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沈阳 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核查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材料,并对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就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作如下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 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 2018 年 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 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事项。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