900001040018888 93,580,000.00 1,284,819.27 活期存款 州分行 交通银行台州路 298000931018010067008 32,960,000.00 0 活期存款 桥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台 1207015129200299808 52,117,199.75 28,623.79 活期存款 州路桥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台 1207215529200015505 4,179,446.95 活期存款 州路桥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台 1207215514000001527 0 定期存款 州路桥支行 合计 325,287,199.75 5,891,881.0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8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下表: 3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362,720,000.00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4,671,313.8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33,260,977.9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截至期末 是否已变更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报告期投 截至期末累计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项目(含部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募资金投向 投资总额 额(1) 入金额 投入金额(2) (%)(3)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分变更) 效益 大变化 =(2)(1) 承诺投资项目 1.低噪节能中央空调大 否 146,630,000.00 146,630,000.00 686,640.78 150,366,035.29 102.55% 2015 年 6 月 30 日 21,947,982.38 是 否 风机项目 2.节能高效建筑通风机 否 93,580,000.00 93,580,000.00 1,690,741.75 94,665,551.36 101.16% 2015 年 6 月 30 日 8,138,184.54 否 否 项目 3.风机技术中心及全性 否 32,960,000.00 32,960,000.00 1,481,063.45 10,756,486.39 32.63% 2018 年 6 月 30 日 否 否 能测试中心项目 4、“低噪节能中央空调 大风机项目”及“节能 不 适 高效建筑通风机项目” 否 4,542,837.11 否 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 用 动资金 5、“风机技术中心及全 不 适 性能测试中心项目”结 否 20,812,867.84 否 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用 4 资金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73,170,000.00 273,170,000.00 3,858,445.98 281,143,777.99 30,086,166.92 超募资金投向 1.对广东亿利达增资 16,600,000.00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35,517,200.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52,117,200.00 合计 273,170,000.00 273,170,000.00 3,858,445.98 333,260,977.99 30,086,166.92 5 (1)“低噪节能中央空调大风机项目”和“节能高效建筑通风机项目”于 2014 年 8 月 14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议案》。将该项目自 2013 年 7 月延期至 2014 年 7 月;公司已于 2014 年 7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议案》。将该项目再次延期至 2015 年 2 月。以上二个项目实 际在 2015 年 6 月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2)风机技术中心及全性能测试中心项目,由于重新按绿色建筑标准及国际先进的风机、配套产品的测试要求设计等原因延期。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自 2013 年 7 月延期至 2015 年 7 月。此事项经 2014 年 8 月 14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由于 原因(分具体项目)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实施地发生变更,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延期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延期事项已于 2014 年 7 月 29 日召开的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 2016 年 4 月 1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再次延长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议案》,“风机技术中心及全性能测试中心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17 年 6 月。根据公司 2017 年 3 月 1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再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议案》,技术中心、全性能测 试中心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18 年 12 月。该项目实际在 2018 年 6 月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报告期内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 根据 2012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和《关于使用 用途及使用进展情 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660 万元超募资金增资广东亿利达风机有限公司和使用 3,551.72 万元超募资金提 况 前偿还银行贷款,已于 2012 年 9 月份执行完毕。 6 根据 2014 年 4 月 22 日公司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与实施主体的议案》,并经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会批准,公司为适应省级研究院对办公、测试场所整合集中要求和企业研究院的长远发展需要,将“风机技术中心及全性能测试中心项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目”的实施主体由浙江亿利达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台州经济开发区滨海区块海茂路变更为台 州市路桥区横街镇亿利达路。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无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012 年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低噪节能中央空调大风机建设项目 14,859,297.04 元、节能高效建筑通风机建设项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目 15,109,450.47 元、风机技术中心及全性能测试中心项目 4,707,420.34 元。 况(注) (1)2013 年 6 月 5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3,200 万元,占募集资金净 额的 9.8%,使用期限为一年内,该笔款项于 2014 年第二季度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帐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2)2014 年 6 月 5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公司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额度为 3,000 万元,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9.2%,使用期限为一年内,该笔款项已于 2015 年 6 月 1 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况 (3)2015 年 6 月 4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公司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额度为 3,000 万元, 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9.2%,使用期限为一年内,该笔款项于 2016 年 3 月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帐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2016 年 4 月 26 日第二届第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低噪节能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中共空调大风机项目”和“节能高效建筑通风机项目”已完成并结转固定资产,完工项目节余 4,542,837.11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 原因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尚未支付设备和基建工程项目合同余款 4,029,673.60 元。 7 2018 年 8 月 27 日第三届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风机技术中心 及全性能测试中心项目”拟完工,项目节余资金及对应专户全部利息收入计 20,812,867.84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尚未支付设备和基建工程项目合同余款 5,237,847.64 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截止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891,881.04 元(包含完工项目尚未支付合同余款),为专户活期存款。 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无 其他情况 注: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与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为适应省级研究 院对办公、测试场所整合集中要求和企业研究院的长远发展需要,将“风机技术中心及全性能测试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浙江亿利达科技有限公司变 更为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浙江亿利达科技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支出 4,983,920.34 元。 8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 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中喜会计师对亿利达管理层编制的《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关于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公司《2018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 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在 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浙江亿利达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及意见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 亿利达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 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 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高 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经核查,国金证券认为,亿利达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 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的情形;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等事宜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 程序,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 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亿利达在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 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9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____ _____ _ ________ 陈伟刚 徐彩霞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