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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亚光电: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18-11-20  

						证券代码:002690               证券简称:美亚光电                       公告编号:2018-034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倪迎久先生出具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意向书》:倪迎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66,800 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8%),计划在 2018 年 12 月 11 日至 2019 年 1 月 10 日期间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14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2%)。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2017]9 号)、《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相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倪迎久               副总经理                    566,800                  0.0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
    2、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3、拟减持数量

         股东姓名                   拟减持数量(股)             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倪迎久                        140,000                            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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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拟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拟减持期间:2018 年 12 月 11 日至 2019 年 1 月 10 日
    6、拟减持价格:不低于人民币 19.00 元/股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倪迎久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倪迎久先生一直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倪迎久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
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倪迎久先生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倪迎久先生出具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意向书》


    特此公告。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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