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远大智能: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2019-09-12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院 5 号楼)




               二〇一九年九月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 2019 年 8 月 14 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
意见通知书》(191911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中国民族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会同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申请人”、“发行人”或“公司”)、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或“发行人会计师”)和北京德恒律师事务
所(以下简称“律师”或“发行人律师”)对贵会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
逐项落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沈阳远大智能工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中相同。)

    本回复的字体: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黑体 、加粗


   对问题的回答                             宋体


   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核查后的核查意见   宋体、加粗




                                     1
                                                       目 录

第一部分 重点问题 ............................................................................................. 3

      问题 1............................................................................................................. 3

      问题 2........................................................................................................... 12

      问题 3........................................................................................................... 36

      问题 4........................................................................................................... 40

      问题 5........................................................................................................... 62

      问题 6........................................................................................................... 65

      问题 7........................................................................................................... 69

      问题 8........................................................................................................... 98

      问题 9......................................................................................................... 112

      问题 10....................................................................................................... 118

第二部分 一般问题 ......................................................................................... 121

      问题 1......................................................................................................... 121




                                                        2
                               第一部分 重点问题

       问题 1

       请申请人说明最近三年的利润分配情况,是否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是
  否符合申请人《公司章程》的要求,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请申请人说明最近三年的利润分配情况,是否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

  是否符合申请人《公司章程》的要求,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

       (一)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公司未进行 2016 年度利润分配,不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48,464,296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 元人民币现金,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
  股。分红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1,043,310,725 股。

       公司未进行 2018 年度利润分配,不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的审批程序

利润分配方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案审批程序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9     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董事会                              审议通过《2017 年度利润分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
                                     的议案》                       案的议案》
             案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3     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七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
 监事会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审议通过《2017 年度利润分配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过《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    的议案》                       案的议案》


                                           3
             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00.00 % ; 反 对   同意 99.9905%;反对          同 意 100.00 % ; 反 对
             0.00%;弃权 0.00%。      0.0095%;弃权 0.00%。       0.00%;弃权 0.00%。
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总表决 情况: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00.00 % ; 反 对 同意 99.9443%;反对            同 意 100.00 % ; 反 对
             0.00%;弃权 0.00%。      0.0557%;弃权 0.00%。       0.00%;弃权 0.00%。
                                        本次利润分配合计派发现金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
                                        股利 94,846,429.60 元,本次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预案综合考虑了 公司长
                                     股利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         为公司发展、保证现金流
             远发展和短期经 营发展
                                     滚存至下一年度,资本公积金       充裕,2016 年度利润分配
             实际,有利于保障公司生
                                     转 增 股 本后 公司 总 股本 为    预案为:不分红、也不进
             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实现
                                     1,043,310,725 股。转增金额没     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
                                     有超过 2017 年末“资本公积-      分配预案符合 公司当前
             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
独立董事独                           股本溢价”余额。                 的实际情况并 能有效保
             的长远利益,符合中国证
  立意见                             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         护投资者利益,有利于公
             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际情况并能有效保护投资者         司的持续稳定 和健康发
             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       展,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
             红》、《公司章程》的规
                                     和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公司董       提交的 2016 年度利润分
             定,同意 2018 年度利润
                                     事会提交的 2017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并请董事会将上
             分配及资本公积 金转增
                                     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         述议案提交 2016 年度股
             股本预案,并提交 2018
                                     案,并请董事会将上述议案提       东大会审议。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如上表汇总发行人最近三年关于利润分配方案议案的董事会审议情况、监事

  会审议情况、股东大会审议情况以及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所示,上市公司最
  近三年利润分配方案经过内部审议决策,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章程的要
  求。

       (三)最近三年分红是否符合申请人《公司章程》的要求

       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与利润分配相关的条款如下: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原则: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
  对全体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
  力。

       公司利润分配依据是公司当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盈利
                                             4
且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二)利润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现金和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允
许的其他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现金分红优于其他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

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
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三)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
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四)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当年
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盈利且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时应
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符合上述条件,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

    (1)公司合并报表当年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或者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

    (2)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有投资或现金支出计划,进行现金分红可能导致公
司现金流无法满足公司经营或投资需要。

    (3)公司当年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达到百分之六十以上。

    (五)现金分红比例:公司应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最近三年以

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
十。具体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经营情况拟定,由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
序,提出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5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述规定处理。

    (六)采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利润分配方式的条件: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
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
股东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与比例的基础上采用现金与
股票相结合的利润分配方式。

    (七)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1)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
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
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接听投资者电话、
公司网站、公司邮箱、来访接待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

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拟定后应提交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经独立董事发表意
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因前述第四条所列情况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应就不进行现
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
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监事会对利润分配的监督:公司监事会应当对上述股利分配事项的议
案、决策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6
    (九)关于利润分配的信息披露: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分配预案应按规定
要求及时披露;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及现金分红政策执
行情况。若年度盈利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

的,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说明未分红原因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
途,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十)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获分

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十一)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

    如遇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并对
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执行现有现金
分红政策或将对公司持续经营构成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公司可以调整现金分红政

策。对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
定的条件,调整或变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

    有关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
过。”

    根据前述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利润分配依据是公司当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盈利且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
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且现金分红优于其他分红方式。当年
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盈利且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时应
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2016-2018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均为正且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因此,公司 2016-2018 年度满足
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依据,且应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同时,公司章程规定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1)

公司合并报表当年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或者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2)公司


                                     7
未来 12 个月内有投资或现金支出计划,进行现金分红可能导致公司现金流无法
满足公司经营或投资需要。(3)公司当年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达到百分之六十
以上。2016-2018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当年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375,095.53

元、-40,295,680.04 元、-147,554,736.53 元。公司 2016-2018 年度均满足可以不进
行现金分红的条件。

    就现金分红,公司章程规定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

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 2016-2018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净利润分别为 67,735,530.83 元、31,982,743.13 元、9,354,044.65 元,2017
年度现金方式分配利润金额为 94,846,429.6 元,高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
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综上,公司最近三年分红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要求。

    (四)最近三年分红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发行人对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以下简称“通知”)的相关条款,逐条进行了对照分析,具体如下:

    (1)《通知》第一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
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自主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制定明确
的回报规划,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董事会、
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
和机制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根据中国证监会《通知》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了专项研究论证并制定了《未来
三年(2019-2021)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该规划详细说明了利润分配的安排,
并经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

    (2)《通知》第二条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
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
证,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上市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充分听取独立

                                     8
董事以及中小股东的意见,做好现金分红事项的信息披露,并在公司章程中载明
以下内容:(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事项的决策
程序和机制,对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作出调整的具体条件、决

策程序和机制,以及为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意见所采取的措施。(二)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具体内容,利润分配的形式,利润分
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期间间隔,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各
期现金分红最低金额或比例(如有)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应当合理制定和
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并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在公司章程(草案)中载明相关内容。

保荐机构在从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业务中,应当督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
落实本通知的要求。”

    公司不适用《通知》本条中有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规定了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股东大会的审议流
程。董事会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与独立董事、监事会充分讨论,并通过多种
渠道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公司章程》中相关规定载明了
《通知》中第二条的内容。

    (3)《通知》第三条规定:“上市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
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
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
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

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均有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形成的
会议文件以及独立董事发表的明确意见,与股东进行充分沟通交流,对该条款进

行了落实。

    (4)《通知》第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
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

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
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通过。”

                                  9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了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不存在违反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公司对《公
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并经出席股东

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5)《通知》第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
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

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
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
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
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公司就前述规定自查了报告期内的定期报告,报告中详细披露了现金分红
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就相关要求事项进行了详细说明,符合《通知》第五
条的规定。

    (6)《通知》第六条主要涉及首次公开股票公司的利润分配事项,不适用。

    (7)《通知》第七条规定:“拟发行证券的上市公司应制定对股东回报的

合理规划,对经营利润用于自身发展和回报股东要合理平衡,要重视提高现金分
红水平,提升对股东的回报。上市公司应当在募集说明书或发行预案中增加披露
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最近 3 年现金分红金额及
比例、未分配利润使用安排情况,并作重大事项提示,提醒投资者关注上述情况。
保荐机构应当在保荐工作报告中对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是否合规,

是否建立了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现金分红的承诺是否履行,
本通知的要求是否已经落实发表明确意见。对于最近 3 年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上
市公司,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应结合不同行业和不同类型公司的特点和经营模式、
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说明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
因,并对公司是否充分考虑了股东要求和意愿、是否给予了投资者合理回报以及

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已根据自身经营和发展情况制定了《未来三年(2019-2021)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并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在本次发行的预案中披

                                   10
露了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的相关情况,并做了重要提示。

    (8)《通知》第八条、第九条,不适用。

    发行人对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3 号》”)的相关条款进行了对照分析,具体如下:

    (1)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制订了持续、稳定
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制定及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的过程中,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健全现金分红制度,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一

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保证现金分红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符合《监管指引第 3
号》第二条的规定。

    (2)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通知》《监管指引第 3 号》要求,对《公司

章程》关于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公司制定利润分
配政策时,履行了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制定了明确、清晰的股东回
报规划,符合《监管指引第 3 号》第三条的规定。

    (3)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已载明了《监管指引第 3 号》第四条、
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及第十一条的要求的相关事项,符合《监管指引第 3
号》的要求。

    (4)报告期内,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了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
情况,说明了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报告期内,
发行人 2016、2018 年不符合现金分红条件,2017 年向股东实施了现金分红,符
合《监管指引第 3 号》第八条的规定。

    发行人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指引》”)等交易所监管文件涉及相关分红条款,进行了对照分析:

    (1)《上市规则》11.4.1-11.4.5: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及
时披露了方案的具体内容,并根据交易所要求在实施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按时披
露了方案实施公告。方案实施公告包含了监管要求的相关内容并在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 2 个月内完成了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事宜。

                                   11
    (2)《规范运作指引》第七章“其他重大事件管理”之第七节“利润分配
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时,履行了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
程序并在公司章程中载明了相关内容;公司章程明确了现金分红的优先顺序;公

司在制定现金分红政策时,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了相关因素并由独立董事发表意
见;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有效控制了
内幕信息知情人并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合理确定分配方案;公司不存在利润分配方
案提前泄露、筹划或讨论高比例送转、定期报告披露前发生异常波动等情况。

    综上,公司最近三年分红符合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相关规定。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的公司章程、财务报告、报告期内分红相关董事会、
监事会及股东大会文件、独立董事意见以及报告期内披露的定期报告及分红规
划等临时公告等相关资料,并与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分红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对

比分析。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公司章程》已经建立了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
学的回报机制,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的相关
政策文件要求;发行人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符合发行人《公
司章程》的规定并得到有效执行,未损害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问题 2

    关于经营情况。请申请人详细说明:(1)公司各业务的销售模式、销售过
程、金额占比及主要客户,不同销售模式下的收入确认依据,各业务的收入确
认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真实准确完整;(2)最近三年净利润连续大
幅下滑的原因,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可比公司情况说明申请人业绩变化是否与
行业致;结合 2019 年经营业绩说明申请人持续盈利能力是否存在风险;(3)

最近三年产品收入结构变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4)最近三年主营产品毛利
率变动较大的原因;扶梯业务 2018 年收入大幅上升同时毛利率大幅下降的原因

                                  12
            及合理性;(5)公司外销业务的主要产品、主要客户、主要合同情况。请保荐
            机构及会计师说明对申请人外销业务分别采取的核查措施及核查意见;(6)报
            告期内各产品的产能变化情况,电梯等主要产品报告期内产能下滑的原因及合

            理性;(7)报告期内少数股东损益均为亏损的原因及合理性;(8)报告期内
            申请人资产价值损失科目金额大幅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以上请保荐机构及会
            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公司各业务的销售模式、销售过程、金额占比及主要客户,不同销售
            模式下的收入确认依据,各业务的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真

            实准确完整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各业务类别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   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一、主营业务
电梯                  26,403.09       64.74    60,141.01     48.70   77,567.87      65.77    86,126.76      69.48
扶梯                      2,298.39     5.64    16,774.85     13.58     5,878.69      4.98     6,696.34       5.40
风力发电机                 100.02      0.25    10,576.90      8.57
机器人自动化设备           153.34      0.38     3,856.77      3.12     1,836.80      1.56     1,080.51       0.87
电梯配件                  1,372.38     3.37     2,179.61      1.77     1,917.25      1.63     1,275.04       1.03
电梯安装及维保费          8,404.43    20.61    24,222.75     19.62   28,764.75      24.39    27,143.39      21.89
房地产                    1,031.76     2.53     2,303.85      1.87
        小计          39,763.41       97.51   120,055.76     97.23   115,965.36     98.33   122,322.04      98.67
  二、其他业务
材料、零部件销售            38.97      0.10      697.94       0.57       66.02       0.06      290.31        0.23
加工费                      33.77      0.08      155.44       0.13        6.62       0.01       18.29        0.01
房屋租赁                   810.43      1.99     2,149.92      1.74     1,557.23      1.32     1,260.96       1.02
其他                       133.78      0.33      422.01       0.34      336.23       0.29       80.20        0.06
        小计              1016.95      2.49     3,425.31      2.77     1,966.10      1.67     1,649.77       1.33
       合   计        40,780.37        100    123,481.07      100    117,931.46      100    123,971.81       100


                                                       13
    1、电梯业务(包括电梯、扶梯)

    (1)销售模式

    公司电梯产品销售包括内销和出口两个部分,内销采取以直销为主、经销为
辅的模式,出口采用以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模式。

    直销模式为通过业务部门或各服务中心销售人员与最终客户联系,公司与最
终客户直接签订产品销售及安装合同,并由公司提供产品销售、运输、安装及维
保期内的维保服务;经销模式为公司通过经销商向客户销售产品,具有资质的经

销商可自己向客户提供安装、维保的服务,公司对经销商在销售、安装、维修与
保养各环节提供技术支持及质量监控。

    (2)销售过程

    在直销模式下,公司由销售部门或各服务中心销售人员直接与客户洽谈销
售;

    在经销模式下, 公司通过对经销商的确认后,由经销商与客户洽谈销售。

    公司销售的流程如下:




                                    14
                                                区域经理




                                              销售服务机构                      日常管理员




                                                销售员


                直销模式                                             经销模式
                                                市场信息




                                              信息筛选分析


      市场需求信息                                                              经销商信息


                              项目信息                         发展经销商



      否
                           确认信息有效性                                               否
                                                             确认经销商有效性

                                    是
                                                                       是
                              项目跟踪

                                                               备案登记筛选

               否
客户档案                    合同是否签订

                                                               正式经销商
                                    是

                              合同档案

                                                               项目信息备案

                              合同执行


                                                 是
                           区域总经理裁定                      是否有争议




                                                               开具项目授权



                                                                 合同档案




                                         15
       (3)金额占比及主要客户

       报告期内,发行人电梯业务包括电梯和扶梯的销售,其中,销售电梯给主要
客户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2019 年 1-6 月
 1      EM Service Pte.Ltd.                              2,935.44              7.20%
 2      墨西哥 WAT TAMBOR,S.A. DE C.V                    1,597.17              3.92%
 3      云南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784.38            1.92%
 4      玻利维亚 MELEVAR S.R.L                               756.67            1.86%
 5      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617.57            1.51%
                    合        计                         6,691.23             16.41%
                                       2018 年度

 1      云南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5,458.46              4.42%
 2      墨西哥 WAT TAMBOR,S.A. DE C.V                    2,486.91              2.01%
 3      南京溧水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                       2,097.00              1.70%
 4      EM Service Pte.Ltd.                              1,823.59              1.48%
        菲律宾 ACTIVE RELIANT
 5                                                       1,417.51              1.15%
        ELEVATOR&ESCALATOR CO.
                    合        计                        13,283.47             10.76%

                                       2017 年度
 1      云南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1,370.26              9.64%
 2      墨西哥 WAT TAMBOR,S.A. DE C.V                    2,583.57              2.19%
 3      南京溧水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                       2,406.97              2.04%
 4      阿尔及利亚 Eurl Confidence                       1,858.00              1.58%
 5      云南工程建设总承包股份有限公司                   1,689.03              1.43%
                    合        计                        19,907.83             16.88%
                                       2016 年度

 1      云南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7,127.19              5.75%
 2      墨西哥 WAT TAMBOR,S.A. DE C.V                    3,394.69              2.74%
 3      固安京御幸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864.96              1.50%
        菲律宾 ACTIVE RELIANT
 4                                                       1,777.31              1.43%
        ELEVATOR&ESCALATOR CO.
 5      南京燕子矶保障房开发有限公司                     1,700.43              1.37%

                                          16
                  合        计                          15,864.57             12.80%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扶梯给主要客户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营业收入
序号                      客户名称                    金额
                                                                           比例
                                     2019 年 1-6 月

 1     土耳其 Tele Lift                                       566.08          1.39%
 2     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533.13          1.31%

 3     墨西哥 WAT TAMBOR,S.A. DE C.V                          307.61          0.75%
 4     南京栖霞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20.78          0.54%

 5     伊朗 AMIRAN ASAN BAR                                   167.85          0.41%
                  合        计                               1,795.46         4.40%

                                       2018 年度
 1     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8,343.43         6.76%

 2     印度 Stone India Limited                              1,669.90         1.35%
 3     京沈铁路客运专线辽宁有限责任公司                      1,486.21         1.20%

 4     蒙辽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                          1,170.77         0.95%
 5     大连市城市建设管理局                                   666.02          0.54%
                  合        计                           13,336.33           10.80%

                                       2017 年度
 1     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1,125.22         0.95%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地铁坑口 BT
 2                                                            519.72          0.44%
       融资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
 3     乐清市金圆置业有限公司                                 231.25          0.20%

 4     丹东唯郡置业有限公司                                   222.92          0.19%
 5     南宁铁路局玉铁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203.57          0.17%
                  合        计                               2,302.68         1.95%
                                       2016 年度
 1     印度 Stone India Limited                              1,444.01         1.16%

 2     上饶市频升电梯服务有限公司                             431.62          0.35%
 3     兰州俊辉电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422.31          0.34%

 4     伊朗 AMIRAN ASAN BAR                                   323.07          0.26%
       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百色市工业品
 5                                                            263.01          0.21%
       市场路网工程项目经理部


                                          17
                       合       计                                      2,884.02          2.33%


           (4)确认收入依据

           在经销模式下,根据销售合同发行人不负有安装义务,于电梯发出给客户,

      并经其签收后确认销售收入;

           在直销模式下,根据销售合同公司负有安装义务,于电梯安装调试完成,经

      当地具有检验资质的机构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证时确认销售收入。

           2、风力发电设备

           (1)销售模式

           发行人销售风力发电设备采用直销模式,即与最终客户直接签订产品销售合

      同,并由公司提供产品销售、运输等服务。

           (2)主要销售过程

           签订销售合同,按客户要求,将货物按时间运输到指定地点;货物到达指定
      地点后,客户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向公司出具验收单。

           (3)金额占比及主要客户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风力发电机给主要客户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占营业收                   占营业           占营业收         占 营业
     客户名称                                                           金               金
                       金额        入比例        金额       收入比           入比例           收 入比
                                                                        额               额
                                     (%)                  例(%)           (%)           例(%)
中电投东北新能源朝
                       100.02            0.25   10,576.90        8.57
阳风电有限公司
      合   计          100.02            0.25   10,576.90        8.57

           (4)收入确认依据

           产品发出后,客户确认验收,并取得客户的验收单。根据销售合同约定,主

      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货方,相关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且收入成本能够可靠
      计量确认收入。


                                                18
                   3、机器人自动化设备

                   (1)销售模式

                   发行人销售机器人自动化设备采用直销模式,即与最终客户直接签订产品销
            售合同,并由公司提供产品销售、运输等服务。

                   (2)主要销售过程

                   机器人自动化设备的主要销售过程包括根据客户的需求,提出技术协议方

            案,将产品制造完成后,把产品移交客户并进行调试,最终取得客户对项目的验
            收。

                   (3)金额占比及主要客户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机器人自动化设备给主要客户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占营业
                                            占营业                                         占营业               占营业
           客户名称                                                 收入比
                                   金额     收入比      金额                     金额      收入比     金额      收入比
                                                                      例
                                            例(%)                                        例(%)              例(%)
                                                                    (%)
中国人民解放军某工厂                96.99      0.24
宁波方太厨具有限公司                41.13      0.10        167.24        0.14
天河智造(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93.97           1.29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住宅有限公司                               723.58        0.59    452.83      0.38
航天智造(上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645.69        0.52
中车唐山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641.88        0.52    422.08      0.36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铸锻厂                                                   427.18      0.36     244.44        0.20
沈阳广泰真空科技有限公司                                                         356.60      0.30
沈阳众拓机器人设备                                                                94.34      0.08
睿岑机械设备(上海)有限公司                                                      76.92      0.07
某船用推进器公司                                                                                      682.56        0.55
某航空发动机公司                                                                                      153.50        0.12
             合    计              138.12      0.34   3,772.36           3.06   1,829.95     1.55    1,080.51       0.87

                   (4)收入确认依据


                                                      19
     产品发出后,并取得客户的验收单。根据销售合同约定,主要风险和报酬已
转移给购货方,相关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且收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确认收入。

     4、电梯配件

     (1)销售模式

     发行人销售电梯配件采用直销模式。

     (2)主要销售过程

     签订销售合同,按客户要求,将货物按时间运输到指定地点;货物到达指定
地点后,客户对货物进行签收确认。

     (3)电梯配件金额占比及主要客户

     配件销售主要为发行人电梯产品所对应备件,单次合同金额较小且较为零

散,主要客户为发行人电梯及扶梯客户。

     (4)收入确认依据

     产品发货后客户出具签收单,产品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货方,相关经
济利益能够流入发行人且收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5、电梯安装及维保

     (1)销售模式

     发行人电梯安装及维保业务采取直销模式。

     (2)主要销售过程

     签订安装或维保服务合同,按客户要求提供安装或维保服务。

     (3)金额占比及主要客户

     报告期内,发行人电梯安装及维保的主要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2019 年 1-6 月
 1     云南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563.39             1.38%

                                     20
        Lucknow Metro Rail Corporatian
  2                                                    520.46      1.28%
        Limited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开发建设
  3                                                    311.58      0.76%
        管理有限公司
  4     南京溧水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                     269.13      0.66%
  5     三明城投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63.03      0.64%
                 合     计                            1927.59      4.72%
                                         2018 年度
  1     云南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4,128.47     3.34%
  2     南京溧水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                    1,466.87     1.19%
  3     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1,360.21     1.10%
        Lucknow Metro Rail Corporatian
  4                                                    830.29      0.67%
        Limited
        南昌市湾里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
  5                                                    588.28      0.48%
        责任公司
                 合     计                            8,374.12     6.78%
                                         2017 年度
  1     云南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9,166.03     7.77%
  2     南京溧水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                    1,714.83     1.45%
  3     云南工程建设总承包股份有限公司                1,173.79     1.00%
        凤台县亿顺城市建设投资管理有限
  4                                                    472.33      0.40%
        公司
  5     南充市嘉陵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402.8      0.34%
                 合     计                           12,929.78    10.96%
                                         2016 年度
  1     云南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6,832.90     5.51%
  2     南京燕子矶保障房开发有限公司                   937.06      0.76%
  3     固安京御幸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79.61      0.55%

  4     沈阳冠隆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679.36      0.55%
        阜阳市颍州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
  5                                                    417.29      0.34%
        任公司
                 合     计                           9,546.22     7.70%

      (4)电梯安装及维保收入确认依据

      电梯安装收入确认依据:劳务已经提供,并经当地具有检验资质的机构验收

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证明。产品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货方,相关经济利益

                                            21
能够流入发行人且收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电梯维保收入确认依据:维保合同约定服务期限一般为 12 个月,按维保部

门统计上报的合同实际执行月数确认维保服务收入。

    6、房地产

    发行人在我国境内未从事房地产业务,房地产业务收入均由发行人境外子公
司在海外的房地产相关业务取得。

    报告期内,发行人开始取得房地产收入时间为 2018 年度,有收入的房地产

业务的子公司为位于肯尼亚首都内罗毕的中国远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位于
巴布亚新几内亚的博林特电梯巴布亚新几内亚有限责任公司。2018 年度发行人
取得房地产收入 2,303.85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1.87%,占比较小,其中来

自中国远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房取得的收入为 1,451.66 万元;来自博
林特电梯巴布亚新几内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建筑材料取得的收入为 852.20 万元。

    2019 年 6 月 24 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发行人拟转让中国远大房地产集团有

限公司 100%股权。根据公司相关公告及交易协议,交易对方应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并清理远大房地产公司与公司的借款,公司将及时协
助对方完成股权交割手续。根据公司的说明,股权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中,预计将
于 2019 年 10 月底前完成。

    (1)销售模式

    发行人房地产业务采取直销模式。

    (2)主要销售过程

    房地产业务主要销售过程为相关子公司与终端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并协助客

户办理购房手续等。

    (3)金额占比及主要客户

    2019 年 1-6 月房地产业务收入 1,031.76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2.53%;
2018 年度房地产业务收入 2,303.85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1.87%。



                                   22
       主要客户为个人消费者。

       (4)收入确认依据

       房产完工并验收合格,达到销售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与客户签定房屋买卖
合同,拟收取合同款项或取得收取合同款项权利时,确认销售收入。

       二、最近三年净利润连续大幅下滑的原因,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可比公司
情况说明申请人业绩变化是否与行业一致;结合 2019 年经营业绩说明申请人持
续盈利能力是否存在风险

       1、最近三年净利润连续大幅下滑的原因

       2018 年度发行人净利润为 838.48 万元,较上年下降 2,386.03 万元,下降幅
度为 74.00%;2017 年度发行人净利润为 3,224.50 万元,较上年下降 3,487.03 万
元,下降幅度为 51.96%。净利润连续大幅下滑主要原因如下:

       (1)受国家对房地产调控的影响,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速度有所下降,电

梯市场需求增速趋缓,电梯行业竞争激烈,导致电梯销售单价下滑;

       (2)电梯的材料主要来源于钢铁材料及钢铁材料制品,且原材料成本占电

梯成本 70%以上。报告期内,钢材价格波动上涨,使得电梯产品整体成本上升。

       2、与同行业公司比较

       发行人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营业收入、毛利率、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    位      项     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40,780.37         123,481.07    117,931.46    123,971.81
  发行人      毛利率               28.70%             26.04%        33.78%        35.34%
              净利润             -4,581.29            838.48       3,224.50      6,711.53
              营业收入           30,266.94          87,671.43     74,902.55     78,229.10
 快意电梯     毛利率               26.60%             30.97%        34.27%        37.84%
              净利润               -653.87           7,172.86      7,486.71      9,826.63
              营业收入          170,350.94         309,183.58    327,993.50    331,405.81
 康力电梯     毛利率               28.84%             26.03%        30.90%        36.75%
              净利润             10,255.54           1,471.25     32,828.40     42,911.37

                                             23
                 营业收入               32,052.03        73,761.88          73,190.06          78,079.32
   梅轮电梯      毛利率                   26.44%             23.42%             29.40%           33.57%
                 净利润                  2,402.08            5,014.20           7,664.44        9,061.55


        受电梯行业竞争加剧的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同行业主要可比上市公司的营
  业收入、毛利率、净利润均呈下降趋势,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一致,报告期内

  毛利率与行业平均水平基本持平。

        3、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情况

        2019 年 1-6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0,780.37 万元,同比下降 12.05%;实现
  净利润-4,581.29 万元,同比下降 120.06%,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534.42 万元,同比下降 123.29%。盈利能力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原因是我国
  电梯行业依然面临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产能结构性过剩,尤其是中低端产品,同

  质化现状依旧凸显,短期看房地产政策调控依旧影响电梯行业新增梯量的增长
  率,尤其影响商业住宅新梯需求的基本面未有明显改善。

        为提升盈利能力,公司目前在进一步加强市场推广及品牌建设,加快技术升

  级和新产品研制,提升内部运营管理效率,2019 年上半年公司新签订单 9.29 亿
  元(含已中标尚未签订合同),比去年同期增长 75%。中长期来看,在中国工业
  化、新城镇化不断推进的政策支撑下,以及公共交通设施建设等因素的推动下,
  加之旧梯改造、老房加装电梯等社会发展带来的需求增量,使得电梯市场仍可以
  在较长时间保持平稳发展。

        三、最近三年产品收入结构变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最近三年公司产品收入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   目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入
                      金额        入比例              金额        入比例            金额         比例
                                   (%)                           (%)                          (%)
一、主营业务收入    120,055.76           97.23   115,965.36             98.33    122,322.04            98.67
电梯                 60,141.01           48.70      77,567.87           65.77      86,126.76           69.47
扶梯                 16,774.85           13.58       5,878.69            4.98       6,696.34            5.40


                                                    24
电梯安装及维保费    24,222.75    19.62   28,764.75     24.39    27,143.39      21.89
风力发电机          10,576.90     8.57
机器人自动化设备     3,856.77     3.12     1,836.80     1.56     1,080.51       0.87
房地产               2,303.85     1.87
电梯配件             2,179.61     1.77     1,917.25     1.63     1,275.04       1.03
二、其他业务收入     3,425.31     2.77     1,966.10     1.67     1,649.77       1.33
材料、零部件销售      697.94      0.57         66.02    0.06      290.31        0.23
加工费                155.44      0.13          6.62    0.01       18.29        0.01
房屋租赁             2,149.92     1.74     1,557.23     1.32     1,260.96       1.02
其他                  422.01      0.34        336.23    0.29       80.20        0.06
       合   计     123,481.07      100   117,931.46     100    123,971.81        100


         1、产品结构 2017 年度与 2016 年度相比

         发行人产品结构 2017 年度与 2016 年度相比,主要产品收入结构保持相对稳
  定。

         2、产品结构 2018 年度与 2017 年度相比

         2018 年度与 2017 年度相比,发行人主要增加了风电业务和房地产业务。

         发行人为保持持续稳健发展,2018 年 11 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朝阳远大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公司向沈阳远大科技电工有限公司收购朝阳远大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本
  次收购有利于公司拓展新的业务领域,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实

  力,减少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制定的战略规划。 2018 年
  度沈阳远 大新能 源有 限公司 加强市 场开发 ,顺利 完成 了中电 投建平 上新井
  49.5MW 风电场工程上新井项目中 21 台套产品交付工作,并完成安装调试任务,
  风电业务实现收入 10,576.90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 8.57%。

         2018 年度房地产业务收入为 2,303.85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 1.87%,其中:

  中国远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房取得的收入为 1,451.66 万元;博林特电
  梯巴布亚新几内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建筑材料取得的收入为 852.20 万元。

         扣除上述两项业务影响之后,各产品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5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项   目
                     金额       入比例            金额         入比例       金额         入比例
                                (%)                         (%)                     (%)
一、主营业务收入   107,174.99        96.90    115,965.36          98.33   122,322.04       98.67
电梯                60,141.01        54.38    77,567.87           65.77    86,126.76       69.47
扶梯                16,774.85        15.17        5,878.69         4.98     6,696.34        5.40
电梯安装及维保费    24,222.75        21.90    28,764.75           24.39    27,143.39       21.89
机器人自动化设备     3,856.77         3.49        1,836.80         1.56     1,080.51        0.87
电梯配件             2,179.61         1.97        1,917.25         1.63     1,275.04        1.03
二、其他业务收入     3,425.31         3.10        1,966.10         1.67     1,649.77        1.33
材料、零部件销售      697.94          0.63          66.02          0.06      290.31         0.23
加工费                155.44          0.14           6.62          0.01       18.29         0.01
房屋租赁             2,149.92         1.94        1,557.23         1.32     1,260.96        1.02
其他                  422.01          0.38         336.23          0.29       80.20         0.06
       合   计     110,600.30         100     117,931.46           100    123,971.81        100

         扣除风力发电机及房地产两项业务影响之后,电梯、扶梯产品收入结构有一

  定变化,其他产品收入结构无重大变化。

         2018 年度电梯营业收入占比 54.38%,较上年下降 11.39%,主要原因是电梯

  的销量和平均售价同时出现了下降,销量和平均售价同时出现了下降的主要原因
  是国家对房地产行业宏观调控政策的收紧,新增住宅建设的增量放缓,电梯市场
  的竞争激烈加剧。其中,发行人 2018 年度电梯产品销量为 5,174 台,较 2017 年
  度下降 15.17%; 2018 年度电梯产品平均售价为 11.62 万元,较 2017 年度下降
  8.61%。

         2018 年度扶梯营业收入占比 15.17%,较上年上升 10.19%,主要原因是扶梯
  市场需求增加,其中,发行人 2018 年度扶梯销量为 573 台,较 2017 年度增加
  84.24%,扶梯销量增加主要是 2018 年度沈阳地铁九号线、十号线的开通及京沈

  高铁、蒙辽高铁等项目的扶梯销量增加所致;2018 年度扶梯产品平均售价为 29.28
  万元,较 2017 年度上升 54.88%,平均售价增加主要是 2018 年度对电梯技术参
  数、安装质量等要求较高的地铁、高铁项目增加,提高了平均售价。

         四、最近三年主营产品毛利率变动较大的原因;扶梯业务 2018 年收入大幅
                                             26
上升同时毛利率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1、最近三年及一期毛利率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   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电梯                     28.49%          25.20%          33.44%        37.89%
扶梯                     14.43%             4.92%        15.08%        22.79%
电梯安装及维保费         28.72%          33.51%          32.99%        27.07%
风力发电机                0.02%          20.13%
机器人自动化设备         24.81%          51.31%          74.96%        67.08%
电梯配件                 55.93%          61.31%          60.31%        56.06%
房地产                   22.59%          41.10%


       (1)电梯产品(含电梯、扶梯)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电梯受国内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低迷走势的影响,订单量

和执行量呈现下滑趋势,在激烈的市场竞争态势下,电梯项目中标产品单价也一
再降低,导致营业收入持续下降;电梯、扶梯的原材料主要是钢材及相关钢材制
品,报告期内电梯、扶梯原材料成本分别为 50,868.19 万元、49,582.09 万元、

53,170.31 万元及 18,157.77 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为 64.09%、64.29%、
59.36%及 63.81%,钢材及相关钢材制品的价格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
成本。报告期内,钢材综合价格呈上涨趋势,钢材综合价格指数如下:




                                       27
    由于生产电梯的主要原材料钢材价格上涨导致导轨、轿厢、厅门装置等从
2017 年开始到 2019 年初价格持续上涨,从而使产品单位成本增加较多,单位售
价降低和单位成本增加双重因素影响电梯产品毛利率不断下降。

    (2)电梯安装及维保费毛利率情况

    近三年电梯安装及维保费毛利率呈现小幅上升趋势,主要系发行人加强对分

包方价格管控,与具备安装资质的电梯安装公司签订年度战略协议,节约分包成
本,提高毛利。

    (3)机器人自动化设备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内,机器人自动化设备产品属于非标准定制产品,各项目面对不同行
业客户,不同产品在规格、应用领域(如轨道交通、航天飞机、船舶制造、家电

厨卫、仓储物流、电器电子、机械加工)、技术要求等方面不同,毛利率因此也
有所不同。

    (4)电梯配件

    电梯配件属于专用配套产品。报告期内,电梯配件毛利率相对稳定。

    2、扶梯产品 2018 年收入大幅上升但毛利率大幅下降的原因

    2017 年度发行人实现销售扶梯 311 台,2018 年度发行人实现销售扶梯 573
台,其中沈阳地铁,蒙辽高铁,京沈高铁等政府公共建设项目共计 335 台,此类

大型公交型扶梯项目合同总金额较高,因此 2018 年度扶梯产品收入上升幅度较
大。但此类项目竞争激烈,公司为提升企业知名度,打造品牌效应,承接较多的
地铁、高铁等政府公建项目,中标单台电梯价格较低。同时受当年电梯原材料价
格上升影响,导致 2018 年度扶梯产品毛利率大幅下降。

    五、公司外销业务的主要产品、主要客户、主要合同情况

    1、外销主要情况

    外销产品主要为电梯、扶梯及电梯零部件。主要客户及合同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客   户                           金额


                                      28
                                      2019 年 1-6 月

1    EM Service Pte.Ltd.                                3,282.78

2    墨西哥 WAT TAMBOR,S.A. DE C.V                      1,904.78

3    玻利维亚 MELEVAR S.R.L                              759.64

4    土耳其 Tele Lift                                    566.08

5    阿尔及利亚 Eurl Confidence                          548.00

6    Lucknow Metro Rail Corporatian Limited              520.46

7    马来西亚 DONG YONG ELEVATORS                        506.78

8    俄罗斯乌法 ASTRO-LIFT                               360.40

9    Core Building Group                                 248.63

10   Richard Crookes Constructions Pty Ltd               186.84

                                  合    计              8,884.39

                                       2018 年度

1    墨西哥 WAT TAMBOR,S.A. DE C.V                      2,568.43

2    EM Service Pte.Ltd.                                2,228.86

3    印度 Stone India Limited                           1,670.34

4    菲律宾 ACTIVE RELIANT ELEVATOR&ESCALATOR CO.       1,437.47

5    阿尔及利亚 Eurl Confidence                         1,364.74

6    马来西亚 DONG YONG ELEVATORS                       1,092.24

7    Dreamland Construction Engineer Limited             852.20

8    Lucknow Metro Rail Corporatian Limited              830.29

9    哥伦比亚 ALT US                                     692.18

10   科威特 BOBIAN ELEVATOR                              647.83

                                  合    计             13,384.57

                                       2017 年度

1    墨西哥 WAT TAMBOR,S.A. DE C.V                      2,589.72

2    阿尔及利亚 Eurl Confidence                         1,858.00

3    俄罗斯乌法 ASTRO-LIFT                               963.60

4    GN Residential Pty Ltd                              863.54

5    哥伦比亚 ALT US                                     683.46

6    Waterside Construction Pty Ltd                      653.23


                                             29
 7       智利 BLT ELEVADORES SPA                                                       438.57

 8       马来西亚 DONG YONG ELEVATORS                                                  386.78

 9       肯尼亚 ELEVONIC LIFTS SERVICES                                                365.80

 10      菲律宾 ACTIVE RELIANT ELEVATOR&ESCALATOR CO.                                  355.57

                                      合   计                                        9,158.28

                                                2016 年度

 1       墨西哥 WAT TAMBOR,S.A. DE C.V                                               3,394.69

 2       菲律宾 ACTIVE RELIANT ELEVATOR&ESCALATOR CO.                                1,777.31

 3       印度 Stone India Limited                                                    1,446.24

 4       阿尔及利亚 Eurl Confidence                                                  1,317.91

 5       智利 ALPHA ASCENSORES LTDA                                                    822.47

 6       哥伦比亚 LIFT INGENIERIA S.A.                                                 745.41

 7       伊朗 AMIRAN ASAN BAR                                                          656.24

 8       越南 TATIN-BRILLIANT                                                          588.54

 9       Waterside Constructions Pty Ltd                                               536.33

 10      玻利维亚 MELEVAR S.R.L                                                        327.11

                                      合   计                                       11,612.25


      2、主要核查措施

      查阅与发行人外销业务有关的收入明细账、主要销售合同、发货单、报关
单、信用证、提单及涉外收入申报单等,对外销业务收入进行穿行测试;对发
行人外销业务主要客户进行走访;发送往来询证函等核查措施,确认发行人海
外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及完整性。

      六、报告期内各产品的产能变化情况,电梯等主要产品报告期内产能下滑
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的产能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直梯(台)                           3,200         6,200       6,700       6,700
      扶梯、自动人行道(台)                         200         500         500         600
        风力发电机(台)                             50          100         100         100



                                                30
机器人自      转向架生产线(条)              1         2             2
动化设备      机器人工作站(台)              5        10            10               3


    1、直梯

    2018 年末发行人针对直梯主要生产设备钣金柔性生产线 S4P4 进行大修,导
致 2018 年年底至 2019 年年初直梯产能下降,经工艺部统计 2018 年发行人直梯
产能较上年减少 500 台;2019 年度二季度开始产能基本恢复到正常水平,预计
2019 年度直梯产能可达到 6,500 台。

    2、扶梯、自动人行道

    2017 年开始公交型扶梯整体梯路由外购转为自制,导致扶梯产能由 2016 年

度的 600 台降低至 2017 年度的 500 台。

    2019 年 1-6 月扶梯产能 200 台,其中 2019 年 1-3 月份产能为 75 台,产能下
降原因为 1-3 月份期间生产扶梯桁架单片焊接工装及组对焊接工装(生产扶梯产

品需要的成套大型工具),其工装加工涉及到带锯、气割、机加、焊接、喷漆、
装配等工序,占用了扶梯产品生产加工资源,导致 1-3 月份的生产扶梯产品的产
能下降;2019 年度二季度恢复原有产能,预计 2019 年度扶梯产能 450 台。

    七、报告期内少数股东损益均为亏损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非全资子公司主要为博林特电梯澳大利亚合资公司,注册资本
1,000 澳元,2016 年度少数股东持股比例为 30%, 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 1-6 月少数股东持股比例均为 17.60%,该公司报告期内经营状况及少数股东
损益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净利润                     -266.34          -550.73         149.04             -206.73

少数股东损益                -46.88           -96.93          26.23              -62.02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应用指南“在合并财务报表

中,子公司发生超额亏损的,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当按照持股比例分担超额亏损”
的规定,少数股东损益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2016 年度为亏损,2017 年


                                       31
        度为盈利与实际情况相符。

              八、报告期内申请人资产价值损失科目金额大幅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产减值损失科目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2017 年   2016 年
                                                                                    1-6 月 较      度 至     度 至
   项    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8 年度      2018 年   2017 年
                                                                                    同期变动       度变动    度 变动
                                                                                    率(%)        率(%) 率(%)
资 产 / 信用 减
                            -31.98       1,715.03        5,326.34       4,729.18       -87.00       -67.80        12.63
值-坏账准备
资 产 减值- 存
                                             51.20                                    -100.00
货减值准备
   合    计                 -31.98       1,766.23        5,326.34       4,729.18      -101.81       -66.84        12.63


              2016 年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应收账款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6.30                     2018.12.31                         差额
         账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44,433.41      1,886.11         55,687.50       2,564.49     -11,254.09         -678.38
        1至2年            27,967.74      2,744.73         24,734.06       2,473.41      3,233.68          271.32
        2至3年             9,509.74      2,852.92          6,453.15       1,935.95      3,056.59          916.97
        3至4年             3,332.60      1,666.30          6,632.23       3,316.11      -3,299.63       -1,649.81
        4至5年             8,160.76      6,528.60          9,019.64       7,215.71       -858.88          -687.11
        5 年以上          11,590.06     11,590.06          9,793.75       9,793.75      1,796.31         1,796.31
         合   计         104,994.32     27,268.73        112,320.33      27,299.42      -7,326.01          -30.69

              续:
                                2018.12.31                    2017.12.31                        差额
          账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55,687.50         2,564.49     53,298.31       2,519.59      2,389.19           44.90
         1至2年           24,734.06         2,473.41     15,838.28       1,583.83      8,895.78          889.58
         2至3年             6,453.15        1,935.95     14,680.60       4,402.12      -8,227.45       -2,466.17
         3至4年             6,632.23        3,316.11     11,614.32       5,807.16      -4,982.09       -2,491.05
         4至5年             9,019.64        7,215.71      6,078.72       4,862.98      2,940.92         2,352.73



                                                         32
  5 年以上           9,793.75         9,793.75     7,873.59         7,873.59        1,920.16      1,920.16
     合    计      112,320.33        27,299.42 109,383.82          27,049.26        2,936.51       250.16


          续:
                        2017.12.31                     2016.12.31                         差额
     账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53,298.31          2,519.59   36,122.77         1,780.16       17,175.54         739.43
 1至2年            15,838.28          1,583.83   30,198.59         2,988.50       -14,360.31      -1,404.67
 2至3年            14,680.60          4,402.12   14,636.96         4,334.01           43.64          68.11
 3至4年            11,614.32          5,807.16    8,690.14         4,308.33        2,924.18        1,498.83
 4至5年             6,078.72          4,862.98    4,458.47         3,566.78        1,620.25        1,296.20
 5 年以上           7,873.59          7,873.59    5,115.57         5,115.57        2,758.02        2,758.02
  合      计      109,383.82         27,049.26   99,222.50        22,093.35       10,161.32        4,955.91


          发行人资产减值损失 2017 年度较 2016 年度增加 597.16 万元,2018 年度较
2017 年度减少 3,560.11 万元,即 2018 年度较 2017 年度资产减值损失科目金额

波动幅度较大,其主要原因如下:

          1、2018 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较 2017 年末增加金额较少,为 2,936.51 万
元,而 2017 年末较 2016 年末增加 10,161.32 万元。

          2、2018 年末较 2017 年末账面余额 3 年以上账龄段应收款增加放缓,其中
2018 年末较 2017 年末减少 121.00 万元,2017 年末较 2016 年末增加 7,302.45 万
元。

          3、2018 年度发行人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成立清欠专项小组,当年回款
对坏账准备余额影响较大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2017 年      2018 年
                                                                                                 坏账准备
序号                     客     户                      回款金         末坏账       末坏账
                                                                                                 余额变动
                                                             额         准备          准备
 1        营口华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63.00        209.00                    -209.00
 2        辽宁宇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370.00        266.00         73.00      -193.00
 3        乐亭县荣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91.00        259.00         79.00      -180.00

 4        沈阳国际软件园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56.00        135.00         41.00        -94.00
 5        大庆市品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19.00        90.00                     -90.00

                                                  33
6    中房华瑞(唐山)置业有限公司            81.45      82.00      2.00     -80.00
     河北金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元氏分公
7                                           135.00      71.00      4.00     -67.00
     司
8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董家沟街道办事处      64.00     136.00     72.00     -64.00
9    唐山市金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2.55      98.00     36.00     -62.00

10   沈阳铁道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81.00      68.00     13.00     -55.00
     河北明盛实业集团乐亭县宏晨建筑安装
11                                           52.00      98.00     46.00     -52.00
     工程有限公司
12   四平乾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72.00      53.00      6.00     -47.00
13   韶关市汇展房地产有限公司                89.00      46.00               -46.00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董家沟建筑工程公
14                                           40.00      40.00               -40.00
     司
15   中共沈阳市委党校                        39.64      39.00               -39.00
                合      计                 1,915.64   1,690.00   372.00   -1,318.00

     九、核查意见

     1、核查过程

     查阅发行人收入明细账、主要销售合同、发货单、报关单、信用证、提单

及涉外收入申报单、验收证明、销售发票等;访谈发行人了解各业务的经营模
式、销售过程;对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进行穿行测试,对发行人境内外
销业务主要客户进行走访,发送往来询证函等核查措施;了解主要客户及金额

占比、不同销售模式下收入确认的依据;对比分析公司的报告期内的主要产品
构成并分析产品结构变化;了解发行人所处的经营环境,主要原材料及人工成
本变动情况,分析发行人的毛利率的变动原因;取得工艺部门报告期内主要产
品产能的变化明细,了解主要产品产能下滑情况;取得发行人非全资子公司 2016
年度至 2018 年度审计报告,2019 年 1-6 月未经审计财务报表,分析核算其报告

期内少数股东损益所属金额;复核发行人 2016 年度至 2018 年度经审计资产减
值损失金额,2019 年 1-6 月未经审计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分析各年度资产/信用
减值损失变动原因。

     2、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34
    发行人各业务的收入确认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且真实、准确、完整。

    最近三年净利润连续大幅下滑主要是电梯销售数量及价格下滑,主要原材

料和人工成本不同程度增长所致;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业务变化趋势
基本保持一致;通过分析公司 2019 年 1-6 月经营状况和新增订单情况,发行人
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重大下降风险。

    发行人产品结构 2017 年度与 2016 年度相比主要产品收入结构保持相对稳

定,2018 年度与 2017 年度产品结构相比发生变化,主要是 2018 年度增加了风
电业务和房地产业务,产品结构发生变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最近三年发行人主营产品毛利率下降主要是由于市场竞争激烈,电梯产品

销售单价下滑,原材料和人工成本上升,致使单位成本增加;扶梯业务 2018 年
度收入大幅上升主要是 2018 年度销售扶梯数量较上年有所增加,并销售了大量
的大型公交型扶梯项目。由于大型公交型扶梯项目竞争激烈,中标单价较低,

且公交型扶梯项目的安全性、承载能力等要求较高,所消耗的单位成本较多,
使得 2018 年度扶梯毛利率下降,2018 年度扶梯收入大幅上升同时毛利率大幅下
降,符合发行人实际经营情况。

    公司外销业务的主要产品为电梯产品;主要采取了走访主要外销客户并查

阅出口合同、专用发票、报关单、信用证、提单及涉外收入申报单等与收入确
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并实施了穿行测试等措施;外销业务相关收入确认符合会
计准则规定且真实、完整。

    2018 年度发行人直梯产能较上年减少 500 台,主要原因是直梯主要生产设

备钣金柔性生产线 S4P4 进行大修;2017 年开始公交型扶梯整体梯路由外购转为
自制,导致扶梯产能由 2016 年度 600 台降低至 2017 年度 500 台,产能变化符合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少数股东损益主要是依据非全资子公司在报告期的盈利状况及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相乘计算而得,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发行人实际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产价值损失科目金额大幅波动主要是 2018 年度较上年

减少 3,560.11 万元,减幅为 66.84%,原因是根据坏账计提政策相关规定,2018

                                    35
 年度需计提的坏账准备较上年减少。发行人资产减值损失科目金额大幅波动合
 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问题 3

       请说明最近三年一期申请人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关于报告期内申请
 人的收购交易,请说明交易过程、交易标的经营及财务情况、交易对手、交易
 方式、是否存在业绩承诺等情况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最近三年一期合并范围明细如下所示:
                                           2019 年   2018   2017   2016
序号                名   称                                               备注
                                            1-6 月   年度   年度   年度
 1     博林特电梯蒙古有限公司                  √     √     √     √
 2     重庆博林特电梯有限公司                  √     √     √     √
 3     沈阳博林特电梯摩洛哥有限责任公司        √     √     √     √
 4     云南博林特电梯有限公司                  √     √     √     √
       博林特电梯巴布亚新几内亚有限责任
 5                                             √     √     √     √
       公司
 6     哈尔滨博林特电梯有限公司                √     √     √     √
 7     南京远大智能工业有限公司                √     √     √     √
 8     中国远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     √     √
 9     中国远大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     √     √
 10    沈阳博林特电梯安装有限公司              √     √     √     √
 11    博林特电梯(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        √     √     √     √
 12    博林特电梯澳大利亚合资公司              √     √     √     √
 13    博林特电梯秘鲁有限公司                  √     √     √     √

 14    远大建筑发展有限公司(科特迪瓦)        √     √     √     √
 15    印度博林特电梯私人有限公司              √     √     √     √
       哈萨克斯坦远大博林特电梯集团有限
 16                                            √     √     √     √
       公司
 17    广东博林特电梯有限公司                  √     √     √     √
 18    沈阳远大智能高科机器人有限公司          √     √     √     √



                                          36
19   上海远大浩博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        √     √     √   ×      2017 年新增

20   沈阳远大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      2018 年新增

21   沈阳博林特电梯(德国)有限公司        ×     ×     ×   √      2017 年注销

22   博林特电梯澳大利亚有限公司            ×     ×     ×   √      2017 年注销

23   博林特俄罗斯公司                      ×     ×     ×   √      2017 年注销

24   博林特(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     ×   √      2017 年注销


     1、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

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1)2018 年度通过同一控制下合并新增沈阳远大新能源有限公司,具体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                         期末净资产              本期净利润
      沈阳远大新能源有限公司                       6,621.14                1,379.58


     1)交易过程

     沈阳远大新能源有限公司(原名:朝阳远大新能源有限公司)原股东为沈阳
远大科技电工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发行人与沈阳远大科技电工有限公

司同受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发行人收购沈阳远大科技电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根据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收购朝阳远大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

权的议案》,2018 年 11 月 20 日公司与朝阳远大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原股东沈阳
远大科技电工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双方确认:以标的资产主管工商行政
管理机关就标的资产的股东变更为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登
记证明文件之日,作为交易协定约定的资产交割日。自资产交割日起,与标的资
产相关的一切权利与义务均归属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远大

科技电工有限公司交付标的资产的义务已履行完毕,标的资产已由沈阳远大智能
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拥有,相关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成。朝阳市龙城区行政
审批局已于 2018 年 12 月 3 日批准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1303552584366D,因此 2018 年将沈阳远大新能源有限公司纳入发行人的合
并范围。

                                      37
    2)交易标的经营及财务情况

    沈阳远大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6,700 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风

能及太阳能发电应用技术研发、技术转让;风能及太阳能发电设备制造,交易标
的评估基准日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评估基准日(2018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6,536.48
负债总额                                                             11,395.16
应收账款                                                               3,481.52
所有者权益                                                             5,141.32
营业收入                                                                     0.00
营业利润                                                                 -75.99
净利润                                                                 -100.2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3.60


    3)交易对手

    交易对手系发行人关联方沈阳远大科技电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电

工”)。

    4)交易方式

    在交易对手承诺沈阳远大新能源有限公司 2018 年至 2020 年度净利润达到相
应数值的基础上,通过现金支付方式进行收购。沈阳远大新能源有限公司评估值
为 6,649.07 万元,目标股权的转让价格确定为 6,649.07 万元。

    5)业绩承诺

    根据与科技电工签署的《关于朝阳远大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及《盈

利补偿协议书》,科技电工承诺沈阳远大新能源有限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
2020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1,300.00 万元、1,500.00 万元、1,800.00 万
元,并就实际净利润数不足承诺净利润数的部分进行补偿。

    沈阳远大新能源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1,379.58 万元,达到了

2018 年度业绩承诺要求。

                                    38
      (2)2017 年度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是上海远大浩博智能机器人有限公
  司,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沈阳远大智能高科机器人有限公司在 2017 年度新设的
  全资子公司。

      (3)2016 年度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博林特(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为发行人新设的全资子公司。

      2、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

  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1)2017 年度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
  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名   称                 处置日净资产       期初至处置日净利润
沈阳博林特电梯(德国)有限公司               -4,100.28                   -17.70
博林特俄罗斯公司                                 -0.13                    -0.13
博林特电梯澳大利亚有限公司                      -61.71                   34.85

博林特(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0.86


      上述子公司已注销,故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2)2019 年 1-6 月、2018 年度、2016 年度不存在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
  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3、核查意见

      (1)核查过程

      核查报告期各年度合并范围,针对各年度合并范围子公司增减情况进行具
  体分析,其中针对发行人报告期内收购交易,取得收购标的资产评估报告、审

  计报告、相关收购合同、公司内部决议等,分析其交易过程、交易标的经营及
  财务情况、交易对手、交易方式、业绩承诺等情况。

      (2)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认为:最近三年一期发行人合并报表范
  围的变化情况属实,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39
     问题 4

     关于申请人的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请申请人说明(1)按业务类别说明
公司在报告期内的信用政策及应收款项相关的会计政策;(2)结合公司经营模
式说明一年期以上应收款项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

(3)最近一期末应收款项主要对应方的情况,结合其经营情况说明回款是否存
在不确定性;(4)报告期内核销应收账款的详细情况,核销应收账款的对应方
是否与申请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5)结合同行业
情况说明应收账款减值准备是否充分计提;(6)报告期各期末申请人对关联方
存在较大金额应收款项、预付款项余额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上市公司资

金被侵占的情形;(7)报告期各期末申请人其他应收款余额较高的原因,以及
其他应收款对应方的情况。以上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按业务类别说明公司在报告期内的信用政策及应收款项相关的会计政
策

     1、主要信用政策

     发行人应收账款主要为销售电梯产品形成,其主要信用政策如下:

     (1)国内直销电梯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3%作为定金;安排生产前三日收

取合同总价的 17%作为预收款;在约定的产品交货期前二十个工作日收取合同总
价的 50%作为货前款;货到现场后七日内收取合同总价的 10%;安装调试完成
并通过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三日内收取合同总额的 15%货款,其余
5%作为质保金于保质期结束后收回。

     (2)国内经销电梯

     安排生产前三日支付合同总价的 20%作为预收款;在约定的产品交货期前二

十个工作日收取合同总价 80%作为货前款。

                                   40
    (3)外销电梯

    安排生产前三日收取合同总价的 30%作为预收款;在约定的产品交货期前二

十个工作日收取合同总价 70%作为货前款。

    2、应收款项会计政策

    发行人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
的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应收票据、预付账款、长期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

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
的价款与该应收账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会计政策

    发行人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的确
认标准为:因债务人破产或者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不能收回的
应收款项,或者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其偿债义务且有明显特征表明无法收回的应

收款项。

    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期末单独或按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经发行人按规定程序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在应收款项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
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发行人将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

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应收款
项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发行人将金额为人民币 200 万元以上(含 200 万元)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
                       和金额为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上(含 100 万元)的其他应收款确认
依据或金额标准
                       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 发行人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
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


                                       41
                         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项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
                         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
                         试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5                        5
1至2年                                       10                       10
2至3年                                       30                       30
3至4年                                       50                       50
4至5年                                       80                       80
5 年以上                                   100                       100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内部职工借款及关联方的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

 备。

      二、结合公司经营模式说明一年期以上应收款项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

      一年期以上的应收账款,直销电梯产品货后结余款占比 95%。其中 40%-60%

 为政府公建类项目,其余为大型房地产开发公司。
           期间               直销项目占比         公建项目占比     货后结余款占比
 2019 年 1-6 月                              83%              58%             95%
 2018 年度                                   86%              56%             95%
 2017 年度                                   87%              47%             95%
 2016 年度                                   86%              42%             95%


      由于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及城投公司项目金额占比较大,付款审批周期较长,
                                             42
专款专用等特点,使得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且主要是应收货款的结
余款和保修欠款。为维系长期战略合作关系,该类客户账期政策较宽松,违约、
拒付及不可收回风险较小。

      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及城投公司付款审批环节较多,周期较长等特点,导致
目前存在部分应收账款具体收回情况与合同约定不一致情形,发行人从 2018 年
开始,成立专门的清欠小组,对欠款进行催收,目前收效良好。

      三、最近一期末应收款项主要对应方的情况,结合其经营情况说明回款是
否存在不确定性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款项主要为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及承担保障房建
设的城投公司,各年度相关数据及最近一期应收账款主要客户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6.30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应收账款余额                       104,994.32   112,320.33       109,383.82       99,222.50
其中:应收政府部门、事业单
                                    55,482.01     59,170.96       51,127.09       41,563.83
位及城投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
           占   比                   52.84%        52.68%           46.74%             41.89%

      其中 2019 年 6 月 30 日应收账款前十名占比 36.38%,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                        应收账款余额               项目类型

  1     云南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6,132.33        政府主导项目

  2     南京溧水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                           5,854.12     政府主导项目

  3     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4,547.05     政府主导项目

  4     中电投东北新能源朝阳风电有限公司                     3,582.28     央企主导项目

  5     沈阳远大科技园有限公司                               3,415.62        关联方项目
        南昌市湾里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
  6                                                          1,208.64     政府主导项目
        公司
  7     云南信亿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987.54      国资主导项目

  8     凤台县亿顺城市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91.59      政府主导项目

  9     大连普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33.74      政府主导项目
                                                                        战略合作单位主导
 10     湛江安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42.97
                                                                                项目
                      合     计                          38,195.89


                                          43
     由于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及城投公司项目金额占比较大,付款审批周期较长,
专款专用等特点,使得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且主要是应收货款的结
余款和保修欠款。为维系长期战略合作关系,该类客户账期政策较宽松,违约、

拒付及不可收回风险较小。

     四、报告期内核销应收账款的详细情况,核销应收账款的对应方是否与申
请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核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
                                            1,531.22             130.90           11.24
款

     报告期内应收账款核销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
                                                                      是否与控股股东、
序
                          客户                           金额         实际控制人或董监
号
                                                                        高存在关联关系
                    2016 年合计                         112,387.00
 1   广西同人置业有限公司                                32,000.00           否

 2   深圳市粤菱电梯有限公司                              20,000.00           否

 3   大庆盛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3,000.00           否

 4   河北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00.00           否
 5   宽城兆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000.00          否

 6   秦皇岛兴龙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8,000.00          否

 7   南宁华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8,000.00          否

 8   天津市江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7,236.00          否

 9   盘锦市金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曙光项目部                2,000.00          否
10   吉林省鼎新自控工程有限公司                            1,992.00          否

11   鸡东县金鼎辉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600.00           否

12   盘锦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59.00           否

                    2017 年合计                        1,309,038.32
13   保定市任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03,787.99           否
14   中国医科大学                                       135,479.50           否

15   保定市大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21,325.00           否


                                       44
                                                             是否与控股股东、
序
                        客户                    金额         实际控制人或董监
号
                                                               高存在关联关系
16   山东圣都置业有限公司                       109,485.00          否
17   廊坊市上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2,600.00          否

18   西安新润置业有限公司                        74,917.51          否

19   太仓市浏岛现代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70,190.00          否

20   山东圣都置业有限公司东平分公司              51,386.70          否

21   云南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51,337.00          否
22   沈阳五里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30,861.00          否

23   海城中恒置业有限公司                        29,978.62          否

24   大连泰达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9,685.00          否

25   广西同人置业有限公司                        19,069.00          否

26   郑州亚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5,442.83          否
27   沈阳瑞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2,800.00          否

28   宾川南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1,390.00          否

29   北京城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238.67          否

30   郑州燃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37.72          否

31   新乡华瑞置业有限公司                        10,000.00          否
32   中共沈阳市委办公厅行政处动力科               9,659.16          否

33   桂林市冠信远辰地产有限公司                   9,440.00          否

34   三托集团有限公司                             8,201.00          否

35   武安市鑫盛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271.70          否

36   中国建筑土木工程公司南方公司                 7,092.01          否
37   平顶山市怡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6,720.00          否

38   邢台邢州大酒店有限公司                       5,833.35          否

39   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5,648.21          否

40   郑州中景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5,284.44          否

41   南京浦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026.76          否
42   宜城市中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岸尚城项目部     4,446.50          否

43   保定博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379.79          否

44   荥经方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025.00          否

45   辽宁益格豪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770.00          否

46   太湖县天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3,296.00          否
47   河北卓然投资有限公司                         3,000.00          否

                                        45
                                                                  是否与控股股东、
序
                        客户                         金额         实际控制人或董监
号
                                                                    高存在关联关系
48   阜阳市颍州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720.00          否
49   河南春景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2,599.99          否

50   万宁国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485.00          否

51   North Nongchan Complex Development Co.,LTD        2,038.41          否

52   四川省骨科医院                                    1,420.01          否

53   河南恒利置业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1,353.16          否
54   东莞市红和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1,079.10          否

55   通辽市盛世电梯安装有限公司                        1,000.00          否

56   辽阳市天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00.00           否

57   保定市基泰建筑有限公司                             500.00           否

58   北京金鹰焊接材料有限公司                            37.19           否
                 2018 年合计                      15,312,211.70
59   邯郸市金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192,091.61          否

60   青海博林特电梯安装有限公司                    1,631,165.00          否

61   辽宁万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447,781.03          否

62   大连中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93,200.00          否
63   湖南瑞天实业有限公司                          1,086,744.00          否

64   山东恒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40,000.00          否

65   辽阳祥越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593,999.90          否

66   辽阳建筑装饰材料大市场二期工程指挥部            400,000.00          否

67   黑龙江远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46,005.50          否
68   中房华瑞(唐山)置业有限公司                    241,210.00          否

69   江西南昌海港明珠酒店                            226,896.00          否

70   大连市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20,500.00          否

71   湖南泰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10,000.00          否

72   陕西省裕华金属机电有限公司                      173,770.00          否
73   沈阳弘景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173,608.00          否

74   南宁海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64,400.00          否

75   延边阳光大厦有限公司                            150,000.00          否

76   盐城大成电梯有限公司                            141,533.00          否

77   九江市金碧辉煌娱乐有限公司                      130,000.00          否
78   海南中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8,400.00          否

                                       46
                                                           是否与控股股东、
序
                        客户                   金额        实际控制人或董监
号
                                                             高存在关联关系
79    常德市广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4,560.00          否
80    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                     91,717.00          否

81    马鞍山嘉辰置业有限公司                   83,800.00          否

82    双鸭山市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82,640.00          否

83    辽宁东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80,640.00          否

84    兰西县豪华装饰家园物业有限公司           80,480.00          否
85    保定市大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79,349.86          否

86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董家沟建筑工程公司     77,323.99          否

87    克什克腾旗阳光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70,000.00          否

88    陕西中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69,600.00          否

89    昆明市五华区科技产业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69,540.00          否
90    上海海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66,850.00          否

91    盘锦新赛特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62,363.40          否

92    中建信和地产有限公司                     62,030.25          否

93    辽源市双龙百乐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62,000.00          否

94    郴州龙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9,690.00          否
95    延边圣宝经贸有限公司                     57,500.00          否

96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董家沟街道办事处       57,015.02          否

97    牡丹江天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57,000.00          否

98    营口宏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6,000.00          否

99    辽宁红田物业有限公司                     54,000.00          否
100   长沙力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52,000.00          否

101   大连龙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             51,693.00          否

102   邯郸市博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5,228.00          否

103   沈阳祥来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44,428.00          否

104   株洲建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43,502.00          否
105   海城市半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42,000.00          否

106   辽宁中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凯悦花园管理处   40,320.00          否

107   大连锡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9,000.00          否

108   保定市恒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6,400.00          否

109   保定市盛世天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4,200.00          否
110   盘锦振兴嘉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3,181.36          否

                                       47
                                                             是否与控股股东、
序
                        客户                     金额        实际控制人或董监
号
                                                               高存在关联关系
111   吉林省昌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2,200.02          否
112   中冀乐业(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9,400.01          否

113   遵义金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9,223.00          否

114   四川省远发实业有限公司                     28,697.40          否

115   武安市生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8,000.00          否

116   舟山市新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7,791.50          否
117   北海晨光房地产有限公司                     27,000.00          否

118   营口新海康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27,000.00          否

119   天津市地跃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6,720.00          否

120   本溪锦都饭店                               26,700.00          否

121   长沙市天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6,250.00          否
      长春市凯盛华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平分公
122                                              26,000.00          否
      司
123   铁岭天水物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5,889.98          否

124   营口顺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5,500.00          否

125   唐山雨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5,200.00          否

126   海口宗恒伟业体育活动有限公司               25,000.00          否

127   营口绿岛生态度假村有限公司                 23,460.00          否
128   沈阳市公安局东陵分局                       23,014.00          否

129   黑龙江嘉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2,500.00          否

130   济宁香江创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9,800.00          否

131   葫芦岛市天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9,250.00          否
      吉林省恒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延吉分公
132                                              19,148.00          否
      司
133   金乡县麦哲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8,000.00          否

134   沈阳铁道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7,038.00          否

135   海城市东林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16,500.00          否

136   庄河市三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兴岛分公司   16,232.51          否

137   呼伦贝尔市绿洲风尚装饰有限责任公司         16,000.00          否
      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政治部老干部住房建
138                                              15,903.00          否
      设办公室
139   佳木斯市浦东商贸有限公司                   15,550.00          否

140   河南中联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5,000.00          否


                                         48
                                                           是否与控股股东、
序
                        客户                   金额        实际控制人或董监
号
                                                             高存在关联关系
141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14,395.00          否
142   重庆两江新区龙兴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4,385.76          否

143   衡水坤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3,765.00          否

144   沈阳金诚永泰物业有限公司                 12,000.00          否

145   上海耀爵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1,618.11          否

146   青岛富日达电梯有限公司                   11,285.00          否
147   鞍山东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1,000.00          否

148   沈阳居易大道置业有限公司                 10,462.00          否

149   淄博天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0,400.00          否

150   深圳市博林特电梯发展有限公司              9,954.00          否

151   黄山厚海投资有限公司                      9,589.98          否
152   沈阳于洪新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9,128.15          否

153   沈阳麦恩物业有限公司                      9,000.00          否

154   沈阳天合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9,000.00          否

155   沈阳易捷投资有限公司                      9,000.00          否

156   烟台力诺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8,663.00          否
157   辽宁鸿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800.00          否

158   烟台华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7,800.00          否

159   宽城兆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698.68          否

160   昆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7,516.06          否

161   郑州豫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7,440.00          否
162   济宁同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7,200.00          否

163   辽宁万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7,200.00          否

164   沈阳市绝对麦克风 KTV 广场                 7,200.00          否

165   潍坊市宁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7,200.00          否

166   天津博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        7,152.02          否
167   烟台通源科技有限公司                      7,000.00          否

168   沈阳辉山农业高新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6,028.97          否

169   济宁华夏商务宾馆有限公司                  6,000.00          否

170   调兵山市宝平国际酒店                      6,000.00          否

171   沧州鸿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5,645.47          否
172   沈阳帝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500.00          否

                                       49
                                                              是否与控股股东、
序
                         客户                     金额        实际控制人或董监
号
                                                                高存在关联关系
173   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河东金矿                 5,500.00          否
174   石家庄市立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400.00          否

175   江西祥运置业有限公司                         5,200.00          否

176   沈阳明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000.00          否

177   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金翅岭金矿               5,000.00          否

178   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炮兵学院                   5,000.00          否
179   沈阳市应力减振器研究所                       4,400.00          否

180   天津滨海新区建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363.00          否

181   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现代管理学院           4,000.00          否

182   哈尔滨哈飞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3,951.00          否

183   沈阳达源光电子有限公司                       3,600.00          否
184   沈阳市艾唯时代制衣厂                         3,600.00          否

185   辽宁天信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3,500.00          否

186   永吉县金源商厦                               3,490.00          否

187   哈尔滨东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300.00          否

188   陕西庞大乐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3,300.00          否
      马鞍山市市立医疗集团/马鞍山市向山建筑安装
189                                                3,184.00          否
      有限公司
190   沈阳市皇姑区新乐街道航院社区卫生服务站       3,120.00          否

191   沈阳格林华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035.00          否

192   丹东市锦江冷食宫                             3,000.00          否

193   铁岭市银州区动力先锋(加盟)新意网吧         3,000.00          否

194   长沙仁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000.00          否
195   沈阳万恒隆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980.00          否

196   沈阳创意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880.00          否

197   沈阳科奇电器开关有限公司                     2,880.00          否

198   潍坊市潍城区北关街办事处                     2,531.00          否

199   宽甸翰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500.00          否
200   广东邦家健康产业超市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2,400.00          否

201   广东邦家租赁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2,400.00          否

202   沈阳华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333.00          否

203   济宁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179.99          否


                                         50
                                                                    是否与控股股东、
序
                            客户                      金额          实际控制人或董监
号
                                                                      高存在关联关系
204    河北沧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158.00           否
205    山西潞安工程有限公司                             2,149.94           否

206    沈阳友谊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00.00           否

207    营口中天万豪国际酒店有限公司                     2,000.00           否

208    河北宇明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1,800.00           否

209    辽宁中卫医药食品有限公司                         1,800.00           否
210    沈阳体育学院                                     1,714.46           否

211    凤城市凤凰城管理区三宝服装超市                   1,500.00           否

212    北京市通州区中医医院                             1,265.00           否

213    天津开发区宝利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240.00           否

214    沈阳市工人文化宫                                 1,192.15           否
215    辽宁泰吉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1,063.59           否

216    郑州博远电梯有限公司                             1,000.00           否

217    河南省占元电梯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961.88            否

218    北安市铭盛置业有限公司                            950.00            否

219    沈阳铁兴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691.86            否
220    沈阳市浑南新区医院                                600.00            否

221    贵阳长城电梯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560.00            否

222    晋城富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57.40            否

223    新疆华凌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522.22            否

224    南京同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98.15            否
225    本钢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60.00            否

226    泉州市鸿达电梯设备有限公司                        239.99            否

227    仪征市人民法院                                    170.00            否

228    秦皇岛市金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19.00            否

229    包头中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00            否
230    山西中联煤业有限公司                                  0.50          否

231    沈阳瑞邦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0.03          否


      注:青海博林特电梯安装有限公司与发行人之关不存在关联关系;此笔应收账款主要是

发行人 2003、2004 年向青海博林特销售电梯,未结清的结余款和保修款;发行人已按企业

会计政策的规定,对此笔应收账款足额计提了坏账准备;由于青海博林特目前处于吊销准态,

                                        51
因此对此笔应账款进行了核销。发行人一直坚持应收账款的催收,并采取起诉等法律途径维

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016、2017 年核销的应收账款主要为经多次催收和多种途径催收仍未收回
的款项,或金额较小执行成本较高的款项,核销项目均不含关联方。

    2018 年核销的应收账款主要为经诉讼判决或民事调解后不可收回的款项及

对应方已吊销营业执照或已注销的公司,核销的应收账款均不含关联方。

    核销的应收账款金额占应收账款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6.30/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项   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核销的应收账款
                                              1,531.22              130.90               11.24
金额
应收账款余额           104,994.32           112,320.33          109,383.82           99,222.50
核销比例                    0.00%                 1.36%             0.12%               0.01%


    从上表可见,公司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占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较小,坏
账产生的损失对公司盈利能力影响有限,公司坏账准备计提较为谨慎。

    五、结合同行业情况说明应收账款减值准备是否充分计提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康力电梯(002367)、梅轮电梯

(603321)、快意电梯 (002774)坏账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            发行人(%)         快意电梯(%) 梅轮电梯(%)            康力电梯(%)
   1 年以内                       5.00                5.00               5.00             5.00
   1至2年                     10.00                10.00              10.00              10.00
   2至3年                     30.00                30.00              30.00              30.00
   3至4年                     50.00                50.00              50.00              50.00
   4至5年                     80.00                80.00              80.00              8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保持一致,应

收账款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六、报告期各期末申请人对关联方存在较大金额应收款项、预付款项余额


                                             52
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上市公司资金被侵占的情形

    截至 2019 年 6 月末,发行人与关联方的应收款项、预付款项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关联方                 2019 年 6 月 30 日
                  沈阳远大普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2.33
                  沈阳远大金属喷涂有限公司                                 0.40
                  沈阳远大电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6.35
                  沈阳远大立体车库有限公司                              49.23
                  沈阳远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560.54
                  沈阳远大科技电工有限公司                            361.27
    应收账款      沈阳远大科技园有限公司                             3,415.62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住宅有限公司                        171.76
                  沈阳远大商务投资有限公司                                 4.14
                  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                              22.57
                  沈阳远大农机配件有限公司                              79.35
                               合    计                              4,683.56
                  占资产总额的比例                                    2.10%
                  沈阳远大电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348.66
                  沈阳远大商务投资有限公司                              27.40
    预付账款
                               合    计                              1,376.06
                  占资产总额的比例                                    0.62%

    截至 2019 年 6 月末,上述较大金额应收款项、预付款项主要为应收沈阳远

大科技园有限公司 3,415.62 万元,应收沈阳远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560.54 万元、
沈阳远大科技电工有限公司 361.27 万元及预付沈阳远大电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348.66 万元。

    1、形成过程

    (1)应收沈阳远大科技园有限公司 3,415.62 万元

    截至 2019 年 6 月末,发行人应收沈阳远大科技园有限公司 3,415.62 万元,
主要为发行人将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27 号厂区的科技园办公楼 A、B、

C 座、门卫室及研发新厂房,对沈阳远大科技园有限公司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具


                                      53
      体形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合同总     收款金   挂账金
  日期         凭证号       业务内容                                   余额        对应合同号
                                           金额       额        额
2016 年初                                                              541.84

2016/1/14     记-00095       房租          796.25    398.12            143.71         15-24

2016/1/28     记-00016   钢结构厂加工费                         3.20   146.91

2016/1/28     记-00019   钢结构厂加工费                         0.50   147.41

2016/6/24     记-00037   钢结构厂加工费                         0.15   147.56

2016/6/24     记-00030   钢结构厂加工费                         0.62   148.18

2016/6/24     记-00031   钢结构厂加工费                         0.62   148.80

2016/6/24     记-00028   钢结构厂加工费                         0.62   149.41

2016/6/24     记-00043   钢结构厂加工费                1.20            148.21

2017/6/27     记-00744       房租          698.93             698.93   847.15       17-4/17-6

2017/9/25     记-00545       房租                             349.47 1,196.61
                                           698.93                                   17-7/17-8
2017/12/6     记-00053       房租                             349.47 1,546.08

2018/3/26     记-00373       房租                             349.47 1,895.55

2018/6/13     记-00240       房租                             346.40 2,241.95

2018/9/19     记-00271       房租         1,391.89            103.02 2,344.97 18-3/18-4/18-10/18/11

2018/9/19     记-00270       房租                             243.38 2,588.34

2018/12/10    记-00074       房租                             346.40 2,934.74

2019/3/28     记-00764       房租                             166.69 3,101.43
                                           666.74                                     19-7
2019/6/11     记-00095       房租                             166.69 3,268.11

2019/3/28     记-00759       房租                              73.75 3,341.87
                                           295.01                                     19-8
2019/6/11     记-00096       房租                              73.75 3,415.62


             (2)应收沈阳远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560.54 万元

             截至 2019 年 6 月末,应收沈阳远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560.54 万元,主要为

      发行人将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27 号厂区 D5 厂房(部分)及电梯办公楼
      B 区,出租给沈阳远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尚未收回的租赁款。对沈阳远大环境工
      程有限公司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具体形成如下:
                                                                                 单位:万元


                                               54
                       业务内                收款金    挂账金
  日期      凭证号              合同总金额                       余额     对应合同号
                         容                    额        额
2016 年初                                                        133.71

2016-1-28   记-00014   加工费                            13.94   147.64

2016-7-22   银-00006   加工费                   8.00             139.64

2016-9-1    记-00003   加工费                   0.10             139.55

2016-9-1    记-00004   加工费                   4.53             135.01

2017-1-17   记-00100    房租                   81.80              53.22

2017-1-22   记-00639   加工费                  18.20              35.01

2017-6-27   记-00759                                     16.07    51.08

2017-9-25   记-00546    房租         32.14                8.03    59.12         17-5

2017-12-6   记-00051                                      8.03    67.15

2017-6-30   记-04955    房租        139.34              139.34   206.49   17-10/17-11
2017-12-2
            记-04795    房租         51.22               51.22   257.71        17-12
    9
2018-3-26   记-00372                                      8.03   265.74

2018-6-15   记-00334                                      8.03   273.77
                        房租         32.14                                      18-6
2018-9-19   记-00278                                      8.03   281.81
2018-12-1
            记-00085                                      8.03   289.84
   0
2018-6-30   记-04651    房租        117.64              117.64   407.48         18-9

2018-9-30   记-04345    房租                             28.28   435.76
2018-12-1                            56.56                                     18-13
            记-00087    房租                             28.28   464.04
    0
2019-3-26   记-00382    房租                              8.03   472.07
                                     32.14                                      19-2
2019-6-11   记-00093    房租                              8.03   480.11

2019-3-27   记-00543    房租                             53.73   533.84
                                     79.99                                      19-3
2019-6-11   记-00094    房租                             26.26   560.10

2019-5-23   记-00453   加工费         3.00                0.44   560.54        19-20


    (3)应收沈阳远大科技电工有限公司 361.27 万元

    截至 2019 年 6 月末,应收沈阳远大科技电工有限公司 361.27 万元,主要是
发行人应收沈阳远大科技电工有限公司加工费、水费、采暖费及上网费用等,具


                                        55
   体形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合同总    收款    挂账金              对应合同
   日期        凭证号         业务内容                                      余额
                                                 金额     金额      额                   号
2016 年初                                                                    51.39
2016/9/19     记-00001            加工费                             0.41    51.80
2017/9/20     记-00455   水费、采暖费、上网费                      141.20   193.00        17-22
2017/9/20     记-00455   水费、采暖费、上网费                       10.45   203.45        17-22
2017/9/20     记-00455   水费、采暖费、上网费                        3.23   206.68        17-22
2017/9/20     记-00454   水费、采暖费、上网费                        9.90   216.57        17-22
2017/9/20     记-00454   水费、采暖费、上网费                        2.82   219.39        17-22
                                                 250.00
2017/11/30    记-01559   水费、采暖费、上网费                        2.67   222.06        17-22
2017/11/30    记-01559   水费、采暖费、上网费                        7.51   229.58        17-22
2018/3/19     记-00246   水费、采暖费、上网费                        5.06   234.64        17-22
2018/3/19     记-00246   水费、采暖费、上网费                        2.59   237.23        17-22
2018/6/29     记-04668   加工费                                     90.02   327.25        18-25
2018/8/9      记-00090   加工费                                      6.49   333.74        18-25
2018/10/31    记-02899   加工费                                      8.88   342.62        18-25
2018/12/28    记-00005   加工费                            0.32             342.30
                                                 250.00
2018/12/31    记-06975   加工费                           60.13             282.17        18-25
2018/12/31    记-06972   加工费                                     29.03   311.20        18-25
2019/4/30     记-03286   加工费                                     31.10   342.30        18-25
2019/6/26     记-00841   水费、上网费                                2.66   344.96        19-21
2019/6/26     记-00841   水费、上网费                                6.63   351.59        19-21
2019/6/26     记-00841   水费、上网费            130.00              7.09   358.67        19-21
2019/6/26     记-00841   水费、上网费                                2.60   361.27        19-21


           (4)预付沈阳远大电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348.66 万元

           预付沈阳远大电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348.66 万元,为支付宇航项目传运
   系统和控制系统等核心部件款及一体机项目材料预付款,由于部分供货产品没有
   达到预期技术要求,相关合同未按预期计划进度执行,具体形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56
   日期      凭证号         业务内容       合同总金额    预付金额 到货金额      余额      对应合同号

预付款项——电力电子

   期初

 2017/4/27   银-03076   一体机                  638.77     191.63                191.63    GY-1704-012

 2018/1/17   银-01364   电机、变频器等        1,940.00     582.00                773.63    GY-1801-014

 2018/1/25   银-02380   电机、变频器等        1,940.00     320.00              1,093.63    GY-1801-014

 2018/3/6    银-00084   电机、变频器等        1,940.00     650.00              1,743.63    GY-1801-014
                        1.5MW 双馈风冷风
 2018/9/20   记-0012                            843.90      52.40              1,796.03     1604007FD
                        机变流器等
                        1.5MW 双馈风冷风
2018/10/15   记-0014                            843.90      52.40              1,848.43     1604007FD
                        机变流器等
2018/11/15   银-01015   主控器、显示板等     年度合同        2.23       2.23   1,848.43 GYDQ-18-081
                        1.5MW 双馈风冷风
2018/12/13   记-0011                            843.90      52.40              1,900.83     1604007FD
                        机变流器等
                        1.5MW 双馈风冷风
2018/12/26   记-0094                            843.90                157.20   1,743.63
                        机变流器等
 2019/1/17   银-00661   主控器、显示板等     年度合同        0.25       0.25   1,743.63 GYDQ-18-081

应付款项——电力电子
                        1.5MW 双馈风冷风
2018/10/25   记-0043                         843.90                 519.52     1,224.11    1604007FD
                        机变流器等
                        1.5MW 双馈风冷风
2018/11/22   记-0066                         843.90                 -71.66     1,295.77    1604007FD
                        机变流器等

2018/11/28   记-00786   主控器、显示板等    年度合同                 0.30      1,295.47   GYDQ-18-081

2018/12/18   记-02568   主控器、显示板等    年度合同                18.00      1,277.47   GYDQ-18-081
                        1.5MW 双馈风冷风
2018/12/26   记-0094                         843.90                 104.80     1,172.67    1604007FD
                        机变流器等
                        1.5MW 双馈风冷风
2018/12/28   记-0118                         843.90                 -222.00    1,394.67    1604007FD
                        机变流器等

 2019/3/28   记-00992   主控器、显示板等    年度合同                18.00      1,376.67   GYDQ-18-081

 2019/4/15   记-00644   主控器、显示板等    年度合同                 1.19      1,375.48   GYDQ-18-081
                        1.5MW 双馈风冷风
 2019/4/28   记-0080                         843.90                 -225.86    1,601.34    1604007FD
                        机变流器等
                        1.5MW 双馈风冷风
 2019/4/28   记-0065                         843.90       15.00                1,616.34    1604007FD
                        机变流器等
                        1.5MW 双馈风冷风
 2019/4/28   记-0080                         843.90                 253.00     1,363.34    1604007FD
                        机变流器等

 2019/5/30   记-01148   主控器、显示板等    年度合同                 0.37      1,362.97   GYDQ-18-081

                                                57
2019/5/30   记-01307   主控器、显示板等   年度合同           14.30   1,348.66   GYDQ-18-081

   2019.6.30 经重分类后预付账款余额                                  1,348.66


             上述较大金额的应收款项主要由应收关联方房租构成。

             2、主要决策程序

             (1)应收房租方面

             报告期内,发行人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
        议且通过了《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日常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出租房
        屋等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2015 年度股东大会、2016 年度股东大会、2017 年度
        股东大会及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分别进行了审议并通过。

             (2)预付款方面

             发行人预付沈阳远大电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电子公司”)
        的款项,主要依据是与电力电子公司签署的《产品购销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向

        电力电子 公司购 买部 件,传 动系统 、控制 系统、 桥架 及电缆 等部件 ,金额
        19,400,000 元(含税),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
        案》中关于公司与电力电子公司的该项关联交易事宜。

             沈阳远大新能源有限公司与电力电子公司签订的产品购销合同于 2017 年 7

        月,发生在发行人合并沈阳远大新能源有限公司之前,无需通过发行人董事会审
        议。

             3、解决措施

             (1)出具的有关承诺

             发行人与有关关联方进行了积极的沟通,督促关联方尽早支付有关款项。

             1)沈阳远大科技园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

                                              58
    2019 年 9 月 4 日,沈阳远大科技园有限公司向发行人出具了承诺函,具体
如下: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沈阳远大科技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

欠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3,415.62 万元应付
款项。该款项主要为我公司承租贵公司厂区部分办公楼、研发厂房形成的租赁款。
其中,2017 年度及之前年度欠款为 1,546.08 万元,2018 年度欠款为 1,388.66 万

元,其余为 2019 年上半年度欠款。

    根据本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就前述经营性欠款向贵公司作出如下还款承诺:

    1、本公司将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全部清理偿还 2017 年度及之前年度欠

款;本公司力争在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部分偿还 2018 年度欠款,并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全部清理偿还 2018 年的欠款。

    2、就 2019 年形成的应付租赁款及后续可能发生的应付款项,本公司将根据

相关合同约定,及时进行支付结算。”

    2)沈阳远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

    2019 年 9 月 4 日,沈阳远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向发行人出具了承诺函,具
体如下: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沈阳远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
欠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560.54 万元应付款
项。该应付款主要为我公司承租贵公司房产形成的租赁款。

    根据本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就前述经营性欠款向贵公司作出如下还款承诺:

    1、本公司将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全部清理偿还 2017 年度及之前年度欠

款;本公司力争在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部分偿还 2018 年度欠款,并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全部清理偿还 2018 年的欠款。

    2、就 2019 年形成的应付租赁款及后续可能发生的应付款项,本公司将根据

相关合同约定,及时进行支付结算。”

    3)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

                                    59
           2019 年 9 月 4 日,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向发行人出具了承诺函,具
   体如下:

           “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系沈阳远大电力电子科

   技有限公司、沈阳远大科技园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对沈阳远大电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沈阳远大科技
   园有限公司、沈阳远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存在预付款、应收款。

           为保障上市公司利益,我公司将督促相关公司尽快履行相关还款承诺。如相
   关公司未能按承诺约定按时还款,我公司将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无条件代为履行
   相关还款义务。”

           (2)预付款项解决措施

           截至 2019 年 6 月末,发行人预付沈阳远大电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账款的余

   额为 1,348.66 万元。截至 2019 年 9 月 9 日,发行人已收回上述款项 1,271.14 万
   元,其余陆续供货后核销。

           七、报告期各期末申请人其他应收款余额较高的原因,以及其他应收款对

   应方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余额及对应方的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6.30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对应方情况
                                                                           公司产品及服务对应的招
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761.89       1,297.65         855.61     1,179.05
                                                                           标单位
                                                                           公司已签销售合同对应的
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997.71      2,060.90     2,759.09       2,809.52
                                                                           客户
保证金-质量保证金      121.19        135.55           40.08        39.75 海关等政府公共事业单位
                                                                           关联公司沈阳远大科技电
资金拆借款                                       8,200.83       7,496.41 工有限公司及沈阳远大绿
                                                                         色能源有限公司
个人往来              3,085.78      1,691.03     1,608.43         865.00 公司内部员工
                                                                           中石油,德里地铁等外部单
其他往来款项           463.25        593.17          675.93       783.74
                                                                           位及公司项目负责人等
出口退税                                             512.15                税务机关

租房押金                35.12         38.66           46.80        45.58 办事处及分公司租房房主

                                                60
   小计        6,464.94   5,816.96   14,698.92   13,219.0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较高,主要是由保证金、资金拆借款,

个人往来借款及其他往来款项形成,其次还有部分应收出口退税款及租房押金。

    应收保证金主要分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三种,欠款原因为

投标尚未结束或者项目尚未完成履约进度,保证金未达到收回时点。

    资金拆借款系发行人子公司沈阳远大新能源有限公司向其原股东沈阳远大

科技电工有限公司及沈阳远大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的资金拆借款,发行人于 2018
年 11 月底收购沈阳远大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该资金拆借款已在发行人收
购股权之前(2018 年 11 月 16 日和 2018 年 11 月 21 日)偿还。

    个人往来款系发行人拨付给职工个人作为日常开支及出差等的备用款项,因

为公司业务量较大,外埠员工较多,因此借款余额较高。

    其他往来款项主要系发行人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车辆费、现场费、安装项目

应缴税金、支付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沈阳分公司的加油卡押金、
辽宁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外贸劳务押金、德里地铁保函押金等。

    八、核查意见

    1、核查过程

    查阅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明细表,《坏账管理制度》、《国际合同催款管

理办法》(企电梯字[2017]国际销售:S0.52 号)、《销售合同催收管理办法》(企
电梯字[2019]国内销售:ML.21 号)、《安装维保回款管理办法》(企电梯字[2019]
安装维保:CR.35 号)、董事会决议文件、股东大会决议文件、《关联交易管理
办法》、《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年度报告。取得发行人业务合同、对应记账凭证,银行对账单。报告期内发行
人应收账款的核销明细;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出具的与核销应收账款单位无关联关系的声明,收集应收账款核销单位
的企业信用报告、民事裁定书;走访并了解了主要客户的实际业务及付款情况。
对发行人信用政策、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增减变化原因;坏账计提是否计提

充分;有关款项收回的风险等进行了分析。

                                     61
    2、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向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及城投公司销售的比例较大,由于
此类单位付款审批周期较长,专款专用等特点,导致目前存在部分应收账款具

体收回情况与合同约定不一致情形:报告期各期末,一年期以上应收款项占比
较高。最近一期末,应收款项主要对方为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城投公司及其
他战略合作单位,此类单位有一定的政府或国资背景,信用基础整体良好,为
维系长期战略合作关系,该类客户账期政策较宽松,违约、拒付及不可收回风
险较小;经比较分析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同行业可比

上市公司的坏账计提政策及比例,发行人的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计提充分。报告
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收款余额较高,主要是由保证金、资金拆借款,个人往来
借款及其他往来款项形成,其次还有部分应收出口退税款及租房押金;对应方
主要为公司产品及服务对应的招标单位、公司已签销售合同对应的客户及公司
内部员工。

    截至 2019 年 6 月末,应收关联方的资金合计为 4,683.56 万元,占资产总额
的比例为 2.10%,主要是发行人向关联方出租房屋形成;预付账款关联方的资
金合计为 1,376.06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0.62%,主要是根据购销合同约

定,发行人预付关联方的货款。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已收回预付关联方
款项 1,271.14 万元,主要预付关联方的货款已收回,其余陆续供货后核销;对
于应收关联方的账款,发行人正在积极催收,沈阳远大科技园有限公司、沈阳
远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向发行人出具了归还欠款
的承诺函,最大限度维护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问题 5

    结合申请人主营产品价格变动情况、毛利率变动情况、最近一期末存货的
明细情况,说明申请人存货跌价准备是否充分计提。

    回复:

                                   62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产品价格变动情况、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    目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金额        入比例         金额          入比例            金额              入比例           金额         入比例
                                (%)                        (%)                               (%)                         (%)
电梯               26,403.09                  60,141.01                           77,567.87                      86,126.76
扶梯                2,298.39                  16,774.85                            5,878.69                       6,696.34
                                   93.32                        84.24                                96.76                          98.07
电梯安装及
                    8,404.43                  24,222.75                           28,764.75                      27,143.39
维保费
风力发电机           100.02           0.25    10,576.90           8.81
机器人自动
                     153.34           0.39     3,856.77           3.21             1,836.80           1.58        1,080.51           0.88
化设备
电梯配件            1,372.38          3.45     2,179.61           1.82             1,917.25           1.66        1,275.04           1.05
房地产              1,031.76          2.59     2,303.85           1.92
  合     计        39,763.41           100   120,055.76           100         115,965.36              100       122,322.04           100


                         二、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6.30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占存货                      占存货                  占存货                   占存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货比
                                             (%)                       (%)                   (%)                   例(%)
         电梯原材料             6,207.77                   5,754.84                  5,841.93                 5,389.71
         电梯在产品            12,337.72                  11,425.39                 16,640.70                12,777.35
                                               75.05                      72.91                   76.48                   87.64
         电梯库存商品                                       179.04                                              40.88
         电梯发出商品           3,406.11                   2,451.39                  3,836.13                 6,470.86
         肯尼亚在建房产         3,379.72       11.56       4,080.93       15.02      4,060.37     11.80       2,188.73       7.77
         机器人原材料             88.35         0.30         81.68         0.30         51.47      0.15         78.60        0.28
         机器人在产品            548.60         1.88         30.56         0.11
         新能源原材料             28.12         0.10         29.49         0.11      1,010.93      2.94         65.02        0.23
         新能源在产品              1.02         0.00          1.02         0.00       734.89       2.14          1.02        0.00
         其他                   3,250.62       11.11       3,136.54       11.55      2,234.19      6.49       1,147.41       4.08
              合    计         29,248.03         100      27,170.88         100     34,410.61        100     28,159.58       100


                         鉴于上述数据,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营收入中电梯产品收入平均占比 93.10%,

                                                                  63
存货中与电梯产品相关存货平均占比 78.02%,即发行人报告期内电梯产品收入、
电梯产品存货均处于较高占比;故结合电梯产品价格变动情况、毛利率变动情况、
最近一期末电梯存货的明细情况,说明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是否充分计提。具体

说明如下:

    发行人电梯产品是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存货中主要原材料、在产品及发出
商品都有与之相对应的销售订单。相应订单均为个性化定制非标准产品,无固定

可比市场价格,故在测试电梯相应减值时采取综合毛利率予以说明。

    发行人 2016 年度至 2018 年度主营产品均价逐年小幅下降,产品毛利率受市
场竞争加剧和原材料价格上涨影响逐年下降。2019 年 1-6 月主营产品均价及毛利

率有所回升,发行人报告期内毛利率与平均水平基本持平,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可
比公司主营产品毛利率如下:
                                                             平均毛利   与平均毛
     期间          发行人   快意电梯   梅轮电梯   康力电梯
                                                                率      利率差异
 2019 年 1-6 月    28.44%   26.55%      26.27%    28.50%     27.11%      1.33%
   2018 年度       25.40%   30.84%      23.24%    25.84%     26.64%      -1.24%
   2017 年度       33.50%   33.95%      29.24%    30.60%     31.26%      2.24%
   2016 年度       35.11%   37.49%      33.57%    36.61%     35.89%      -0.78%


    发行人 2018 年末、2019 年 6 月 30 日电梯发出商品、电梯在产品经测试存

货成本均低于其可变现净值,未发生减值迹象,其中 2018 年末与 2019 年 6 月
30 日电梯发出商品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8.33%、42.59%,电梯在产品预计综合毛
利率分别为 23.58%、24.38%;原材料中部分电气件账面价值低于其可变现净值,
存在减值迹象,主要原因系长时间存放,无使用及市场变卖价值,于 2018 年末

已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51.20 万元。截至本回复日,结合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在
手订单、存货明细及相应市场情况,未发现发行人在 2018 年末计提存货跌价准
备基础上需补提存货跌价的情况出现。

    三、核查意见

    1、核查过程

    获取并查阅了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末的存货明细表、销售订单、收入成本


                                       64
明细表等,结合发行人存货相关的主营产品价格变动及毛利率,对报告期内发

行人相关主营产品市场采购、销售情况进行了分析,进而对发行人期末存货跌

价准备计提方法的合理性、计提准备的充分性进行了分析。

    2、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认为:发行人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

法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已充分计提。




    问题 6

    报告期内申请人存在房地产业务。请申请人说明:(1)报告期内申请人是否
存在通过交易或资金周转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参与房地产业务的情况;(2)报告期
内申请人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明细情况以及金额上升的原因。请保荐机构及会计

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报告期内申请人是否存在通过交易或资金周转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参与

房地产业务的情况

    发行人在我国国内未从事房地产业务,房地产业务收入均由发行人境外子公
司在海外的房地产相关业务取得。

    报告期内涉及房地产业务的子公司为中国远大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远大建筑

发展有限公司(科特迪瓦)、中国远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博林特电梯巴布亚
新几内亚有限责任公司。

    1、中国远大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远大建筑发展有限公司(科特迪瓦)

    中国远大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远大建筑发展有限公司(科特迪瓦)报告期内
并未开展房地产实质性业务且均处于办理注销阶段。

    根据发行人 2019 年 6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及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子公司的议案》,同意

                                   65
 注销子公司 China Yuanda Construction Group Limited(中文名称:中国远大建筑
 集团有限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办理相关清算和注销事项;根据公司出
 具的说明,公司已安排相关部门负责人预计于 2019 年 10 月底前完成中国远大建

 筑集团有限公司注销事项。

      根据发行人 2019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全资子

 公司远大建筑发展有限公司(科特迪瓦),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办理相关清算
 和注销事项;根据公司出具的说明,公司已安排相关部门负责人预计于 2019 年
 10 月底前完成远大建筑发展有限公司(科特迪瓦)注销事项。其与发行人报告
 期内资金往来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日期         款项性质   资金周转金额        发行人科目   交易金额     发行人科目

  2017-02-24        借款          1,291.94       其他应收款

  2019-02-21        还款          1,160.46       其他应收款     无
  净流出小计                        131.48

      2、中国远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地产开发

      财务状况:注册资金 1,267 美元,发行人持有 100%股权。2018 年之前无收
 入,2018 年开始房产销售,2018 年营业收入 1,451.66 万元,2019 年 1-6 月营业
 收入 1,031.76 万元,截至 2019 年 6 月末累计利润 124.40 万元。

      发行人与中国远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报告期内资金往来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日期         款项性质   资金周转金额        发行人科目     交易金额     对方科目
2016-01-01 余额    借款           2,433.47       其他应收款

  2017-02-28       借款           1,988.12       其他应收款

   2018-02-8       借款            506.82        其他应收款          无

   2019-1-23       还款            569.13        其他应收款

  净流出合计                      4,359.28

      根据 2019 年 6 月 24 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及 2019 年 6 月 24 日经发行人

                                            66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拟将以现金方式转让中国远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根据公司相关公
告及交易协议,交易对方应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并清理远

大房地产公司与公司的借款,公司将及时协助对方完成股权交割手续。根据公司
的说明,股权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中,预计将于 2019 年 10 月底前完成。

     3、博林特电梯巴布亚新几内亚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直梯、扶梯、自动人行道、立体车库及配件、机器人、自动旋转
门、地铁屏蔽门、地铁安全门、擦窗门、自动车库、电控柜、建筑机械设备、电
机及配件、电梯曳引机销售、引进、安装、维修服务及相关原材料进出口;工程

承包,对外技术咨询服务;

     财务状况:注册资金 5,000 美元,发行人持股 100%股权。2016 年,2017
年及 2019 年 1-6 月无收入,2018 年营业收入 852.20 万元,截至 2019 年 6 月末

净资产-497 万元。

     发行人与博林特电梯巴布亚新几内亚有限责任公司报告期内资金往来明细
如下:
                                                                      单位:万元
     日期         款项性质   资金周转金额     发行人科目   交易金额   发行人科目
2016-01-01 余额    借款           1,371.12    其他应收款

  2016-12-01       借款           1,028.34    其他应收款

  2018-08-27       借款            532.32     其他应收款

  2019-04-10       借款              8.75     其他应收款

  2017-11-30       交易                                     108.20    应收账款

  2018-8-31        交易                                     682.59    应收账款
  净流出小计                      2,940.53                  790.79
  净流出合计                                   3,731.32


     博林特电梯巴布亚新几内亚有限责任公司尚有用 于开发的土地储备

3,194.04 万元,其中土地购置成本 2,616.01 万元、三通一平费用 206.00 万元、
中介及设计费用 181.00 万元、过户等费用 191.03 万元。根据公司出具的说明,



                                         67
相关储备用地目前尚未开发,亦无开发计划,公司将通过转让土地使用权方式处
置上述储备用地,预计 2019 年底前完成相关土地的转让。

    二、报告期内申请人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明细情况以及金额上升的原因。请
保荐机构及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科目相关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6.30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账面原值           11,637.57         11,637.57       8,746.06       8,746.06
     累计折旧             2,683.86         2,407.31       1,343.83        928.26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8,953.71         9,230.26       7,402.23       7,817.80


    2018 年末较 2017 年末投资性房地产账面原值增加 2,891.51 万元,增幅比
例为 33.06%,主要原因系 2018 年度发行人全资子公司重庆博林特电梯有限公司
部分厂房出租,增加投资性房地产账面原值 2,871.19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价值
    项     目        出租面积
                                                      2018.12.31
重庆投资性房地产   21,669 平方米      2,871.19          647.81        2,223.38


    三、核查意见

    1、核查过程

    取得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其资金往来明细表,逐笔查看资金往来的款项性质,
分析并判断其是否直接或间接参与房地产业务;查阅了发行人报告期内房屋出

租明细及对应相关租赁合同,分析各年度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变动情况及其
原因;核实每一家发行人下属子公司的经营范围,对报告期内涉及房地产经营
范围的子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核查。

    2、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认为:报告期内涉及房地产业务的子公
司为中国远大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远大建筑发展有限公司(科特迪瓦)、中国

                                     68
远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博林特电梯巴布亚新几内亚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
司出具的说明,公司已安排相关部门负责人预计于 2019 年 10 月底前完成中国
远大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及远大建筑发展有限公司(科特迪瓦)注销事项;根据

公司相关公告及交易协议,交易对方应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股权转让价
款并清理中国远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的借款,公司将及时协助对方完
成股权交割手续,股权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中,预计将于 2019 年 10 月底前完成;
根据公司出具的说明,相关储备用地目前尚未开发,亦无开发计划,公司将通
过转让土地使用权方式处置博林特电梯巴布亚新几内亚有限责任公司的储备用

地,预计 2019 年底前完成相关土地的转让。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通过资金周转方式参与海外房地产业务的情况,其中
2017 年度至 2018 年度发行人与子公司博林特电梯巴布亚新几内亚有限责任公司

交易主要系销售建筑材料,不涉及房地产业务;发行人 2018 年度投资性房地产
账面金额上升原因系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重庆博林特电梯有限公司部分厂房
出租,符合发行人经营实际情况。




    问题 7

    申请人本次拟募集资金用于轨道交通车辆智能制造装备与焊接磨削一体化
机器人系统产业化项目。请申请人详细说明:(1)募投项目的投资构成明细、募
集资金的具体用途及使用方式,是否存在用于非资本性支出;(2)募投项目的建
设内容、主营产品、产能目标、主营盈利模式;(3)募投项目所处行业的市场竞
争情况、上下游情况;申请人是否具备明确的技术基础,产品在所处行业中的

竞争地位;(4)关于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申请人报告期内的生产及销售情况;结
合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说明本次项目的可行性;(5)募投项
目预计采取的产能消化措施,效益测算过程及合理性。以上请保荐机构发表核
查意见。

    回复:

    一、募投项目的投资构成明细、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及使用方式,是否存
在用于非资本性支出
                                   69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经发行人 2019 年 5 月 2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并经公司 2019 年 6 月 14 日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
         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 52,000 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轨道交通车辆智能制
                  造装备与焊接磨削一
           1                                                      52,000.00                         52,000.00
                  体化机器人系统产业
                  化项目
                        合    计                                  52,000.00                         52,000.00


                (二)募投项目的投资构成明细、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及使用方式,是否

         存在用于非资本性支出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总投资 52,000.0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42,000.00
         万元(包含预备费 1,921 万元),流动资金 10,000 万元(包含铺底流动资金 3,000

         万元),拟全部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52,000.00 万元。具体投资构成明细、
         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使用方式及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
                                                   占总投    是否属于
                                    投资金额                                  拟投入金
序号             项目                              资的比    资本性支                              使用方式
                                    (万元)                                    额
                                                   例(%)         出
                                                                              (万元)
 1             建设投资             42,000.00        80.77               -    42,0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
1.1            工程费用             39,466.00        75.90              是    39,466.00
           建筑工程费                                                   是                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1.1.1                                   6,170.00     11.87                     6,170.00
1.1.2   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          32,400.00        62.31              是    32,400.00   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

1.1.3      安装工程费                    896.00       1.72              是      896.00    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
1.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613.00       1.18              是      613.00    换。募集资金到位后,扣除发行
1.3             预备费                  1,921.00      3.69              否     1,921.00
                                                                                          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将
1.3.1      基本预备费                   1,921.00      3.69              否     1,921.00
                                                                                          以现金增资的方式投入智能高
1.3.2      涨价预备费                          -         -               -            -
                                                                                          科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和运营,若
 2         建设期利息                          -         -               -            -
 3             流动资金             10,000.00        19.23              否    10,000.00   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



                                                             70
3.1    铺底流动资金      3,000.00     5.77        否   3,000.00   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

3.2    其他流动资金      7,000.00    13.46        否   7,000.00   公司自筹解决。

 4      项目总投资      52,000.00   100.00


          二、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营产品、产能目标、主营盈利模式

          (一)建设内容

          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对原有 3 座标准化厂房(D4、D5、E4
      厂房)进行技术改造,共需改造面积 81,000 ㎡,无新增土地和建筑物;2、建设
      研发检测实验中心、“枕梁专用制造设备”装配车间、“横梁专用制造设备”装配车
      间、标准化工作站装配车间、“侧梁专用制造设备”装配车间、机加车间、铆焊车
      间。

          (二)主营产品

          本次募投项目的主营产品:轨道交通列车转向架主要构架专用智能化制造设
      备、机器人焊接和打磨工作站。

          (三)产能目标

          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的产能为:年产枕梁专用制造设备 10 套、横梁专用制
      造设备 10 套、侧梁专用制造设备 10 套、机器人焊接和打磨工作站 100 套(新能
      源汽车机器人焊接和打磨工作站 45 套、航空飞机机器人焊接和打磨工作站 35

      套、船舶行业机器人焊接和打磨工作站 20 套)。

          (四)主营盈利模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智能高科,智能高
      科沿用原有的经营模式及盈利模式,具体如下:

          1、采购模式

          因为客户需求的差异性,智能高科工业机器人业务采取“以销定产”模式进行
      非标定制生产,原材料采购主要按照项目采取“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智能高科

      设有物料计划、采购及仓管三个业务模块,分别负责物料的采购计划控制、对外


                                             71
实施采购和到货入库管理的工作,其中以项目物料计划表为依据进行采购和物料
交付跟踪。具体采购流程如下:

    1)项目部根据机械设计和电气设计的项目物料需求计划在 ERP 系统中生成

请购单;

    2)采购部通过 ERP 系统获取经审核通过的请购单后,在合格供应商名录中

选择供应商数名,进行比价及议价,进一步审核确认供货信息后生成采购单,下
发给供应商;

    3)物料到货后,由仓管做好入库、出库及存储等工作,期间定期进行物料

盘点,保证账物一致。

    2、生产模式

    结合战略定位、市场定位和产品定位,智能高科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
即根据所获得的订单情况组织生产。鉴于客户对生产工艺、技术指标、场地布局
和元器件品牌要求等不尽相同,所以最终解决方案的布局、配置与参数等略有差

异。目前,智能高科机器人业务执行流程为:数据调研—项目评估—方案设计—
技术交流—方案评审—方案确认—模拟仿真—设备配置—细化设计—生产—安
装调试—交付验收。

    3、销售模式

    智能高科主要通过参与行业客户招投标、展览会、技术交流推介会、网络营
销、新媒体营销、目标客户上门洽谈等方式获取订单。智能高科的工业机器人系

统集成产品销售主要面向国内市场。因为客户需求差异较大,智能高科产品为满
足客户个性化需求,呈现出非标准化和定制化特点。智能高科采取直销方式向轨
道交通车辆生产厂商以及航天航空、船舶等行业的客户提供自动化、智能化的装
备及生产线。

    4、盈利模式

    本次募投项目是轨道交通车辆智能制造装备与焊接磨削一体化机器人系统

产业化项目,其产品主要包括轨道交通列车转向架主要构架专用智能化制造设


                                   72
备、机器人焊接和打磨工作站等工业机器人系统集成产品。智能高科根据与客户
共同确认的系统集成设计方案和采购清单,完成工业机器人本体及相关配套产品
的产品工艺规划、加工工艺及设备应用开发、机械及电气设计、非标设备集成、

工艺调试、安装测试等工作,在通过客户验收后获得相关收入和利润。

    三、募投项目所处行业的市场竞争情况、上下游情况;申请人是否具备明
确的技术基础,产品在所处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一)募投项目所处行业的市场竞争情况、上下游情况

    1、工业机器人市场竞争情况

    1)市场基本情况

    国内目前的工业机器人本土参与者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在产业链上中游专注

于工业机器人核心零部件及本体的生产商,另一类是专注于工业机器人系统集成
的应用实施,为客户设计整套的定制工业机器人自动化作业系统的系统集成商。
由于工业机器人关键零部件的核心技术主要掌握在几家国际巨头手中,工业机器

人本体生产成本过高,导致众多国内企业主要集中于机器人系统集成领域。

    工业机器人系统集成应用广泛,从下游应用行业来看,汽车和电气电子是机
器人系统集成主要的应用领域。国内部分系统集成企业由于起步较晚,规模较小,

缺乏相关技术储备,业务主要集中在低端应用领域,如搬运、码垛等。该领域竞
争相对激烈,竞相降价造成的恶性竞争日益激烈。而在高端应用领域,如焊接、
装配、铆接和检测等,由于客户要求严格,实现工艺复杂,项目规模较大,导致
进入门槛较高。在该领域,国外系统集成商在全球已有多个成功案例,具有先发
优势,国内少数系统集成商研发和技术实力较强,随着项目经验积累,也逐渐形

成规模,抢占国际系统集成商的市场份额。

    2)行业内的主要企业及市场份额

    国内机器人行业企业主要包括外资机器人企业和本土机器人企业。外资工业

机器人企业主要系日本发那科(FANUC)、安川电机(Yaskawa)、川崎重工
(KawasakiHeavy),库卡公司(KUKA,德国品牌,已被美的收购),瑞士 ABB
公司等;本土机器人企业主要系沈阳新松、拓斯达、埃斯顿、博实股份、天奇股

                                    73
份、江苏北人等民族品牌。

    2017 年我国工业机器人销量为 137,920 台,其中外资品牌厂商销量占比 64%,

国内品牌厂商销量占比 36%。未来,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部分中小型机器
人企业因不具备规模及技术优势将逐步被市场淘汰,而拥有自主品牌、具有一定
市场地位的机器人企业将会得到更好的发展,市场份额将进一步提高。

    2、工业机器人上下游情况

    (1)上下游行业基本情况

    工业机器人行业按产业链分为上游、中游、下游和行业应用。上游为减速器、
伺服系统、控制系统等核心零部件生产;中游为工业机器人本体生产;下游是基
于终端行业特定需求的工业机器人系统集成,主要用于实现焊接、装配、检测、

搬运、喷涂等工艺或功能;行业应用主要是汽车、电子等对自动化、智能化需求
高的终端行业对工业机器人的应用。工业机器人本体是机器人产业发展的基础,
而下游机器人系统集成则是工业机器人工程化和大规模应用的关键。搬运、码垛
等系统集成领域技术门槛相对较低,从业企业数量较多,竞争激烈。焊接、装配、
铆接和检测等系统集成领域对技术实力和研发创新能力要求较高,规模以上企业

数量相对较少。总体来看,系统集成行业的市场规模要远大于本体市场。




                                   74
    核心零部件     伺服系统            减速器              控制系统             其他




    机器人本体                              机器人本体供应商




                                              系统集成商

                   焊接切割          搬运           装配          打磨          冲压
     系统集成


                     喷涂        涂胶               铆接          检测          其他




                                                                         航空
     终端行业     汽车        电子           家电          军工                    重工
                                                                         航天


                              橡胶
                  化工                       食品          玻璃          烟草      其他
                              塑料


    (2)上下游行业的关联性及影响

    1)上游行业的关联性及影响

    工业机器人系统集成行业的上游主要为零部件及机器人本体提供商。

    ①工业机器人零部件行业

    核心零部件是工业机器人最为关键的技术。长期以来,中国机器人本体企业
核心零部件大部分依赖进口,严重制约了国内相关产业的自主良性发展。国产厂
商零部件拿货价格较高,高端产品零部件成本已接近外资厂商本体成本,核心技

术的攻克与学习经验、规模经济的有效获取已成为核心零部件行业急需解决的两
大难题。零部件行业的发展将是国内工业机器人产业整体发展速度和规模的基础
与关键。

    目前,国内企业与资本逐渐看到这块市场的机会,纷纷开展相关领域研究,


                                        75
部分企业产品在性能、成本方面已基本可与外资品牌正面竞争,市场占有率不断
提高。

    ②工业机器人本体行业

    从产业链的角度看,机器人本体厂商主要工作是生产机器人,包括机器人关

键零部件、控制程序以及设计开发环境等。系统集成商的主要工作则是资源的整
合,不仅要具有设计能力、对终端用户的工艺理解能力,还要提供适用不同行业
的标准化施工、定制化的成套设备以及完善的售后服务。因此,本体厂商是行业
发展的基础,而下游集成商是行业商业化、规模化普及的关键。

    从盈利模式的角度看,本体厂商掌握着核心技术,具有较高的行业壁垒,议

价能力较强,利润点主要集中在产品销售上;集成商对上下游企业的议价能力较
弱,利润点集中在施工费用、管理费用、产品插件等,成本回收周期长、需要上
下游客户配合、稳定性低。

    2)下游行业的关联性及影响

    目前,汽车和电子行业是柔性自动化生产装备与工业机器人下游应用最大的

两个领域。根据 IFR 公布的 2017 年全球各行业工业机器人新装数据,2017 年约
有 12.57 万台工业机器人销往汽车制造行业,占年度总销量的 33%。电子行业的
机器人应用也是相当广泛,2017 年销量约为 12.13 万台,占年度总销量的 32%,
仅次于汽车行业。

    柔性自动化生产装备与工业机器人系统应用在发展初期,主要运用于汽车行
业,经过长期发展,行业自动化程度已达较高水平。相比而言,其他一般工业的
自动化程度远低于汽车行业且行业产值与规模同样巨大,未来柔性自动化生产装

备的替换空间十分广阔。同时,全球化竞争需要提高生产力和产品品质,快速增
长的消费市场需要企业提高生产能力,产品更新周期加快需要更多的柔性制造,
有毒害、危险工作需要实现无人操作等需求因素都将推动制造业的智能化、自动
化发展。

    (二)申请人是否具备明确的技术基础,产品在所处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智能高科实施募投项目的技术基础

                                   76
             1)业务技术不断积累

             智能高科成立于 2015 年,经过多年努力,智能高科已成功在智能磨削机器

         人系列技术的基础上研发出智能机器人加工系统,该系统具备高精度的力控系统
         和视觉引导系统,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模拟人工工作方式来实现一些复杂的加工工
         艺。此外,该系统还具备离线编程系统和高频振动辅助加工系统,使其更加适用
         于大型复杂曲面和材料的机器人加工。智能高科 2015 年至 2019 年各年积累的关

         键技术如下:

    年 份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技 术
                                                                  自主开发的特种 特种材料、复杂
                               力/位混合控制及
             通用焊接技术                      柔性装配技术       型 材 “ 焊 接 + 磨 结构的预变形控
                               柔性打磨技术
                                                                  削”工艺数据库   制焊接
                                                                  加工轨迹数据在 薄壁件机器人铣
                               在线补偿智能化 轻质铝合金焊装
             通用打磨技术                                         线 校 正 + 补 偿 技 削、打磨变形控
                               加工技术            一体化技术
                                                                  术                  制技术
                                                                                   复杂环境、复杂
关键技术名                     离线轨迹规划技                     产品质量动态监
             离线编程技术                                                          工艺下的视觉识
    称                         术                                 测技术
                                                                                   别技术
             3D 激光扫描与路 机器人误差补偿                       钛合金自动钻铆 复杂系统感知控
             径规划技术      技术                                 一体化         制
                                                                  生产线虚拟调试
             超大型船舶定距
                                  焊接生产线仿真                  仿真软件开发、 高锰钢及特种钢
             桨 磨 / 削/ 测 一 体
                                  软件开发                        工业信息系统软 高速打磨技术
             化技术
                                                                  件开发

             2)拥有多项核心技术

             智能高科凭借上述技术优势成功研制出轨道交通列车转向架专用智能化制
         造设备,该设备是轨道交通装备领域集装配、打磨、焊接、转运存储、成品检测

         为一体的全自动生产线,大大提高轨道交通转向架主要构件的生产效率,实现轨
         道交通转向架更加智能化生产。募投项目产品的核心技术如下:

             ①在线补偿智能化加工技术

             在机械加工应用环节,由于工件尤其是大尺寸工件的加工环节的复杂性,机
         器人经常出现不能完全按规划路径行走,出现行走偏差和加工误差的情况,造成


                                                   77
不能适应高节拍、柔性化的生产需求,对预设路径进行在线补偿的智能化加工方
式是实现更广泛机器人应用的核心技术。

    在线补偿智能化加工技术能够在加工前检测工件的实际尺寸、位置偏差,并

将数据传送给机器人等执行端,使机器人在动作执行过程中能够实现有针对性的
补偿调整,有力保障产品在尺寸控制、精确定位、功能匹配和自动检测方面的精
度。

    ②力/位混合控制技术

    目前工业机器人基本上都是通过单一的位置控制策略进行编程,并根据预编

程的或者是“被教学”的路径,在单一空间内进行运动,不能有效感知工件表面的
变化情况,容易出现加工力度方面的误差。

    力/位控制技术利用力传感器作为反馈装置,将力反馈信号与位置控制(或

者速度控制)相结合,通过相关算法来实现对接触式加工中接触力的控制,使得
机器人能够感知工件表面变化情况,使机器人具有“触觉”(可感知机器人执行端
与工件直接接触的正压力、速度及浮动趋势等)。叶片的磨削抛光是典型的接触
式加工,并且对加工力的精准要求很高,因此使用力/位控制技术来辅助磨削抛

光过程,可以有效地提高加工精度,保证加工效果的一致性和均匀性。

    ③工艺数据库

    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与沉淀,形成若干工艺数据库:1)打磨工艺数据库 28

种;2)焊接工艺数据库 25 种(其中包括点焊、MAG 及 MIG 弧焊、TIG 焊);
3)机加工工艺数据库 12 种(其中包括铣削加工、磨削加工);4)码垛工艺数
据库 32 种(基于包括机床上下料、折弯机上下料、产线上下料等);5)装配数

据库 16 种。上述技术广泛应用于打磨、焊接、机加工、码垛、装配等诸多加工
工艺过程中。

    ④离线轨迹规划技术

    针对复杂曲面的离线编程技术是机器人打磨前的重要核心技术之一,智能高
科不需要手动或在线示教,只需要借助于预加工工件的 CAD 模型,在 CAM 仿
真环境下生成机器人加工轨迹,应用机器人仿真软件进行仿真,从而自动生成机

                                   78
器人磨削抛光的加工路径。通过离线编程生成的机器人加工路径,可以保证机器
人在每个加工点都以相同的角度、相同的距离来进行加工,保证整个工件的加工
一致性。除此之外,离线编程还具有耗时少、减少机器人停机时间、提高加工精

确性、可以虚拟仿真、降低应用风险等优点。

    ⑤误差补偿系统

    误差补偿系统在对工件进行在线自动检测、补偿的同时,还要消除机器人自

身的定位精度误差,对机器人本身的加工控制过程进行在线检测、补偿调整。根
据在线检测数据调整并优化机器人数学模型中的控制参数,实现定位精度的矫正
和补偿,同时还可实现机器人系统的动力补偿、温度补偿等,最大程度的提高执

行端的加工精度,保证产品质量。

    ⑥视觉引导工作技术

    为了使机器人能够胜任更复杂的工作,机器人不但要有更好的控制系统,还

需要更多地感知环境的变化。视觉引导加工技术为自动化组装、材料处理以及其
他复杂加工等机器人应用提供智能视觉引导解决方案。

    通过视觉系统的激光扫描仪尤其是 3D 视觉引导技术,智能高科在工件加工

前通过对工件特征点的扫描,自动拟合生成实际工件的三维模型,通过实际三维
模型和工件理论三维模型的对比,得到实际工件和理论模型的偏差,并将偏差值
加入到软件的后处理程序,从而对机器人的实际行走路线进行补偿,引导机械手

进行准确的拾取,依靠高精度的定位,引导机械手进行精确对位。

    3)产品技术获得认可

    智能高科凭借上述技术优势成功生产出了全国首套枕梁自动化生产线系统,

各项技术指标和产品质量获得中车唐山机车车辆有限公司验收通过,标志着智能
高科的轨道交通智能制造装备技术处于国内领先。同时,智能高科还在航空飞机、
船舶、家电厨卫等领域,与多名优质客户建立稳定合作关系,产品技术获得客户

广泛认可。

    综上,公司实施募投项目具有明确技术基础。



                                  79
    2、智能高科产品的行业竞争地位

    公司全资子公司智能高科于 2015 年成立,是从事智能制造系统集成应用的

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以智能焊接磨削一体化机器人系统制造为切入点,积极布局
高端智能制造市场,已逐渐实现工业机器人产品在轨道交通、航空航天、海洋工
程等高端制造领域的应用,可提供完备的智能自动化产线系统、服务与解决方案,
业务规模已经从单一的打磨工作站集成商,发展到拥有焊接、装配、折弯等多技

术能力的智能产线系统集成商。

    在轨道交通领域,2018 年智能高科生产的全国首套枕梁自动化生产线系统
获得中车唐山机车车辆有限公司验收通过,公司工业机器人系统集成业务在轨道

交通装备智能制造专用设备领域走在全国前列。

    在航空飞机领域,公司已经为客户提供的主要产品包括:战斗机舱体部件机
器人打磨系统、航空发动机加力燃油管装配及焊接工作站,满足客户在切削打磨、

抛光、检测、装配、自动钻铆、焊接、涂胶等方面的需求。

    在船舶制造领域,公司为客户提供定制化、全方位的解决方案,主要产品包
括:船体制造部分的船体自动焊接、推进器部分的螺旋桨加工、研磨以及抛光。

    四、关于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申请人报告期内的生产及销售情况;结合募
投项目实施主体在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说明本次项目的可行性;

    (一)关于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申请人报告期内的生产及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和直销的销售模式,积极开拓

轨道交通列车转向架主要构架专用智能化制造设备、机器人焊接和打磨工作站等
产品的市场份额,取得一定成绩。在轨道交通领域,智能高科自主研发的全国首
套枕梁自动化生产线系统获得中车唐山机车车辆有限公司验收通过,与中车唐山
机车车辆有限公司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在航空航天领域,公司机器人打磨和焊
接工作站已成功应用于空军某工厂战斗机座舱盖加工,成功开发了航空发动机加

力燃油管装配及焊接工作站;在船舶制造领域,为船舶制造行业用户提供定制化、
全方位的解决方案,所涉及的定制化产品主要包括:船体制造部分的船体自动焊
接、推进器部分的螺旋桨加工、研磨以及抛光。上述业务近三年的主要订单执行

                                    80
       情况如下:
序                                                                          合同金额   确认收入金
              客户名称                        产品名称         应用领域
号                                                                          (万元)    额(万元)
                                                 2016 年
1    某船用推进器公司                  智能磨削机器人系统      船舶制造      798.60      682.56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铸
2                                     平衡重打磨机械手系统     铸造行业      286.00      244.44
     锻厂
3    某航空发动机公司                管件全位置自动焊机械手    航空航天      179.60      153.50
                                    合计                                    1,264.20    1,080.50
                                                 2017 年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住宅有限公      工业住宅墙板、屋面板生
1                                                              智能工厂      480.00      452.83
     司                                  产线设计开发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铸
2                                     平衡重打磨机械手系统     铸造行业      499.80      427.18
     锻厂
3    中车唐山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枕梁自动线        轨道交通     1,120.00     315.38
                                     航空叶片成型及叶片钎焊
4    沈阳广泰真空科技有限公司                                  航空航天      378.00      356.60
                                           智能产线设计开发
5    沈阳众拓机器人设备有限公司      机械手视觉识别软件系统    机器人本体    100.00      94.34
6    睿岑机械设备(上海)有限公司            折弯工作站        机械加工      50.00       42.74
7    睿岑机械设备(上海)有限公司            折弯工作站        机械加工      40.00       34.19
                                     铝合金车体次枕梁自动化
8    中车唐山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轨道交通      24.85       23.44
                                           生产线设计
9    中车唐山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智能打磨系统研究    轨道交通      88.25       83.25
                                    合计                                    2,780.90    1,829.95
                                                 2018 年
     天河智造(北京)科技股份有限
1                                 自动仓储,装配对接系统       仓储物流     1849.00     1,593.97
     公司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住宅有限公
2                                     产线生产车间规划设计     智能工厂      767.00      723.59
     司
     航天智造(上海)科技有限责任
3                                    液力变距器自动化装配线    航空航天      749.00      645.69
     公司
4    中车唐山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枕梁自动线        轨道交通     1120.00      641.88
                                     电器三厂外侧打磨机,内
5    宁波方太厨具有限公司                                      家居厨卫      194.00      167.24
                                     侧打磨机,油杯打磨项目
                                     座舱盖下料智能加工机器
6    中国人民解放军某工厂                                      航空航天      109.60       0.00
                                                 人
7    连云港杰瑞自动化有限公司         D2-P1T 搬运机器人系统    船舶制造      64.00       55.17
     庆邦电子元器件(泗洪)有限公     SMPI 全自动压铸机(单压
8                                                              电器电子      29.54       25.47
     司                                     机版)


                                                   81
9    中车唐山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智能打磨系统         轨道交通     1158.00           0.00
10   宁波方太厨具有限公司           洗碗机专机打磨工作站     家居厨卫         47.71         0.00
                                 合计                                     6,087.85        3,853.01


       报告期内,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智能高科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16 年                           1,080.51                                 59.77
            2017 年                           1,836.80                                478.23
            2018 年                           3,857.78                                555.44
        2019 年 1-6 月                         153.34                                 -697.17

            注: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数据为经审计的财务数据,2019 年 1-6 月数据为未经

       审计的财务数据。


            综上所述,智能高科近三年机器人系统集成业务收入增幅较大,产品应用于

       轨道交通、航天飞机、船舶制造、家电厨卫、仓储物流、电器电子、机械加工等
       多个领域,与中车唐山机车车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唐车”)、宁波方太厨
       具有限公司等优质客户建立稳定合作关系,业务发展显示出较好的成长性。

            (二)结合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说明本次项目的可行

       性

            1、募投项目实施领域受国家政策支持,未来产品市场空间广阔

            在轨道交通方面,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明确提出:推进轨道交通装备产业智能化、绿色化、轻量化、系列化、标准化、
       平台化发展,加快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研制先进可靠的系列产品,

       完善相关技术标准体系,构建现代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创新体系,打造覆盖干线铁
       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的全产业链布局;形成中国标准
       新型高速动车组、节能型永磁电机驱动高速列车、30 吨轴重重载电力机车和车
       辆、大型养路机械等产品系列,推进时速 500 公里轮轨试验列车、时速 600 公里
       磁悬浮系统等新型列车研发和产业化,构建完整产业链。与此同时,面向大城市

       复杂市域交通需求,推动时速 120-160 公里、与城市轨道交通无缝衔接的市域(郊)

                                                82
铁路装备的研发与应用。伴随全球轨道交通行业新一轮发展,我国将继续强化在
国际轨道交通领域领先发展优势,加快“走出去”步伐,提升国际竞争力。按照《中
长期铁路网规划》,2021-2025 年,高铁新增里程 8000 公里,年均新增 1600 公

里。未来轨道交通装备的需求量将大幅增加,必然推动轨道交通智能制造装备市
场扩容。

    在航天飞机、船舶及新能源汽车方面,《“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规划》还明确提出:(1)在航空、航天、汽车、船舶等离散制造领域,开展智
能车间/工厂的集成创新与应用示范,推进数字化设计、装备智能化升级、工艺
流程优化、精益生产等试点应用,推动全业务流程智能化整合。(2)实现新能
源汽车规模应用,到 2020 年,实现当年产销 200 万辆以上,累计产销超过 500
万辆,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整车和关键零部件企业。

    综上所述,在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和智能化改造的推动下,轨道交通、新能源
汽车、航空飞机、船舶等行业智能化装备的需求将保持增长,下游市场需求的不
断增长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2、公司近三年机器人业务规模增长较快

    报告期内,智能高科累计实现收入 6,928.43 万元。近三年智能高科机器人业

务规模保持快速增长的态势,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108 年度分别实现营业收
入 1,080.51 万元、1,836.80 万元和 3,857.78 万元,年平均增长率为 128.52%,展
现出较好的增长趋势,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奠定良好基础。

    3、公司机器人业务在轨道交通领域处于国内领先

    在轨道交通领域,2018 年 3 月由智能高科研发的国内首套枕梁自动化生产

线在中车唐山机车车辆有限公司顺利验收通过。中车唐车验收组对生产线的机械
设计及生产标准、电气设计及安装布线标准以及安全系统标准给予高度认可,一
致认为智能高科的研发成果符合项目需求和技术规范。枕梁是轨道交通列车车体
与转向架连接的关键部件,是决定车辆安全、舒适、导向以及支撑车身的核心部
件。自动化枕梁生产线集枕梁装配、打磨、焊接、转运存储、成品检测于一体,

通过自动预热,激光视觉引导,多阶形变等尖端技术手段,突破了中厚板大型铝


                                    83
合金结构件多层多道焊接中的技术难点,生产出焊道晶相组织优良,力学性能良
好,整体平面度合格的工件,大幅提高高铁枕梁的生产效率,使高铁枕梁生产更
加精准、智能和便捷,助力中国轨道交通高端装备加速发展。

    随着《“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中长期铁路网规划》等
国家轨道交通产业政策的实施和战略目标的推进,未来轨道交通装备的需求量将
大幅增加,必然推动轨道交通智能制造装备市场扩容和行业快速发展。

    国内轨道交通智能制造装备的采购需求较大部分来自中车系公司,随着未来
轨道交通智能制造装备市场的扩容和采购需求的增加,凭借产品已经进入中车系
企业的先发优势和领先的技术优势,公司必然会在未来轨道交通智能制造装备领

域占得一席之地,业务规模的持续增长可以期待,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奠定市
场基础。

    4、公司机器人产品进入多个应用领域,客户优质

    除轨道交通领域外,智能高科工业机器人系统集成产品还在航空飞机、船舶
制造、家电制造等多个应用领域获得客户认可。在航空飞机领域,公司已经为客
户提供的主要产品包括:战斗机舱体部件机器人打磨系统、航空发动机加力燃油

管装配及焊接工作站,满足客户在切削打磨、抛光、检测、装配、自动钻铆、焊
接、涂胶等方面的需求;在船舶制造领域,公司为客户提供定制化、全方位的解
决方案,主要产品包括:船体制造部分的船体自动焊接、推进器部分的螺旋桨加
工、研磨以及抛光。智能高科机器人业务未来发展空间已经打开。

    目前,智能高科与中车唐山机车车辆有限公司、某航空发动机公司、中国人

民解放军某工厂、某船用推进器公司、宁波方太厨具有限公司等优质客户建立稳
定的合作关系,积累了较为广泛的客户资源,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奠定客户基础。

     5、公司积累了较好的机器人业务技术

    经过多年努力,智能高科已成功在控股股东无偿授权使用的智能磨削机器人

系列技术的基础上研发出智能机器人加工系统,该系统具备高精度的力控系统和
视觉引导系统,主要包括大型复杂曲面工件型面铣、磨、抛光及检测系统、视觉
引导加工技术、机器人轨迹规划技术、一体化墙板的生产加工智能化生产线,使

                                   84
机器人同时具有“触觉”和“视觉”,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模拟人工工作方式来实现一
些复杂的加工工艺。此外,该系统还具备离线编程系统和高频振动辅助加工系统,
使其更加适用于大型复杂曲面和材料的机器人加工。

    智能高科凭借上述技术优势成功研制出轨道交通列车转向架专用智能化制
造设备,该设备是轨道交通装备领域集装配、打磨、焊接、转运存储、成品检测
为一体的全自动生产线,大大提高轨道交通转向架主要构件的生产效率,实现轨

道交通转向架更加智能化生产,同时也标志着公司业务规模已经从单一的打磨工
作站集成商,发展到拥有焊接、装配、折弯等多技术能力的智能生产线系统集成
商。

    6、公司积累了优秀的人才团队

    通过多年的积累,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智能高科已经在技术研发、市场营销、
项目管理等多个领域吸引了较多专业性人才,形成一支专业技能优秀、年龄结构

合理、行业经验丰富、创新意识和凝聚力较强的人才团队,能够有效保障公司及
时、高效地完成客户订单,满足客户差异化需求;此外,公司重视内部人力资源
建设,制定了成熟的人才培养和发展战略,根据人才特性分层开展人力资源管理,
保证人才持续稳定地培养和输送,为公司顺利实施募投项目奠定人才基础。

    五、募投项目预计采取的产能消化措施,效益测算过程及合理性

    (一)募投项目预计采取的产能消化措施

    1、智能制造装备产业未来市场空间巨大

    近年来,智能制造装备产业作为推动我国工业转型升级的基石产业,产业扶

持力度不断加大,智能制造、高端装备产业的发展已经得到国家层面的战略重视。
2015 年 5 月,国务院正式颁布了《中国制造 2025》,提出着力发展智能装备,
推进生产过程智能化,培育新型生产方式,全面提升企业研发、生产、管理和服
务的智能化水平。2016 年 11 月,国务院印发了《“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

发展规划》,提出要在机械、航空、航天、汽车、船舶、轻工、服装、电子信息
等离散制造领域,开展智能车间/工厂的集成创新与应用示范,推进数字化设计、
装备智能化升级、工艺流程优化、精益生产、可视化管理、质量控制与溯源、智

                                    85
能物流等试点应用,推动全业务流程智能化整合。

    2016 年 4 月,工信部颁布《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 年)》,旨在

为机器人产业发展指明方向,促进机器人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该规划明确到 2020
年,完成 30 个以上典型领域机器人综合应用解决方案,并形成相应的标准和规
范,实现机器人在重点行业的规模化应用,机器人密度达到 150 台以上。据 IFR
统计,2017 年全球平均工业机器人密度为 85 台,其中韩国的工业机器人密度最

高,为 710 台,其次是新加坡 658 台,德国和日本分为 322 台和 308 台。中国从
2009 年的 11 台增长至 2017 年的 97 台,增速显著,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差
距。因此,对比 2020 年在重点行业机器人密度达到 150 台以上的目标,我国的
工业机器人及其系统集成产业仍然存在很大的发展空间。另外,根据 IFR 的预测,
2019-2021 年中国大陆地区工业机器人安装量分别为 21 万台、25 万台和 29 万台,

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21%,对应的系统集成市场规模有望大幅提升。

    轨道交通装备是我国高端装备“走出去”的重要代表。《中国制造 2025 重点
领域技术路线图》(简称《技术路线图》)对轨道交通装备提出了目标要求,到

2020 年轨道交通装备研发能力和主导产品达到全球先进水平,行业销售产值超
过 6500 亿元,境外业务比重超过 30%,服务业比重超过 15%,重点产品进入欧
美发达国家市场;到 2025 年,我国轨道交通装备制造业形成完善的、具有持续
创新能力的创新体系,在主要领域推行智能制造模式,主要产品达到国际领先水
平,境外业务占比达到 40%,服务业占比超过 20%,主导国际标准修订,建成

全球领先的现代化轨道交通装备产业体系,占据全球产业链的高端。在国家利好
政策引导和市场强劲需求拉动下,我国轨道交通装备制造业正进入高速成长期,
未来市场空间广阔。

    2、募投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发展目标

    发行人于 2015 年进入机器人业务领域,经过多年发展,公司机器人产品已
进入到多个应用领域。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业务发展目标,公司继续加大研发

投入,不断提升产品的技术性能和产品质量,以机器人柔性加工、机器人智能焊
接和移动机器人三大技术平台,构建完整的打磨、焊接、装配、清理系统的产品
应用线,不断拓展业务范围,优化产业布局,在轨道交通,航空航天、海洋工程

                                    86
等领域力争发展成为一个拥有新技术,新产品的高附加值的新型智能制造的企
业,成为提供工业智能制造和数字化工厂一体化解决方案的自动化集成商。本次
募投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业务发展目标,是公司未来重要的发展方向之

一。

    3、巩固深化与现有客户的合作,加大对老客户的二次开发力度

    公司在多年的经营发展中,凭借领先的技术研发优势、自动化整体解决方案

定制优势、行业应用先发优势,在轨道交通、航空飞机、船舶等领域积累了优质
客户资源,与国内知名央企、国企及军工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上述
客户市场竞争力强,产品需求量稳定,对供应商的考核极为严格,一般不会轻易

改变已经使用的质量稳定、可靠的产品,不会轻易放弃与现有合格供应商的合作
关系。未来,公司将紧密跟踪已有客户,通过建立回访机制进一步了解客户的战
略发展规划,加大对老客户需求的二次开发力度,增强客户黏性,提高已有客户
的订单转化率,促进新增产能的消化。

    4、加大国内和国际市场的开拓力度

    未来,公司将通过持续不断地创新产品技术,优化产品性能,提升产品质量,

提高服务能力,进一步赢得客户的信任与肯定,在巩固现有客户的战略合作关系
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株洲机车、浦镇车辆等国内优质客户。与此同时,积极参加
海外展会,满足不同国家、地区不同客户的差异化需求,加大海外市场优质客户
的开拓力度。具体措施如下:

    (1)调整市场布局

    根据发展战略,智能高科将重新调整市场布局,侧重轨道交通等优势领域市

场开发,兼顾航空航天、海洋工程、新能源汽车、家电厨卫等领域,对现有应用
领域进行纵向延伸、横向拓展,进一步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创造新的利润增长
点。同时,对成熟技术进行类行业或跨行业横向推广,使目标市场实现质的飞跃,
考虑设立华南办事处,以完善全国布局,辐射海外新兴市场。

    (2)明确市场开拓策略

    在固有应用领域内向纵向延伸,进一步挖掘行业内客户的更多需求,并开发

                                  87
新产品,推动产品在行业内广度应用;将成熟的产品和技术,进行技术移载后推
广到类行业(如铸造行业、锻造行业、注塑行业、集装箱生产等),进行横向扩
展,推动产品类行业内广度应用;将成熟的产品和技术,标准化、系列化、模块

化后封装为标准产品或模块,使之推广应用于更多领域。

    (3)以共同研发带动销售

    公司将通过共同研究、共同开发的方式,与中车系统、中船系统、中国航天

系统、航空系统等央企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助力其提升产品制造技术,挖掘其
智能制造装备需求,形成共研、共建、共产、共增长的稳定局面,增强上述企业
的客户粘附性。

    5、加大研发力度,提升技术水平

    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大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着力开发科技含量更高、智能

化制造水平更优的产品。同时公司还将针对客户个性化需求进行新技术和新产品
的个性化研发,不断提高公司产品的技术含量及附加值,更好地满足客户个性化
需求,持续为公司获得更多的业务机会提供技术支撑。

    (1)研发方向

    未来公司将以打磨和焊接为基础,重点研发市场需求较大的工件加工工艺和

执行端的基础工具,形成执行工具端的设计知识库和工艺参数的积累数据库,逐
步积累工艺经验和设计经验。形成标准的工艺产品,指导市场人员按照研发的标
准工艺产品进行销售,逐步完善拳头产品品种,提升市场竞争力。

    (2)研究领域

    在轨道交通领域,智能高科成功研制出全国首套枕梁专用智能化制造设备,
该设备是轨道交通装备领域集装配、打磨、焊接、转运存储、成品检测为一体的

全自动生产线,大大提高轨道交通转向架主要构件的生产效率,实现轨道交通转
向架更加智能化生产;未来智能高科将进行轨道交通车辆车身焊接、打磨及自动
检测生产线的研发,构建轨道交通车辆车底和车身等主要部件全自动智能化生产
线装备研发、设计和制造体系。



                                    88
    在航空航天领域,智能高科成功研发了加力燃油总管焊接工作站和飞机座舱
罩自动加工工作站,相关产品已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未来智能高科将在航发定
子叶片精磨领域加大研发力度,开发更高精度的应用在航空领域的机器人打磨系

统。

    在船舶制造领域,智能高科成功研发出了螺旋桨自动修磨抛光技术,自 2016
年开始已经在某船用推进器智能磨抛铣削加工项目中得到应用;未来智能高科将

继续深入研发船体自动焊接生产线技术、水面舰船壳体及水下平台壳体损坏检测
工作站等重大科技项目。

    6、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非常重视人才培养和引进,积极为员工创造公平良好
的竞争环境。在未来,公司将不断完善人力资源引进、开发、使用、培养、考核、
激励等制度和流程,不断优化人力资源布局,继续引进和培养在轨道交通装备制

造领域、机械工业自动化设计领域、软件开发领域、信息化系统建设等领域有丰
富管理经验、高超技术水平的专家和人才,为公司产品的技术和性能长期保持领
先奠定人力基础。

    (二)募投项目效益测算过程及合理性

    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的产能为:年产枕梁专用制造设备 10 套、横梁专用制
造设备 10 套、侧梁专用制造设备 10 套、机器人焊接和打磨工作站 100 套。现将

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过程及合理性说明如下:

    1、测算依据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机械工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内

容深度规定》;

    2)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机械工业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

    3)国家发改委、住建部颁布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
与参数(第三版)》;

    4)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

                                   89
    2、财务评价基础数据与参数选取及有关说明

    1)财务价格

    原材料、燃料、动力及产品销售价格由智能高科提供,按市场现行含税价格
估算。

    2)税费

    募投项目产品增值税率 13%,城乡维护建设税 7%,教育费附加 3%,地方

教育费附加 2%,企业所得税 15%。原材料、燃料、动力进项税 13%。

    3)项目计算期

    募投项目计算期 10 年。其中建设期 2 年(含投产期 1.5 年),运营期 8 年。

    4)产品销售计划及销售价格

    产品销售计划按生产负荷估算。枕梁生产线每套 1,200 万;横梁生产线每套
1,300 万;侧梁生产线每套 2,000 万;新能源汽车机器人焊接和打磨工作站 250

万元/套;航空飞机机器人焊接和打磨工作站 200 万元/套;船舶行业机器人焊接
和打磨工作站 500 万元/套。

    5)财务基准收益率

    本项目行业基准收益率 12%。

    3、销售收入及税金

    达产年可实现含税营业收入 73,250 万元,不含税营业收入 64,823 万元,附
加税 698 万元、增值税 5,814 万元。具体测算过程详见下表:




                                   90
                                                                                                                                       单位:万元


                                                            第 1年          第 2年          第 3年          第 4年          第 5年       第 6年及以后年
序
                  产品名称            单位     单价    销售            销售            销售            销售            销售              销售
号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量              量              量              量              量                量
一   营业收入(含税)                                         12,750          42,250          73,250          73,250          73,250                73,250
1    侧梁专用制造设备               台(套)   2,000    2      4,000    6     12,000    10    20,000    10    20,000    10    20,000       10       20,000
2    横梁专用制造设备               台(套)   1,300    2      2,600    6      7,800    10    13,000    10    13,000    10    13,000       10       13,000
3    枕梁专用制造设备               台(套)   1,200    2      2,400    6      7,200    10    12,000    10    12,000    10    12,000       10       12,000
     新能源汽车机器人焊接和打磨工
4                                   台(套)   250      5      1,250    25     6,250    45    11,250    45    11,250    45    11,250       45       11,250
     作站
     航空飞机机器人焊接和打磨工作
5                                   台(套)   200      5      1,000    20     4,000    35     7,000    35     7,000    35     7,000       35       7,000
     站
     船舶行业机器人焊接和打磨工作
6                                   台(套)   500      3      1,500    10     5,000    20    10,000    20    10,000    20    10,000       20       10,000
     站
二   附加税                                                     121             402             698             698             698                  698
1    营业税
2    消费税
3    城市维护建设税                   7%                        71              235             407             407             407                  407
4    教育费附加                       3%                        30              101             174             174             174                  174
5    地方教育费附加                   2%                        20              67              116             116             116                  116
三   增值税                                                    1,012           3,354           5,814           5,814           5,814                5,814
     销项税额                         13%                      1,467           4,861           8,427           8,427           8,427                8,427
     进项税额                         13%                       455            1,507           2,613           2,613           2,613                2,613



                                                                       91
       4、成本费用估算

       1)各项成本费用的选取

       ①原材料、燃料、动力消耗定额及价格均由智能高科提供。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一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量

 1       钢材                          吨/年             1,080           4,000

 2       铝材                          吨/年                  12        20,000
 3       不锈钢材                      吨/年                  32         8,000
 4       铸件毛坯                      吨/年                   3         9,000
 5       铜材                          吨/年                 1.7        45,000
 6       电气元部件                    套/年           468,235             100
 7       标准件                        套/年         1,872,941              20
 8       包装材料                      吨/年                  30         1,000

 9       机器人本体及其配件            套/年                 550       185,300
 二             燃料动力耗用量

 1       水                            t/年             18,384                  4
                                       万
 2       电                                            1,373.6            0.71
                                     kWh/年

       ②人员工资及福利费的选取

       本项目定员按 810 人考虑,月均工资按 6,000 元估算。福利费按工资的 14%

估算,劳保统筹和住房基金分别按工资总额的 17%和 12%估算,年工资总额 8,340
万元。

       ③折旧费方法及费率的选取

       根据《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中规定“固定资产其他费

用并入固定资产”的原则,参与固定资产折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分类估算,
房屋建筑按 30 年平均折旧,机器设备按 10 年平均折旧,固定资产其他费用按比
例分摊到建筑工程费和设备购置费中。净残值率 5%。计算的年折旧费为 3,574
万元。

       ④制造费用估算


                                      92
    制造费用按固定资产原值的 10%估算。计算的每年制造费为 4,200 万元。

    ⑤管理费用的选取

    管理费用按工资总额的 100%估算。管理费用 8,340 万元。

    ⑥营业费用

    营业费用按营业收入的 10%估算。营业费用 7,325 万元。

    ⑦房屋租赁费

    项目租赁母公司厂房,年费用第一年按 2,000 万元,其余各年按 3,000 万元

计算。

    2)总成本费用的测算

    达产年总成本 54,875 万元,其中可变成本 24,297 万元,固定成本 30,579 万
元。经营成本 51,301 万元。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93
                                                                                                                          单位:万元

序                                                                                       计算期
                   项    目   合计
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     原辅材料                 167,273    3,327    11,025        19,115   19,115   19,115    19,115     19,115   19,115     19,115     19,115
2     燃料及动力                 8,589     171       566           981      981      981          981     981      981        981        981
3     工资及福利费              72,980    1,452     4,810         8,340    8,340    8,340     8,340      8,340    8,340      8,340      8,340
4     制造费用                  36,754     731      2,423         4,200    4,200    4,200     4,200      4,200    4,200      4,200      4,200
5     管理费用                  72,980    1,452     4,810         8,340    8,340    8,340     8,340      8,340    8,340      8,340      8,340
6     营业费用                  64,100    1,275     4,225         7,325    7,325    7,325     7,325      7,325    7,325      7,325      7,325
7     房屋租赁费                29,000    2,000     3,000         3,000    3,000    3,000     3,000      3,000    3,000      3,000      3,000
      经营成本小计             451,675   10,407    30,860        51,301   51,301   51,301    51,301     51,301   51,301     51,301     51,301
8     折旧及摊销                30,382         -    1,787         3,574    3,574    3,574     3,574      3,574    3,574      3,574      3,574
9     财务费用
9.1   长期借款利息
9.2   流动资金借款利息
10    总成本费用               482,058   10,407    32,647        54,875   54,875   54,875    54,875     54,875   54,875     54,875     54,875
      其中:固定成本           269,442    6,178    18,633        30,579   30,579   30,579    30,579     30,579   30,579     30,579     30,579
      可变成本                 212,615    4,229    14,014        24,297   24,297   24,297    24,297     24,297   24,297     24,297     24,297




                                                            94
       5、利润估算

       企业法定公积金按 10%提取。利润分配原则:本项目利润总额提取所得税后未作分配。年可供分配的利润平均 6,723 万元。具体
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序                                                                                             计算期
                        项    目          合计
  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      营业收入(不含税)              567,257   11,283     37,389     64,823   64,823   64,823    64,823     64,823   64,823   64,823   64,823
  2      附加税                            6,106     121        402        698      698      698          698     698      698      698      698
  3      总成本费用                      482,058   10,407     32,647     54,875   54,875   54,875    54,875     54,875   54,875   54,875   54,875

  4      补贴收入
  5      利润总额                         79,093     754       4,340      9,250    9,250    9,250     9,250      9,250    9,250    9,250    9,250
  6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7      应纳税所得额                     79,093     754       4,340      9,250    9,250    9,250     9,250      9,250    9,250    9,250    9,250
  8      所得税                           11,864     113        651       1,387    1,387    1,387     1,387      1,387    1,387    1,387    1,387
  9      净利润                           67,229     641       3,689      7,862    7,862    7,862     7,862      7,862    7,862    7,862    7,862
  10     期初未分配利润
  11     可供分配利润                     67,229     641       3,689      7,862    7,862    7,862     7,862      7,862    7,862    7,862    7,862
 11.1    提取盈余公积金                    6,723         64     369        786      786      786          786     786      786      786      786
         累计盈余公积金                                  64     433       1,219    2,006    2,792     3,578      4,364    5,150    5,937    6,723



                                                                    95
序                                                                                        计算期
                    项      目          合计
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2   未分配利润                      60,506    577    3,320      7,076    7,076    7,076     7,076    7,076    7,076    7,076    7,076
       累计未分配利润                  290,394   577    3,897     10,973   18,050   25,126    32,202   39,278   46,354   53,430   60,506
12     息税前利润                      79,093    754    4,340      9,250    9,250    9,250     9,250    9,250    9,250    9,250    9,250
13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109,475   754    6,127     12,824   12,824   12,824    12,824   12,824   12,824   12,824   12,824

     综上,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具有合理性。




                                                             96
    六、核查意见

    (一)核查过程

    1、查阅了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2019 年度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查阅募投项目相关备案及环评文件、相关部门出具的批复,
并向公司管理层进行了访谈,了解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的论证情况、具体投资构
成明细、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及使用方式、是否存在用于非资本性支出,了解
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营产品、产能目标、主营盈利模式,了解募投项目目
前的技术发展以及与本次募投项目相关的技术、人员、客户、其他资源的储备

情况;

    2、查阅行业研究报告、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访谈公司高管人
员,查阅智能高科报告期内的主要合同、专利证书、资格证书及荣誉证书,访

谈智能高科的客户等,分析募投项目所处行业的市场竞争情况、上下游情况,
了解智能高科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技术基础,募投项目产品在所处行业中的竞
争地位;

    3、查阅智能高科报告期内的主要合同、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查阅远大智能和智能高科报告期内的年度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并与公司管理
层进行了访谈,了解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智能高科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以及本次
募投项目业务的发展状况,了解募投项目产品报告期内的生产及销售情况,分
析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4、查阅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复核了本次募投项目收益测算的
各项参数、指标、假设条件以及投资测算的过程,并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同类
募投项目的收益测算过程,论证本次募投项目收益测算的合理性;查阅智能高

科在手订单、发行人未来的市场开拓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目标,并访谈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获取公司制定的未来产能消化措施,并对产能消化的具体措施进
行了核查。

    (二)核查意见


                                  97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投资明细构成明确、募集资
       金的具体用途及使用方式安排合理,募资资金中非资本性支出的安排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具有明确的建设内容、主营产品及产能

       目标,具有清晰的盈利模式;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具备明确的技术基础,其产
       品在轨道交通转向架智能制造装备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地位;发行人本次募投
       项目的实施具有可行性;发行人为本次募投项目制定了明确的产能消化措施,
       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过程合理。




           问题 8

           申请人控股股东控制的部分公司存在与上市公司相似业务。请申请人:(1)
       结合上述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说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违背其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相关承诺是
       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

       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的履行》的要求。(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前述承诺
       内容所采取的具体措施,是否实际履行承诺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新增同业竞
       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第(三)项的规定。请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结合上述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说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同

       业竞争

           截至本反馈回复出具日,控股股东远大集团控制的主要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
       远大铝业工程(新
 1                        580 万新元    100%        建筑幕墙的建筑、安装及设计。
       加坡)有限公司
                                                    整体式建筑、整体式卫生间(含卫浴设备)、整
                                                    体式厨房(含厨房设备、厨柜)、建筑配套家具、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                             拼装式建筑构件(钢构件、钢混构件、混凝土构
 2                        3,300 万元    100%
       住宅有限公司                                 件、建筑板材组合构件)、复合建筑材料、建筑
                                                    五金、门窗的设计、制造、安装及销售;建筑配
                                                    套电器及附件的安装及销售;房屋建筑工程的设

                                               98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
                                                     计、施工;家用电器销售;整体式建筑、整体式
                                                     卫生间(含卫浴设备)、整体式厨房(含厨房设
                                                     备、厨柜)、建筑配套家具、建筑配套电器的租
                                                     赁;机械设备租赁;建筑装饰工程、城市及乡镇
                                                     规划设计;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亮化设计;产
                                                     品包装服务;建筑智能节能技术服务;机械电子
                                                     设备安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
                                                     除外。
                                                     装配式建筑、集成式卫生间(含卫浴设备)、集
                                                     成式厨房(含厨房设备、厨柜)、拼装式建筑构
                                                     件(钢构件、钢混构件、混凝土构件、建筑板材
                                                     组合构件)、复合建筑材料、建筑配套家具、建
                                                     筑五金、门窗的设计、制造、安装及销售;建筑
       铁门关市远大智能
                                                     配套电器及附件的安装及销售;销售:家用电器、
 3     装配式建筑工程有   5,000 万元     100%
                                                     智能家居产品;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建
       限公司
                                                     筑装饰工程设计、施工;园林绿化、亮化设计;
                                                     其他建筑咨询服务、建筑智能节能技术服务;房
                                                     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机械电子设备安装;自
                                                     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
                                                     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市政道路工程、海洋
                                                     工程、港口及航运工程、工矿工程、管道工程、
                                                     架线及设备工程、电气安装工程、管道和设备安
                                                     装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建筑拆除工程施工;建
       沈阳远大建筑工程
 4                         500 万元      100%        筑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城市规划设计,古建筑
       有限公司
                                                     及园林绿化、亮化设计,建筑楼盘模型、产品包
                                                     装、三维动漫、建筑效果图设计;建筑钢结构设
                                                     计和安装;建筑智能节能技术服务;机电设备安
                                                     装;合同能源管理;软件开发。
                                                     幕墙、工业住宅、环境保护、水处理、机床、电
                                                     力电子、超声波自动化生产线、机器人本体、农
                                                     机、现代农业设备、新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
                                                     销售;技术转让;技术中介服务;智能化立体仓
                                                     库、智能化物流仓储系统、智能分拣系统、智能
                                                     物流输送系统、仓库管理系统、仓库设备控制系
       沈阳远大科技园有
 5                        13,500 万元    100%        统、图像处理系统、协作机器人相关系统集成、
       限公司
                                                     设备及配件、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制造、
                                                     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超声波
                                                     换能器、超声波驱动电源、超声波部件、超声波
                                                     整机设备、超声波测量仪器的设计、制造、维修、
                                                     销售;噪声与振动控制设备、振动检测设备及控
                                                     制系统的设计、制造、安装、技术咨询、技术服

                                                99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
                                                      务;安全仪器、检查仪器、消防设备及器材的制
                                                      造、安装、维修;传感器及配件、系统的技术开
                                                      发、设计、制造;物业服务;代收代缴水电费、
                                                      网费;自有房屋租赁;供暖服务;自营和代理各
                                                      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
                                                      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环境保护工程、工业自动化控制工程、空调净化
                                                      工程、工业用水净化工程设计、安装、施工;钢
       沈阳远大环境工程                               结构工程设计、施工(上述项目持资质证经营);
 6                        10,000 万元    100%
       有限公司                                       环保设备、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空调净化设备
                                                      制造;环境工程产品开发;环境保护设施运营;
                                                      金属制品加工、制造。
                                                      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家政服务;商务信息
       沈阳远大物业管理                               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服务;设计、制作、发布、
 7                         50 万元       100%
       有限公司                                       代理各类国内外广告;房产信息咨询;管道疏通;
                                                      房屋维修;空调安装、维修。
                                                      农业机械设备、化肥制造及技术开发;农业工程
                                                      的设计、施工;农业技术的开发、服务及咨询;
       沈阳远大智能农业                               农作物(不含种苗)种植;初级农产品销售;园
 8                        10,000 万元    100%
       有限公司                                       林景观设计;计算机技术开发;自营和的代理各
                                                      类商品、设备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
                                                      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微灌溉设备、产品制造及售后服务;微灌溉技术
       沈阳远大美滋滴灌                               研发、技术咨询;微灌溉工程的设计、施工;自
 9                        600 万美元      67%
       设施有限公司                                   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
                                                      公司经营或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电力电子、机床、超声波自动化生产线、机器人
                                                      本体、机械电子设备、超声波技术、现代农业设
                                                      备以及新材料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生产及销
                                                      售;无人机的研发、设计、销售、租赁、维修及
                                                      相关技术服务;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制品和相关
                                                      辅料(不含危险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制
                                                      造;噪声与振动控制设备、振动检测设备及控制
       沈阳远大装备科技                               系统的设计、制造、安装、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10                       10,000 万元    100%
       有限公司                                       安全仪器、检查仪器、消防设备及器材的制造、
                                                      加工、安装、维修;传感器及配件、系统的研发、
                                                      设计、制造;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械、通信设
                                                      备、计算机网络设备、计算机外部设备、传感器、
                                                      集成电路的制造;电子工程、通信线路和设备的
                                                      安装;智能化安装工程的施工;互联网信息服务;
                                                      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软件服务;智能化
                                                      立体仓库、智能化物流仓储系统、智能分拣系统、


                                                100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
                                                       智能物流输送系统、仓库管理系统、仓库设备控
                                                       制系统、图像处理系统、协作机器人相关系统集
                                                       成、设备及配件、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制
                                                       造、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电
                                                       子系统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通信网络工程设
                                                       计、施工;计算机系统集成;智能视频设备、智
                                                       能语音设备、音视频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
                                                       硬件、网络系统、信息系统软件、监控系统、生
                                                       物科技产品、教育软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转让、技术服务与销售;机械电子设备、通讯
                                                       器材、仪器仪表销售;智能视频设备、智能语音
                                                       设备、音视频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硬件组装
                                                       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
                                                       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
                                                       外。
                                                       计算机软件、工业控制软件、工程设计软件、产
                                                       品设计软件的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沈阳远大仿真智能                                转让、技术推广、售后服务;机械设备、电子产
 11                       1,000 万元      85%
       科技有限公司                                    品批发;数据库软件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
                                                       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
                                                       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房地产项目投资、科技农业项目投资;幕墙、门
                                                       窗、金属材料、工业住宅、机械电子设备设计、
       沈阳远大商务投资
 12                       10,000 万元    100%          制造、安装;建筑工程、环保工程施工;自营和
       有限公司
                                                       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
                                                       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风资源前期勘测及前期开发、风电场开发及运营;
       沈阳远大绿色能源
 13                       10,000 万元    100%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
       有限公司
                                                       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高压电机、电机配件制造、维修、销售;电气传
                                                       动设备、电力电子产品、高低压电气设备、电源
                                                       设备、节能设备、仪器仪表、机械电子设备、计
       沈阳远大电力电子
 14                       10,000 万元    95.6%         算机外围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及技术咨询、
       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计算机技术、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及应用;
                                                       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定公司经营
                                                       的业务除外)。
                                                       农业机械及零部件、农具设计、制造、销售、技
       沈阳远大农机配件                                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及维修;自营和代
 15                       1,000 万元     100%
       有限公司                                        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
                                                       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沈阳远大固废处理                                固体废物处理;贵重金属氧化物和钛产品制造、
 16                       10,000 万元    100%
       有限公司                                        销售(以上均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货运。


                                                 101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
                                                         矿用电气设备、防爆电机、防爆电气设备、工业
                                                         风机、气体压缩机、泵类、石油化工机械设备制
                                                         造、维修、销售;电气传动设备、电力电子产品、
                                                         高低压电气设备、电源设备、节能设备、仪器仪
                                                         表、机械电子设备、计算机外围设备的设计、制
                                                         造、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技术、计算
       沈阳远大科技电工
 17                          20,000 万元    100%         机软件技术开发及应用;进出口业务经营(法律法
       有限公司
                                                         规禁止或限定的除外);环境保护工程、工业自动
                                                         化控制系统工程、工业用水净化工程设计、施工;
                                                         钢结构工程设计、施工;环境污染防治设备(含烟
                                                         气脱硫治理、烟气脱硝治理、除尘设备)、工业自
                                                         动化控制设备制造;环保设备及产品开发;有形
                                                         动产租赁;风资源勘测及开发。
       内蒙古远大风电有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风电场的建设、
 18                          10,000 万元    100%
       限公司                                            维护、运营、管理;风电资源勘测。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冷链物流配送、货物仓储、
       朝阳思派德供应链                                  货物装卸;物流配送信息咨询服务;五金产品、
 19                          3,300 万元     100%
       有限公司                                          饲料、化肥、农用薄膜、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及
                                                         电子产品销售。
                                                         农业机械设备及其零部件的设计、制造;农业机
                                                         械设备的代理销售(拍卖除外)及农业机械设备
       远大石川 岛农机
 20                          15,000 万元     51%         的发动机的售后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
       (沈阳)有限公司
                                                         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
                                                         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建筑装修装饰
       沈阳远大普华建筑
 21                          1,000 万元     100%         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工
       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程施工。
       沈阳远大立体车库                                  立体停车设备的开发、设计、生产、安装、改造
 22                          3,000 万元     100%
       有限公司                                          及维修服务。
       沈阳远大房地产开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
 23                          1,000 万元     100%
       发有限公司                                        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
       Yuanda     Robotics                               协作型机器人及相关配件制造、设计、开发、系
 24                          2.5 万欧元      70%
       Gmbh                                              统集成、市场营销和售后服务。
       远大机器人(沈阳)                                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及相关配件制造、设计、
       有 限 公司 ( 系                                  开发、系统集成、市场营销和售后服务;货物进
 25    Yuanda Robotics       65 万欧元       70%         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
       Gmbh 全 资 子 公                                  的货物或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
       司)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发行人目前从事的主营业务为电梯、载货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自动
       人行道及成套配件的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及整机产品的安装和维保业务。发行

       人子公司智能高科主要面向航空、航天、航海及轨道交通领域开展高速列车转向
                                                   102
架专用制造设备、复杂曲面磨削机器人系统等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解决方案业
务。子公司远大新能源主营业务为风能及太阳能发电设备制造,主要产品为
1.5MW \2.0MW\2.5MW\3.0MW 风力发电机组等。

    (一)电梯业务

    公司电梯业务主要产品为垂直电梯产品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产品。经核查
控股股东控制的相关公司经营范围及业务情况,前述公司未开展电梯相关产品研
发、生产、销售及整机产品的安装和维保业务,与上市公司电梯业务不存在同业
竞争。

    (二)机器人业务

    公司机器人业务主要通过旗下子公司智能高科开展,主要产品包括高速列车

转向架专用制造设备、复杂曲面磨削机器人系统、高精度钻孔系统等。经梳理核
查,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中沈阳远大科技园有限公司、沈阳远大装备科技有限公
司、Yuanda Robotics Gmbh 及其子公司远大机器人(沈阳)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中
涉及机器人相关业务。

    1、沈阳远大科技园有限公司

    沈阳远大科技园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涉及机器人业务的主要为机器人本体的

研究、开发、生产、销售以及协作机器人相关系统集成。根据沈阳远大科技园有
限公司出具的说明,其定位于孵化平台,未实际开展机器人相关业务,与上市公
司及其子公司智能高科在机器人业务领域不存在实质的同业竞争

    2、沈阳远大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沈阳远大装备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涉及机器人本体的研究、开发、生产、
销售以及协作机器人相关系统集成。根据沈阳远大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说

明,其主营业务为基于振动控制设备、超声波应用、智能安防设备的开发、生产
及销售。其产品主要包括准零刚度隔振产品、超声波辅助机加产品、超声喷丸产
品、智能安防产品等。其经营范围涉及机器人的相关业务,但未实际开展、今后
亦不计划开展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智能高科相关的机器人业务。



                                  103
    3、Yuanda Robotics Gmbh 及其全资子公司

    Yuanda Robotics Gmbh(以下简称“远大德国公司”)主营业务为协作机器
人的设计、开发、制造,目前已完成 4-12 公斤共 3 个型号的 6 轴协作机器人本
体的开发。其全资子公司远大机器人(沈阳)有限公司业务与产品与远大德国公
司相同,核心定位于对协作机器人产品进行批量生产的质量和成本控制。

    远大德国公司协作机器人与智能高科机器人主要产品对比如下:
                                               轨道交通智能制造装备及磨削焊接机
                      协作机器人
                                                            器人工作站




           12 公斤负载 3 轴 SCARA 协作机器人
产品形态                   手臂                           枕梁自动化生产线




                                                          磨削机器人工作站
             7 公斤负载 6 轴协作机器人手臂
           对小负载物体进行重复性地精确抓取    以磨削和焊接为主要工艺的大型自动
产品描述
           和搬运的机器手臂                    化生产线或加工工作站
           在小范围空间内进行小负载和小物体    对列车转向架、轮船推进器等进行磨削
主要功能
           的抓取和搬运                        和焊接的自动化加工
                                               从大型复杂曲面工件型面铣、磨、抛光
                                               及检测系统、视觉引导加工、机器人轨
                                               迹规划一体化墙板的生产加工等技术
           围绕机器手臂本体,开发多功能夹爪、 为代表的打磨工作站集成技术,发展为
技术基础
           智能 APP、5G 通信模块等周边软硬件 装备生产领域集装配、打磨、焊接、转
 和特点
           产品                                运存储、成品检测为一体的全自动生产
                                               线集成技术,技术特点为大型复杂曲面
                                               的磨削加工和多材质复杂焊接技术的
                                               加工运用

                                      104
                                                重点研发市场需求较大的工件加工工
                                                艺和执行端的基础工具,形成执行工具
研发方向   研发重点为人工智能和人机交互体验
                                                端的设计知识库和工艺参数数据库的
                                                积累
           自动化生产线中的上下料、小负载物体
           的拾放操作,可用于消费电子行业、金
                                              用于轨道交通列车转向架、轮船推进
应用领域   属加工行业、食品加工行业等自动化生
                                              器、新能源汽车等磨削焊接工艺流程
           产线,与人类并行工作或直接与人类共
           同操作同一工件
主要供应
           机器人本体零部件生产企业             机器人本体企业
   商
                                                轨道交通、航空、船舶等领域大型装备
主要客户   小型设备、食品等加工企业
                                                生产企业

    根据以上对比,远大德国公司协作机器人与智能高科磨削焊接机器人从产品

形态、产品功能、技术基础和特点以及研发方向上均不相同,两种业务及对应产
品不具有可替代性;两种产品的主要供应商和客户的类型不同,不存在共用采购
和销售渠道的情形。综上,远大德国公司与智能高科在机器人业务领域不存在实
质同业竞争及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三)新能源业务

    公司子公司沈阳远大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新能源”)专注于风
能及太阳能发电设备制造领域,主要产品为风电发电机组。经梳理,控股股东控
制的公司中涉及潜在新能源及风电发电机组业务的主体包括内蒙古远大风电有
限公司、沈阳远大科技电工有限公司、沈阳远大电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沈阳远
大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沈阳远大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风资源前期勘测及前期开发、风电场
开发及运营,内蒙古远大风电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风电场的建设、维护、运营、
管理及风电资源勘测。前述两家公司主营业务虽涉及风电新能源相关领域,但主

要开展风电场的开发运营业务,未开展风电机组设备制造业务。因此,该两家公
司与远大新能源主营业务不存在实质同业竞争。

    沈阳远大科技电工有限公司主营产品为高压同步电动机、高压三相异步电动

机并提供技术支持服务,主要为矿山、石油石化等工业领域的水泵、压缩机等通
用机械设备提供应用产品。沈阳远大电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生产、销

                                      105
售、安装 380V 以上大功率通用高压变频器、380V 以上大功率能量回馈型高压
变频器、核电级高可靠性变频器及四象限高压变频器等产品。该公司下游应用为
核电、军工、基础工业(矿山)等领域,不涉及风力发电机组产品。因此,前述

两家公司与远大新能源不存在实质同业竞争。

    除前述主营业务外,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境外子公司开展房地产的情况,主
要包括中国远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远大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远大建筑发

展(科特迪瓦)有限公司。此外,博林特电梯巴布亚新几内亚有限公司存在住宅
用地。前述公司分别注册于肯尼亚、科特迪瓦、巴布亚新几内亚,均未在中国境
内开展房地产业务。经梳理,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中涉及房地产业务的主体为沈
阳远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沈阳远大商务投资有限公司。根据前述两家公司出
具的说明,沈阳远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要开发了远大家园、远大花园小区,

沈阳远大商务投资有限公司未开展实际经营。因此,前述两家公司均无境外房地
产业务。

    为规范上市公司涉房地产业务,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议案,同意注销远大建筑发展(科特迪瓦)有限公司;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转让中国远大房地产集团
有限公司股权、注销中国远大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出具的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博林特巴新公司未对土地进行开发,未来没有任何针对相关土地的
开发计划。公司正在积极寻找买家受让相关土地,将通过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方式

处置储备用地,并计划于 2019 年底前完成相关土地转让。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
情况参见本反馈意见回复“反馈问题九”相关内容。待转让及注销工作完成后,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房地产开发经营相关业务,与前述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不存
在同业竞争情形。

    综上,控股股东控制的部分公司业务虽与上市公司存在业务较为相似,但与
上市公司电梯、机器人、新能源等主营业务不存在实质同业竞争。上市公司报告
期内存在境外房地产开发业务,已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对房地产开发业务启动了清
理工作,与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不存在实质同业竞争情形。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违背其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相关承

                                 106
诺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
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的履行》的要求

       为了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远大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康宝华于
2011 年 3 月 21 日与公司签署了《避免同业竞争协议》。除《避免同业竞争协议》
外,公司控股股东远大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康宝华还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函》。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如下: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本公司上市时,当时控股股东远大铝业集团向本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
                  协议》,承诺:“本公司在作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将不会并促使本公
                  司的控股企业不会在中国境内外,(1)以任何形式直接或者间接从事任何
                  与公司及公司控股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
远大铝业集团
                  活动;(2)以任何形式支持与公司及公司控股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
                  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以其他方式介入(不论直接或间接)任何与
                  公司及公司控股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公司
                  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及公司控股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本公司上市时,当时实际控制人康宝华向本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协
                  议》,承诺:“本人在作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将不会并促使本人的控
                  股企业不会在中国境内外,(1)以任何形式直接或者间接从事任何与公司
                  及公司控股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康宝华
                  (2)以任何形式支持与公司及公司控股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
                  争的业务或活动;(3)以其他方式介入(不论直接或间接)任何与公司及
                  公司控股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人同意承担
                  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及公司控股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2019 年 6 月 14 日,控股股东远大铝业集团签署《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函>的确认函》,确认前述《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和《避免同业竞争协议》
远大铝业集团
                  继续有效,避免同业竞争适用范围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目前及未来所从
                  事的主营业务。
                  2019 年 6 月 14 日,实际控制人康宝华签署《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的确认函》,确认前述《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和《避免同业竞争协议》继
康宝华
                  续有效,避免同业竞争适用范围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目前及未来所从事
                  的主营业务。


       公司实际控制人康宝华控制的公司除远大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外,还控制佳境

有限公司、新创有限公司、远大中国以及远大中国下属企业。截至本反馈回复出
具日,相关主要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
 1      新创有限公司               1 美元         股权投资
 2      佳境有限公司               1 美元         股权投资

                                            107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
                               620,873,400
 3     远大中国控股有限公司                      设计、采购、生产、销售及安装幕墙系统
                                  港元
                                                 农业技术的开发、服务及咨询;农业机械设
                                                 备制造及技术开发;化肥制造及技术开发;
                                                 农业工程的设计、施工;农作物(不含种菌)
       通辽远大农业 科技有限
 4                              100 万元         种植;初级农产品销售;园林景观设计;计
       公司
                                                 算机技术开发;灌溉设备制造、销售及售后
                                                 服务;灌溉技术研发及技术咨询;灌溉工程
                                                 的设计、施工

       上述企业及其控制的企业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
重合的情况,不构成同业竞争。因此,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违背避

免同业竞争相关承诺的情形。

       公司就同业竞争相关承诺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的履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

第 4 号》”)相关规定作了逐条对照分析:

       1、《监管指引第 4 号》第 1 条规定:“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
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以下简称承诺相关方)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

股改、并购重组以及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等过程中作出的解决同业竞争、资产注入、
股权激励、解决产权瑕疵等各项承诺事项,必须有明确的履约时限,不得使用尽
快、时机成熟时等模糊性词语,承诺履行涉及行业政策限制的,应当在政策允许
的基础上明确履约时限。上市公司应对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
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制约措施等方面进行充分的信息

披露。”

       根据公司上市时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远大铝业集团及实际控制人

康宝华已分别与公司签署了《避免同业竞争协议》并作出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避免同业竞争协议》及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挂牌之日
起生效,直至远大集团、康宝华不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公司不再深
交所上市当日(以较早者为准)终止。相关承诺内容不涉及解决同业竞争、资产
注入、股权激励、解决产权瑕疵等各项承诺事项,承诺内容为长期有效,不适用

                                           108
履约时限相关规定。相关承诺协议及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还明确了违反承诺的赔
偿责任,符合前述规定的要求。

    2、《监管指引第 4 号》第 2 条规定:“承诺相关方在作出承诺前应分析论

证承诺事项的可实现性并公开披露相关内容,不得承诺根据当时情况判断明显不
可能实现的事项。承诺事项需要主管部门审批的,承诺相关方应明确披露需要取
得的审批,并明确如无法取得审批的补救措施。”

    公司已在上市时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后定期报告中披露了避免同业竞
争承诺相关内容,相关方持续履行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承诺事项不涉及主管
部门审批。

    3、《监管指引第 4 号》第 3 条涉及承诺事项重新规范、变更承诺或豁免履
行承诺相关规定。《监管指引第 4 号》第 4 条涉及收购人承接承诺事项。《监管
指引第 4 号》第 5 条涉及因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

期履行的情形处理。《监管指引第 4 号》第 6、7 条涉及违反承诺的监管处理。
《监管指引第 4 号》第 8 条涉及违反承诺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风险提示事项。
前述规定不适用。

    综上,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违背其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相关承诺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
及上市公司承诺的履行》的要求。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前述承诺内容所采取的具体措施,是否实际

履行承诺,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新增同业竞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是否符
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前述承诺内容所采取的具体措施,是否实

际履行承诺

    根据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出具的相关承诺,远大集团、康宝华将不会并促

使其控股企业不会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关系
的业务或活动。相关承诺均在正常履行中。

    远大集团、康宝华授予上市公司或其控股企业优先受让远大集团、康宝华或

                                  109
远大集团、康宝华控股企业潜在或有可能与主营业务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
业务和资产的权利。在协议有效期内,如果有第三方向远大集团、康宝华或远大
集团、康宝华控股企业提供任何与公司或其控股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

接或间接竞争的新业务机会,远大集团、康宝华应及时书面通知上市公司,并尽
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博林特股份或其控股
企业。远大集团、康宝华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承诺而给上市公司及其控股企业
造成的一切损失。

    公司上市后,主营业务已逐步由单一的电梯业务发展为电梯、机器人、新能
源等多元业务,上市公司简称也由“博林特”变更为“远大智能”。由于上市公
司已更名且主营业务范围有所增加,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的确认函》,进一步确认《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和《避

免同业竞争协议》继续有效,避免同业竞争适用范围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目
前及未来所从事的主营业务。

    为支持上市公司机器人相关业务发展,控股股东与发行人签署的《智能磨削

机器人系列技术无偿使用协议书》中均约定相关技术为“独家使用”,协议有效
期内基于相关技术的后需改进技术成果免费归发行人所有。

    综上,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通过合理设定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主营业务、

出具确认函等方式切实履行前述承诺,确保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控
股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二)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新增同业竞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是否符

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轨道交通车辆智能制造装备与焊接磨削一体
化机器人系统产业化项目”,主要产品为轨道交通列车转向架主要构架专用智能

化制造设备、机器人焊接和打磨工作站。子公司智能高科主要向轨道交通车辆生
产厂商以及航天航空、船舶等行业的客户提供自动化、智能化的装备及生产线的
系统集成解决方案,不涉及机器人本体生产业务。远大德国公司及其子公司涉及
协作型机器人及相关配件制造、设计、开发、系统集成、市场营销和售后服务,
主要产品为机器人本体。

                                 110
    如本反馈回复“反馈问题八”之第一项之相关内容,远大德国公司协作机器
人与智能高科磨削焊接机器人从产品形态、产品功能、技术基础和特点以及研发
方向上均不相同,两种业务及对应产品不具有可替代性;两种产品的主要供应商

和客户的类型不同,不存在共用采购和销售渠道的情形。因此,两者不存在实质
同业竞争。

    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控股股东远大集团与公司签署了《智能磨削机器人系

列技术无偿使用协议书》,由控股股东将“智能磨削机器人系列技术”免费提供
给公司独家使用,使用期限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根据该协议,远大集团保
证并承诺,在标的技术转让至公司后,对于远大集团基于该项技术的后续改进技
术成果,自标的转让至公司之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完成的所有后续改进、升
级技术成果均免费归公司所有,协议到期后的后续改进、升级技术成果公司有权

以公平、合理的商业条款行使优先购买权。该协议相关条款与避免同业竞争相关
内容保持一致,有效保障了上市公司权益,进一步避免因该技术授权使用发生潜
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因此,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会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不会新增同
业竞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
(三)项及第十条第(四)项的规定“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产生同业竞争或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四、保荐机构及律师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定期报告、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出具的相关承诺文

件、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
相关企业出具的业务声明及最近一年财务报表、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可研报告等
资料,对公司高管及相关业务人员进行了访谈。

    保荐机构认为,控股股东控制的相关公司与远大智能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

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违背其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相关承诺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
以及上市公司承诺的履行》的要求;控股股东远大铝业集团、实际控制人康宝

                                  111
华已实际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相关承诺;本次募投项目不涉及新
增同业竞争的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

    律师查验了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公司的《营业执照》、工商登记资
料,并对控股股东相关人员进行访谈,查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营业执照》、
工商登记资料、主要业务合同,发行人的《审阅报告》、发行人发布于信息披

露网站的《2019 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及发行人提供的 2019 年 1-6 月财
务报表(未经审计),查阅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示信息以
及公司的公告文件等资料。

    律师认为,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

形;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有明确的履约
时限、未承诺根据当时情况判断明显不可能实现的事项,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违背其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之情形,相关承诺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

上市公司承诺的履行》的要求;发行人控股股东远大铝业集团、实际控制人康
宝华已实际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相关承诺;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之间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不会新增同业竞争,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及第十条第(四)

项的规定。




    问题 9

    请申请人说明是否存在房地产开发业务,有无住宅及商业用地储备,有无
正在开发的住宅房地产或商业地产项目或者在售楼盘,以及未来是否有开发和

销售房产的计划。请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说明是否存在房地产开发业务,有无住宅及商业用地储备,有无正在

                                   112
开发的住宅房地产或商业地产项目或者在售楼盘,以及未来是否有开发和销售
房产的计划

    (一)申请人是否存在房地产开发业务

    根据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及对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的访谈,查阅公开披

露的定期报告及会计师出具的审阅报告,公司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涉及房地产开
发业务的情况如下:

    1、China Yuanda Real Estate Group Limited 中国远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远大房地产公司”)

    远大房地产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11 月,注册号为 CPR/2013/122654,住所为
LR NO.209/392/UNIT A603 century Garden Kilimani Road,注册资本为 1,267 美元

(100,000 先令),经营范围为地产开发。远大房地产公司目前已开发的唯一项
目系位于肯尼亚首都内罗毕 Kileleshwa 区 Lalucia court 项目,尚余 63 套商品房
住宅待售,详见本回复之“3、有无正在开发的住宅房地产或商业地产项目或者在
售楼盘”相关内容。

    2019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转让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将
远大房地产公司 100%股权以 138.26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自然人张方浔,并于同日
与张方浔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

司就该交易出具了《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
China Yuanda Real Estate Group Limited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闽联
合中和评报字[2019]第 6110 号)。评估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采
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市场价值为 138.26 万元,评估增
值 230.15 万元,增值率为 250.46%。根据公司相关公告及交易协议,交易对方应

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并清理远大房地产公司与公司的借款,
公司将及时协助对方完成股权交割手续。根据公司的说明,股权变更手续正在办
理中,预计将于 2019 年 10 月底前完成。

    2、远大建筑发展(科特迪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科特迪瓦公司”)


                                    113
    远大科特迪瓦公司系发行人境外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1 月,注册号为
CI-ABJ-2016-B-987,住所为 ABIDJAN COCODY Route du Lycee Technique, Rue
B7, Impasse Genthon 01 BP 12692 ABIDJAN 01,注册资本为 13,000 万西非法郎,

经营范围为房屋建筑、房地产开发、进出口业务等。

    根据发行人与科特迪瓦共和国建设住房卫生和城市规划部(以下简称“科特
迪瓦住建部”)于 2015 年 9 月 23 日签署的 《科特迪瓦建设和销售住房谅解备

忘录》,由科特迪瓦住建部向发行人免费提供位于其首都阿比让地区约 200 公顷
土地用于房地产项目开发。发行人于同年在科特迪瓦当地注册了子公司远大科特
迪瓦公司。2016 年 3 月 30 日,远大科特迪瓦公司获得科特迪瓦住建部颁发的房
地产开发商资质,并于同年 4 月 6 日与其正式签订《在科特迪瓦建设和销售 10000
套社会保障房和经济住房的议定书》。截至 2019 年 4 月 16 日,发行人及远大科

特迪瓦公司未收到科特迪瓦住建部提供的任何土地。

    因自开设以来未开展实质业务及公司整体经营规划战略布局的调整,公司决
定注销该子公司。2019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
远大科特迪瓦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办理相关清算和注销事项。根据公司
出具的说明,公司已安排相关部门负责人预计于 2019 年 10 月底前完成远大科特
迪瓦公司注销事项。

    3、China Yuanda Construction Group Limited 中国远大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远大建筑公司”)

    远大建筑公司系发行人境外子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11 月 12 日,注册号为
CPR/2013/122549,住所为 LR NO.209/392/UNIT Century Garden Kilimani,注册
资本为 1,267 美元(100,000 先令),经营范围为其他土木工程项目的建造。

    因远大建筑公司自开设以来未开展实质业务、未取得预期的经营成果,公司
决定注销该子公司。2019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
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子公司的议
案,同意注销远大建筑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办理相关清算和注销事项。



                                    114
根据公司出具的说明,公司已安排相关部门负责人预计于 2019 年 10 月底前完成
远大建筑公司注销事项。

    4、博林特电梯巴布亚新几内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新博林特”)

    博林特电梯巴布亚新几内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新博林特”)系发行人

境外子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11 月 23 日,注册号为 1-81946,住所为 Section 515,
Lots 08&09, Waigani Drive, Hohola–National Capital District,营业地址为 Section
429 Lots 07, 08&09, Maintenance Office, Vision City Mega Mall, Hohola–National
Capital District,注册资本为 5,000 美元,经营范围为直梯、扶梯、人行道、立体
车库、机电产品、风力发电机以及相关配件的销售及以上产品安装、维保和售后

服务业务。该公司取得住宅用地的相关情况参见本回复“2、有无住宅及商业用
地储备”相关内容。根据公司出具的说明,相关储备用地目前尚未开发,亦无开
发计划,公司将通过转让土地使用权方式处置上述储备用地,预计 2019 年底前
完成相关土地的转让。

    报告期内,发行人开始取得房地产收入时间为 2018 年度。2018 年度,发行
人取得房地产收入 2,303.85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1.87%。其中,远大房地
产公司销售商品房取得的收入为 1,451.66 万元,巴新博林特销售建筑材料和提供
装饰服务取得的收入为 852.20 万元。2019 年上半年,发行人取得房地产收入

1,031.76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2.53%。公司房地产收入占比很小。

    (二)有无住宅及商业用地储备

    巴新博林特住宅及商业用地储备的具体情况如下:

                                                  土地面积                           取得
           位置              土地使用权证书                    用途     终止日期
                                                   (㎡)                            方式
巴布亚新几内亚首都莫尔兹   DE/048/ 001-
                                                              房 地产
比港 NATIONA L CAPITAL     032,DE/ 042/057-088,   39,898.00             2112.05.06   购买
                                                              开发
DISTRICT                   DE/042/ 096-130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关于境外子公司博林特电梯巴布亚新几内亚有限公司处

置储备用地的说明》,截至上述说明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未对上述储备
用地进行开发,未来亦没有任何针对上述土地的开发计划。公司正在积极寻找买
家受让上述土地,将通过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处置上述储备用地,计划于 2019
                                          115
年底完成相关土地的转让。

       (三)有无正在开发的住宅房地产或商业地产项目或者在售楼盘

       截止 2019 年 6 月 30 日,远大房地产公司尚有 63 套已完工商品房待售,合
计面积为 6,522 平米。在售房屋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楼号       门牌号      面积(㎡)     账面价值(元)    备注
  1           A          1-1         63.00             320,771.68   一室
  2           A          2-1         63.00             320,771.68   一室
  3           A          6-1         63.00             320,771.68   一室
  4           A          9-1         63.00             320,771.68   一室
  5           A          1-2         70.00             356,412.98   一室
  6           A          4-2         70.00             356,412.98   一室
  7           A          8-2         70.00             356,412.98   一室
  8           A          9-2         70.00             356,412.98   一室
  9           A          1-3         100.00            509,161.39   二室
  10          A          2-3         100.00            509,161.39   二室
  11          A          4-3         100.00            509,161.39   二室
  12          A          5-3         100.00            509,161.39   二室
  13          A          7-3         100.00            509,161.39   二室
  14          A          8-3         100.00            509,161.39   二室
  15          A          9-3         100.00            509,161.39   二室
  16          A         10-3         100.00            509,161.39   二室
  17          A          1-4         106.00            539,711.08   二室
  18          A          2-4         106.00            539,711.08   二室
  19          A          9-4         106.00            539,711.08   二室
  20          A         10-4         106.00            539,711.08   二室
  21          B          4-1         100.00            509,161.39   二室
  22          B          7-1         100.00            509,161.39   二室
  23          B          8-1         100.00            509,161.39   二室
  24          B          9-1         100.00            509,161.39   二室
  25          B         10-1         100.00            509,161.39   二室
  26          B          1-2         106.00            539,711.08   二室
  27          B          2-2         106.00            539,711.08   二室
  28          B          4-2         106.00            539,711.08   二室
  29          B          5-2         106.00            539,711.08   二室
  30          B          6-2         106.00            539,711.08   二室
  31          B          7-2         106.00            539,711.08   二室
  32          B          8-2         106.00            539,711.08   二室
  33          B          9-2         106.00            539,711.08   二室
  34          B         10-2         106.00            539,711.08   二室

                                      116
  35         B          1-3         125.00           636,451.74   三室
  36         B          2-3         125.00           636,451.74   三室
  37         B          3-3         125.00           636,451.74   三室
  38         B          4-3         125.00           636,451.74   三室
  39         B          5-3         125.00           636,451.74   三室
  40         B          6-3         125.00           636,451.74   三室
  41         B          7-3         125.00           636,451.74   三室
  42         B          8-3         125.00           636,451.74   三室
  43         B          1-4         126.00           641,543.36   三室
  44         B          2-4         126.00           641,543.36   三室
  45         B          5-4         126.00           641,543.36   三室
  46         B          7-4         126.00           641,543.36   三室
  47         B          8-4         126.00           641,543.36   三室
  48         B          9-4         126.00           641,543.36   三室
  49         B          10-4        126.00           641,543.36   三室
  50         C          1-1         100.00           509,161.39   二室
  51         C          2-1         100.00           509,161.39   二室
  52         C          4-1         100.00           509,161.39   二室
  53         C          5-1         100.00           509,161.39   二室
  54         C          6-1         100.00           509,161.39   二室
  55         C          7-1         100.00           509,161.39   二室
  56         C          8-1         100.00           509,161.39   二室
  57         C          9-1         100.00           509,161.39   二室
  58         C          10-1        100.00           509,161.39   二室
  59         C          1-2         106.00           539,711.08   二室
  60         C          3-2         106.00           539,711.08   二室
  61         C          7-2         106.00           539,711.08   二室
  62         C          8-2         106.00           539,711.08   二室
  63         C          10-2        106.00           539,711.08   二室
                 合计               6,522.00      33,207,506.10


       除存在上述在售楼盘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正在开发的住宅房地产或商业地

产项目或者在售楼盘。

       (四)未来是否有开发和销售房产的计划

       根据对公司高管进行的访谈及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公司已对前述涉及
房地产业务的子公司及储备土地启动了清理,未来没有开发和销售房产的计划。

       二、保荐机构及律师核查意见

       经查阅发行人定期报告、会计师出具的审阅报告、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
                                     117
见、相关境外子公司工商信息及涉及房地产业务相关文件、董事会相关会议决
议、子公司转让交易文件、评估报告,并获取发行人出具的说明文件、对发行
人相关负责人访谈,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公司办理完毕注销手续或资产转让手

续后,发行人不存在房地产开发业务,也不存在正在开发的住宅房地产或商业
地产项目或者在售楼盘;发行人未来没有开发和销售房产的计划。鉴于相关在
售楼盘及储备用地均位于中国境外,不存在违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
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
房地产业务监管政策》等相关政策规定的情形。

    经查阅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转让及注销子公司相关会议文件、转让合
同、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审阅报告》等资料,对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
财务主管、相关子公司负责人进行访谈,律师认为,发行人不存在其他房地产

开发业务、住宅及商业用地储备或正在开发的住宅房地产或商业地产项目或者
在售楼盘,发行人未来没有开发和销售房产的计划。鉴于发行人子公司上述在
售楼盘及储备用地均位于中国境外,不存在违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
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 号)、《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
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房地产业务监管政策》等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情

形。




    问题 10

    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海外销售的具体情况,并结合上述信息说明中美贸易摩
擦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否存在影响,以及相关的应对措施。请在本次发行预案

之本次股票发行相关风险中补充披露中美贸易摩擦的相关经营风险。请保荐机
构以及申请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补充披露海外销售的具体情况

    公司海外销售产品主要为电梯及零部件。产品主要销往澳美区域、南美区域、
南亚区域、欧非区域、亚洲区域等五大区域。报告期内,公司海外销售情况按区

                                   118
  域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区域
              收入           比例%         收入        比例%      收入        比例%        收入        比例%
澳美区域      4,019.86        28.90        7,126.86     28.91     6,988.80      38.25      6,631.02     33.67

南美区域      1,350.07         9.71        1,651.20       6.70    2,365.68      12.95      2,626.30     13.34

南亚区域       944.90          6.79        3,299.67     13.39       517.94       2.83      1,804.64      9.16

欧非区域      2,288.70        16.46        3,009.55     12.21     2,944.25      16.11      2,752.00     13.97

亚洲区域      5,303.30        38.13        9,564.33     38.80     5,453.64      29.85      5,878.61     29.85

 合计        13,907.44       100.00       24,651.62    100.00    18,270.31    100.00     19,692.57     100.00


        二、结合上述信息说明中美贸易摩擦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否存在影响,以

  及相关的应对措施

        报告期内,澳美区域收入占公司海外销售比例分别为 33.67%、38.25%、
  28.91%、28.90%,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5.35%、5.93%、5.77%、9.86%。

  澳美区域收入占公司总体营业收入比例较低,对公司经营业绩不存在重大影响。
  同时,澳美区域销售收入以澳大利亚和墨西哥市场为主。报告期内,公司无直接
  对美国出口销售收入,澳大利亚和墨西哥销售收入占澳美区域收入比例在 90%
  以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出口国家
                收入          比例%         收入       比例%      收入       比例%       收入        比例%
   澳大利亚    1,974.05        49.11       3,355.04     47.08    4,205.78     60.18     3,042.00      45.88
    墨西哥     1,904.78        47.38       2,598.93     36.47    2,620.38     37.49     3,425.56      51.66
     美国                -            -            -         -                     -             -        -
     其他        141.02          3.51      1,172.89     16.46     162.65        2.33     163.47        2.47
     合计      4,019.86       100.00       7,126.86    100.00    6,988.80    100.00     6,631.02     100.00

        采购方面,报告期内公司进口采购总额较小,进口国主要为韩国、法国及德

  国。进口物料主要为导靴、防火玻璃等直梯生产所需的少量非核心部件。

        由于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大量出口电梯产品到美国或大量采购美国零部件

  的情况,公司生产经营未直接受到中美贸易摩擦的不利影响。伴随业务发展及市

                                                       119
场开拓,公司未来存在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的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对美
国市场的开拓,不利于公司海外市场的发展布局。公司将综合判断贸易摩擦带来
的市场风险,审慎发展美国市场相关业务。公司将与目前澳大利亚、墨西哥及亚

洲、非洲等地区海外客户继续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积极开拓除美国以外的其他
地区境外客户,积极巩固开拓国内市场,实现进出口产品及地区均衡稳定,提升
公司抗风险能力。

    三、在本次发行预案之本次股票发行相关风险中补充披露中美贸易摩擦的
相关经营风险

    就中美贸易摩擦对公司的相关经营风险,公司在本次发行预案“第三节 董

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之“七、本次发行相关风险的说明”
中补充披露如下:

    “(六)市场风险

    3、中美贸易摩擦风险

    受中美贸易摩擦加剧的影响,国内部分行业和企业生产经营受到不利影响。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在美国市场开展大量进出口业务的情况,生产经营目前未
直接受到中美贸易摩擦不利影响。若中美贸易摩擦持续发展并加剧,将在一定
程度上影响公司对美国市场的开拓,不利于公司海外市场的发展布局。”

    四、保荐机构以及律师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了报告期海外销售相关合同、主要客户列表、进出口文件等

相关资料,公开途径查询了解中美贸易摩擦演变情况,获取发行人出具的说明
并分析发行人境外销售及对美国出口相关情况。鉴于发行人报告期内海外销售、
海外采购占营业收入和采购的比例较低,且不存在在美国市场大量开展进出口
业务的情况,保荐机构认为,中美贸易摩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
影响。

    律师取得了发行人报告期境外销售明细表,公开途径查询和了解中美贸易
摩擦各时期政策演变情况,访谈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并对发行人向美国出口
的金额等情况进行分析。律师认为,中美贸易摩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

                                   120
大不利影响。




                         第二部分 一般问题

    问题 1

    请申请人公开披露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
的情况,以及相应整改措施;同时请保荐机构就相应事项及整改措施进行核查,

并就整改效果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请申请人公开披露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

措施的情况,以及相应整改措施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公司最近五年被
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相应整改措施如下:

    1、监管措施

    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30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发下的《关
于对沈阳博林特电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5】第
52 号)(以下简称“《监管函》”)。监管函主要内容如下:

    “你公司 2015 年 4 月 23 日披露《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15 年第一季
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 4,370.59 万元,但你公司未按规定在
2015 年 3 月 31 日前披露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2.1 条
和第 11.3.3 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
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

                                   121
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
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
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2、整改措施

    公司收到《监管函》后,高度关注,召集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并出具《关于
<关于对沈阳博林特电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的函复》予以函复。董事
会秘书、财务总监牵头会同董事会成员组织证券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及经办人
员,认真学习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提
升业务人员素质,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已于 2019 年 5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相应整改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8)。

    二、请保荐机构就相应事项及整改措施进行核查,并就整改效果发表核查
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监管信息公开等业务板
块;查阅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向发行人出具的相关函件和发行人披露的定期报告
及其他公告文件,并对有关监管措施的回复说明及落实整改措施进行逐一核查。

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公司已充分披露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
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并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经整改后,问题得到有效
解决,整改取得了预期效果。




                                   122
    (本页无正文,为《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之签字盖章页)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23
    (本页无正文,为《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兰   健              肖如球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24
               保荐机构总经理关于反馈意见回复的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反馈意见回复的
全部内容,了解回复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
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反馈意见回复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
法律责任。




    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陈    琨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