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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远大智能: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6-24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17-014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十九次会议于 2017 年 6 月 23 日上午 11:00 点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
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7 年 6 月 16 日以电话和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
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监事会主席董广军、监事段文岩、职工代表监事
赵明强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董广军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本次监事会逐项讨论、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第
三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认真审议研究,监事会认为本次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三期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按照《限制性
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程序回购注销激励对象该部分股份。
    2、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三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 7,843,680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956,307,976 元变更为
948,464,296 元,公司股份总数由 956,307,976 股减至 948,464,296 股。公司股
份总数和注册资本等事项发生变更,需调整部分条款,因此同意对《公司章程》
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本议案需提交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
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到期,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公司监事会推选陈光伟先生、靳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监事候选人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
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 2/1 ,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 1/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当选的 2 名监
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
事会,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6 月 24 日
附件: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1、陈光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 年 4 月出生,毕业于
沈阳有色冶金机械总厂职工大学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专业,大专学历,高级工程
师。曾就职于沈阳有色冶金机械总厂、沈阳铝材厂、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
2002 年加入本公司,曾任计划调度中心部长、总计划、生产厂长,副总经理,
兼任沈阳卓辉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陈光伟先生通过沈阳卓辉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 1,000,000 股份,直接持股
1,627,704 股,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
何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
    2、靳翎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 年 11 月出生于辽宁省
沈阳市,沈阳大学工业会计专业毕业。1997 年 2 月,就职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
限公司,担任会计;2001 年 1 月起任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财务部长;2003
年 6 月至今任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审计总监。
    靳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