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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乔治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24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1、根据公司提供的公司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简历及其他有关材料,我们认
为上述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有担任公司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
任职资格。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选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

    综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选举池也女士担任公司董
事长;选举李富华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根据公司提供的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证书及其他有关材料,我

们认为上述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有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任职资格。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商务总监、财务总监、技术
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综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白光宇先生为公司总
经理;聘任陈永霞女士为公司商务总监;聘任李富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
黄益品先生为公司技术总监;聘任吴匡笔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任董事会秘书。


     三、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郑赛赛女士有会计专业背景和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的规
定,具备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资格和能力。我们同意聘任郑赛赛为公司审计

部负责人。


     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
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表决程序及结果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
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后,对公司 2019年1-6月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
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发表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除2018年2月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合
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对子公司浙江乔治白校服有限公司提供

担保外延续到本期外,公司不存其他外对外担保。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刘晓刚                   雷新途                  刘世水




                                                      2019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