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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亿利达: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聘任总经理(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董事意见2019-11-26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选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聘任总经理(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和《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
阅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董

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总经理(总裁)、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副总裁)、财
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任职资格合法。本次选举、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选举人、被聘任人身
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选举人、被聘任
人本人的同意。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及总经理(总裁)、董事会秘书、副总
经理(副总裁)、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 147 条、《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上述人员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程序合法。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以及
聘任总经理(总裁)、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的程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吴晓明担任董事

长、陈心泉担任副董事长;聘任吴晓明为总经理(总裁);聘任翟峰为董事会


                                   1
秘书;聘任翟峰、陈卫兵、江澜为副总经理(副总裁)。上述选举和聘任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页以下无正文, 下页为签署页)




                                  2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选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聘任总经理(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的独立董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樊高定              何元福             刘春彦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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