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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远大智能: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6-24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17-013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于 2017 年 6 月 16
日以电话、邮件形式向公司各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通
知。2017 年 6 月 23 日,公司在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
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康宝华先
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 5 票同意,4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未达到第三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2014 年 5 月 27 日,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沈
阳博林特电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2、并于 2015 年 2 月 16 日完成了《沈阳博林特电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
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并上市流通。
   3、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激励对象可分三期
按照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30%、30%、40%的比例申请标的股票解锁,其中第三
期解锁条件为以 2013 年为基数,2016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较 2013 年增长率不低于 80%,且 2016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
面摊薄的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11%。(以上净资产收益率与净利润均以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各年净利润与净资产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根据公司 2016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6 年公司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比 201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后的净利润下降 56.31%;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的净资产收益率比 2013 年下降 5.77%,总体上未达
到股权激励计划要求的解锁条件,因此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应将第三期
即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40%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843,680 股,回购价格为 1.51 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956,307,976 股减少为 948,464,296 股。
     关联董事侯连君先生、马炫宗先生、于志刚先生、丛峻先生为此次股权激
 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需表决时进行回避。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辽宁良友律师事务所对此议案
已发表法律意见。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三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 7,843,680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956,307,976 元变更为
948,464,296 元,公司股份总数由 956,307,976 股减至 948,464,296 股。公司股
份总数和注册资本等事项发生变更,需调整部分条款,因此同意对《公司章程》
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后续工商登记变
更相关事宜。
    变更前: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56,307,976 元;
    第二十五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95,630.7976 万股,普通股 95,630.7976 万股。
    变更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48,464,296 元。
    第二十五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94,846.4296 万股,普通股 94,846.4296 万股。
    本议案需提交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
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第三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任期 3 年,公司董事会拟提名康宝华先生、闫凌宇先生、张楠女士、李峥先
生、张莹先生、郑艳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
拟提名张广宁先生、哈刚先生、吴粒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三名
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
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独立董事候选人将分别采用累积投
票制进行选举。
    上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
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取累积投票
制进行表决。
    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进行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与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反馈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
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召
开 2017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 2017 年 7 月 14 日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四日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康宝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3 年 6 月出生,1970
年 9 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现为辽宁省商会副主席。康宝华先生具有丰富的管
理经验,于 1970 年 9 月至 1973 年 12 月在沈阳 6941 机械厂工作;1973 年 12 月
至 1989 年 6 月在沈阳飞机制造厂工作;1989 年 6 月至 1992 年 11 月任沈阳强风
集团公司董事长;1992 年 11 月至今任沈阳远大铝集团有限公司业董事长;2001
年 9 月创立沈阳博林特电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公司设立至 2005
年 10 月任公司执行董事;2005 年 10 月至 2010 年 11 月任公司董事长;2010 年
11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
    康宝华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远大铝业
工程(新加坡)有限公司合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36,556,066 股。直接持有公司
股份 483,880 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
    2、闫凌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 年 2 月出生于辽宁省
康平县,上海交通大学机械系毕业,工学硕士。2007 年 4 月,就职沈阳远大机
电装备有限公司,担任风力发电事业部主任工程师,负责兆瓦级风力发电机组的
开发;2009 年起任沈阳远大机电装备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12 年 1 月担任沈阳
远大电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 年 1 月担任沈阳远大科技电工有限公
司总裁;现任公司总经理。承担过国家重大专项子课题 AP1000 核主泵变频器、
CAP1400 核主泵变频器的开发等工作;荣获过沈阳市五一劳动奖章和铁西区劳动
模范等荣誉。
    闫凌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
    3、张楠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2月10日出生,本科学
历,注册会计师。任职情况如下:1992年8月—2002年3月在沈阳东基集团工具制
造厂历任:会计、经营部部长;2002年3月—2003年3月在沈阳嘉丰装饰设计有限
公司任:会计、财务部部长;2003年3月—2013年3月在本公司任财务部经理,2013
年3月-2015年5月任公司审计负责人,2015年5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张楠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45,700 股。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
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的任职要求。
    4、李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 年 11 月出生,2004 年
参加工作,本科学历,中级电气工程师,现任沈阳远大智能高科机器人公司总经
理。李峥先生具有丰富的技术、项目管理经验,2004 年 6 月~2006 年 6 月在辽
宁高科能源集团工作,任集团设计院电气主设;2006 年 6 月~2010 年 6 月,任
沈阳博林特电梯公司研发国际部电气工程师,主管东南亚市场电梯设计;2010
年 6 月~2013 年 3 月,任职沈阳远大科技电工有限公司风电事业部,主管风电
前期项目调研及政策落实工作;2013 年 3 月~2015 年 12 月,任职沈阳远大科技
园有限公司,主管国外高新技术在国内市场转化;2015 年 3 月~2017 年 6 月,
任沈阳远大智能高科机器人公司总经理。
    李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
    5、张莹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 年 12 月出生,2002 年
7 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于 2002 年 7 月至 2002 年 12 月在本溪北台钢铁担任
信息处职员;2003 年 1 月至 2004 年 3 月在上海泰兴科技担任项目负责人;2004
年 4 月至 2005 年 12 月在沈阳三洋空调有限公司担任信息科课长;2006 年 2 月
至 2014 年 8 月在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信息部部门负责人;
2014 年 8 月至今在沈阳远大科技园有限公司担任工业工程部门负责人。
    张莹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4,240 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
何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要求。
       6、郑艳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 年 1 月出生,2009
年 7 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电气工程工学博士学位。郑艳文先生具有丰富的
技术开发和管理经验,于 2004 年 9 月至 2009 年 7 月在清华大学攻读博士学位;
2009 年 7 月至 2012 年 4 月在北京利德华福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工作;2012 年 4
月至今在沈阳远大电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电力电子技术开发和项目管理工
作。
       郑艳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
       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广宁先生,男,1972 年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曾任辽宁省证券
登记管理中心职员,沈阳市信托投资公司上海证券营业部部门经理,南方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东北管理总部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东软数字医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东软飞利浦医疗设备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质量与法规事务
总监兼董事会秘书,东软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董事会秘书,沈阳机床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辽宁东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董事总经理。
       张广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
       2、哈刚先生, 1966 年出生。法学硕士, 1987 年 7 月至今,辽宁中医药大
学 职称:教授,职务:辽宁中医药大学社会科学部副主任。主要研究领域:卫
生法学、医学伦理学主讲课程:《卫生法学》、《医学伦理学》等课程。主要社会
兼职:中华医学会医学伦理学分会,青年委员;辽宁省卫生法学会,理事。2017
年 1 月至今任沈阳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独
立董事。
       哈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
    3、吴粒女士,1966 年出生,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东北财经大学毕业,
博士学位。1987 年至 1990 年在本溪大学任教;1990 年至 2008 年任沈阳工业大学
管理学院副院长。2008 年至今在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任教。
    一直从事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理论与实务研究,近年来在《审计研究》、《南
开管理评论》、 管理学报》等自然科学基金委认定的重要期刊发表论文 30 余篇。
论文获中国会计学会优秀论文三等奖一项,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一等奖一项,
二等奖二项,三等奖一项;完成《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互动关系研究》等专著共
三部,主持的省部级科研项目十余项,获沈阳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一项,辽宁省科
技进步三等奖一项。曾在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制药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吴粒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