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远程:关于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2019-11-26
证券代码:002692 证券简称:ST 远程 公告编号:2019-104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诉讼的基本情况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浙 01 民终 5778 号民事判决书。上诉人本公司、
夏建统因与湖州四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州四信合伙企业”),
原审被告锦州恒越投资有限公司、杭州秦商体育文化有限公司、天夏智慧城市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夏建军、申劼佶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2018)
浙 0103 民初 4163 号民事判决,遂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述案件的相
关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7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涉诉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
二、 诉讼案件进展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结果如下:
1、撤销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2018)浙 0103 民初 4163 号民事判决;
2、本公司、锦州恒越投资有限公司、杭州秦商体育文化有限公司、天夏智慧城
市 科 技 股份 有 限 公司 于 本判 决 生效 后 十 日内 返 还湖 州 四信 合 伙企 业 借 款本 金
6552208 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247389 元(按每日 0.065%暂计至 2018 年 4 月 25
日,此后以未清偿本金为基数按日 0.065%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
3、夏建统、夏建军、申劼佶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驳回湖州四信合伙企业的其余诉讼请求。
三、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除公司已经披露的相关诉讼事项外,目前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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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诉讼、仲裁事项,后续若发现存在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本期利润的影响
2019 年 4 月 30 日,公司对外披露《关于 2018 年度计提预计负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3),针对公司为控股股东杭州睿康体育文化有限公司违规担
保向湖州四信合伙企业借款一案,公司 2018 年度已全额计提了预计负债,此次判
决结果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指定的信 息披露媒 体为《证 券时报》、 《上海证 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
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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