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康股份:关于签署《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2017-04-26
证券代码:002692 证券简称:睿康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7
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基本情况
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23 日与 Trevor
Short、Avi Lerner、Daphne Lerner 签订《收购协议》,就公司对外投资收购美国影
视公司 A&T Media,INC.股权事宜(以下简称“交易”)进行约定,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第三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17)及《关于对外投资收购 A&T Media,
INC.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9)。本次交易已经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7-034)。
二、《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根据《收购协议》的约定,双方交割时间为协议签署后四十五天内或协议约定
的交割条件成就后第二个工作日(以二者较晚的时间为准),上述交割时间内未完成
交割的,买方仍享有十五天的宽限期,即双方应于 2017 年 4 月 24 日完成交割。截
至目前,交易各方均尽到积极的交割义务,促使交易交割的有序进行,但由于 A&T
Media,INC.的员工养老福利计划转移过户尚未完成,为使交易在交割完成后达到计
划的交易目的,交易各方均同意适当调整《收购协议》约定的交割时间。为此,经
各方协商后一致同意修订《收购协议》的相关内容,并签署补充协议,以延长执行
交割的期限。《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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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补充协议签署后,买方不得根据《收购协议》第 7.5 节的规定终止《收购
协议》。
2、补充协议签字人特此同意对《收购协议》第 7.5 节的规定进行修订,允许
买方于 2017 年 5 月 31 日(“交割延期日”)或之前进行交割。为避免疑问,除非补
充协议做出明确修订,否则《收购协议》条款应保持不变并继续具有效力。
3、《收购协议》中 9.3(修正案)、9.4(豁免和延期)、9.5(副本;电子签名)、
9.6(准据法)、9.7(管辖权问题)、9.8( 放弃由陪审团审理的权利)、9.10(完整
协议;转让)、 9.11(利益相关方)和 9.12(有效性)比照补充协议适用。
三、风险提示
目前交易的交割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公司将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积极加快交
割进程,促进交易的最终实现。本次延期交割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但仍存在
一定的交易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交易的进展
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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