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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洋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5-07-21  

						            百洋水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和百洋水产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
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投资设立烟台荣冠食品有限公司”募投项目,使用原计划投资

设立烟台荣冠食品有限公司实施冷冻鱿鱼加工项目的募集资金 5,100 万元、提前终

止的乐业县罗非鱼养殖基地建设募投项目的尚剩余资金 819 万元、超募资金 504 万

元以及自有资金 241.8 万元,以现金方式对荣成日鑫生物进行增资,变更募集资金

用途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着对股东和公司更为有利的原

则,根据市场情况变化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募集资金的用途仍为用于公

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新项目较原项目更具前景,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

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使用原计划投资

烟台荣冠食品有限公司的资金 5100 万元、乐业县罗非鱼养殖基地建设募投项目的

剩余资金 819 万元、超募资金 504 万元以及自有资金 241.8 万元,以现金方式对荣

成日鑫生物进行增资。



                                               独立董事: 胡国强 刘小玲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