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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远大智能: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06-24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17-018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 6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 2017 年 7 月 14 日
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会议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7 年 7 月 14 日下午 13: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 年 7 月 13 日至 2017 年 7 月 1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7 月 14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17 年 7 月 13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7 月 14 日下午 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公司股东只能
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
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 年 7 月 11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2017 年 7 月 11 日下午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或在网络
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27 号沈阳远大智能工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 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第三届董事会 6 名非独立董事
    1.1 选举康宝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2 选举闫凌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3 选举张楠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4 选举李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5 选举张莹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6 选举郑艳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选举第三届董事会 3 名独立董事
    2.1 选举张广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2 选举哈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2 选举吴粒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陈光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2、选举靳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三)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第(一)项议案需采取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 6 人,独立董事 3 人,股东所拥有
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
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
拥有的选举票数。
    第(二)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本次应选公司监事 2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
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
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
有的选举票数。经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2 名监事将与公司依法通过职工民主
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项议案须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即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持股 5%以上的人员以外的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本公司将单独计票,并将
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 1、3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上述
议案 2、3 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 2017 年 6 月 24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
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 1、2、3 采取等额选举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 应选人数 6 人
               非独立董事
    1.01       选举康宝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闫凌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张楠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李峥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5      选举张莹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6      选举郑艳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 应选人数 3 人
                独立董事
      2.01      选举张广宁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哈刚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吴粒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应选人数 2 人
      3.01      选举陈光伟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
      3.02      选举靳翎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
非累积投票议
案
      4.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           √
                议案》


      四.现场会议登记
      1.登记时间:2017 年 7 月 13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6:00)。
      2.登记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27 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
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
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
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
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 2017 年 7 月 13 日 16:00 前送达本公司。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
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
附件 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隋文涛、孙琦
    联系电话:024-25162569
    传真:024-25162732
    2.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
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24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689”。
    2、投票简称为“远大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
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
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
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一、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议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 1,采取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 位)股
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
有的选举票数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
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 2,采取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
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
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
选举票数。
    (3)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议案 3,采取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
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 得超过其
拥有的选举票数。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7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13 日下午 15:00,结
束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14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
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
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沈阳远大智能工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
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
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
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累计投票议案

  1.00   非独立董事选举                         应选人数(6)人
  1.01   选举康宝华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闫凌宇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张楠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李峥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
  1.05   选举张莹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
  1.06   选举郑艳文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
  2.00   独立董事选举                           应选人数(3)人
  2.01   选举张广宁先生为独立董事          √
  2.02   选举哈刚先生为独立董事            √
  2.03   选举吴粒女士为独立董事            √
  3.00   监事                                   应选人数(2)人
  3.01   选举陈光伟先生为监事              √
  3.02   选举靳翎女士为监事                √
         监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
  4.00                                  √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出明确指示,受托人 是□ 否□ 可以按照自
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3

                          股东参会登记表


    截止 2017 年 7 月 11 日下午深圳交易所交易结束后本公司(或本人)持有
远大智能(股票代码:002689)股票,现登记参加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持有人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有效身份证明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股)



联系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