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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远大智能:2017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2017-04-15  

						                 2017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
定本公司 2017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董事、独立董事。
    二、以上方案适用期限:2017 年 1 月 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1、董事与独立董事年薪标准如下:
                                                     单位:万元
                         职务               2017 年度计划薪酬

                     董事长康宝华                ——

                     董事侯连君                   ——
                     董事马炫宗                   ——
               董事、副总经理于志刚            25(税前)
                董事、副总经理丛峻             44 (税前)
                     董事段铁汉                   ——
                  独立董事田炳福                  ——
                     独立董事哈刚              5(税后)
                     独立董事吴粒              5(税后)



    董事的年薪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考核提出具体意见,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提报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
事因行使职权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2、监事薪酬标准如下


                                                     单位:万元
                        职务                2017 年度预计薪酬
                 监事会主席董广军                 ——
                  监事段文岩                     ——
             监事(职工代表)赵明强           8(税前)



   监事的年薪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考核提出具体意见。
   四、其他规定

   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