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大智能: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7-15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17-021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
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二、会议通知及召开情况
1、会议的通知: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7年6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7月14日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1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7 月 13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7
月 14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27号沈阳远大智能工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侯连君先生
6、表决方式: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384,515,36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0.208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384,515,36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0.2083%。通过网络投
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90,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9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
代表股份 90,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9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
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辽宁良友律
师事务所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非独立董事
1.01 选举康宝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384,515,360 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90,80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1.02 选举闫凌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384,515,360 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90,80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1.03 选举张楠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384,515,360 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90,80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1.04 选举李峥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384,515,360 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90,80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1.05 选举张莹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384,515,360 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90,80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1.06 选举郑艳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384,515,360 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90,80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独立董事
2.01 选举张广宁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384,515,360 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90,80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2.02 选举哈刚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384,515,360 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90,80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2.03 选举吴粒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384,515,360 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90,80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陈光伟先生、靳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赵明强先生共同组成公
司第三届监事会,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
况如下:
3.01 选举陈光伟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384,515,360 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90,80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3.02 选举靳翎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384,515,360 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90,80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4,515,3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
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的资格和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本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