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洋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3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核查意见2014-04-2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百洋水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
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百洋水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百洋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中小企业板上市的保荐机
构,认真对公司2013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认真、
审慎的核查,发表专项核查意见如下:
一、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2013年度,百洋股份除与控股子公司的股东化州市群康生物油料有限公司存
在受让股权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外,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公司资金的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关于百洋水产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
[2014]第29-00013号)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13年度,百洋股份除与控股子公司的股东化州市
群康生物油料有限公司存在受让股权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外,不存在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百洋水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蒋 猛 杜 青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4 月 23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