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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洋股份:关于召开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6-08-25  

						证券代码:002696           证券简称:百洋股份           公告编号:2016-086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16 年第七次临时股
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
司将于 2016 年 9 月 12 日召开 2016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方式: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相结合行使表决权;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5、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中
注明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
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5、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9 月 12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 年 9 月 9 日、2016 年 9 月 1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9 月 12
                                                                             1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16 年 9 月 9 日 15:00 至 2016 年 9 月 12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西南宁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 9 号公司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16 年 9 月 6 日。
    8、出席对象:
    1)截止 2016 年 9 月 6 日下午收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1.1 选举孙忠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蔡晶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2.1 选举王运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选举高程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 选举江虹锐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3.1 选举高晓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2 选举潘航宇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6 年 8 月 2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第二届董事
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等文件。
    上述议案 1、2、3 为累积投票制议案,即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投票时, 每
一股份拥有与应选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
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但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数,否则该票
作废。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第 1、2、3 项议案属于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 5%以下(不
                                                                             2
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
记的,请首先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16 年 9 月 7 日、2016 年 9 月 8 日 9:00-11:30,14:3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 9 号      邮政编码:530004
    联系电话:0771-3210585     传真:0771-3212021
    联系人:欧顺明、李逢青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
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有营业执
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
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充
完整。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欧顺明、李逢青;
    电话:0771-3210585;传真:0771-3212021;
    地址:广西南宁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 9 号;
    2、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及其他各项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3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96
    2、投票简称:百洋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9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
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百洋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
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
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1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1.02元代表议
案1中子议案2,依此类推。对于选举董事、监事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独立董事
和非独立董事分别选举,设置为两个议案,如议案1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1.01
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如议案2为选举独立董事,则
2.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2.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
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议案                       对应申报价格(元)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1 选举孙忠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1

  1.2 选举蔡晶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4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2.1 选举王运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

  2.2 选举高程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2.3 选举江虹锐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3.1 选举高晓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1

  3.2 选举潘航宇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2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00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A、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
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的“委托股数”一览表如下:
                        表决意见类型            对应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B、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
举票数,具体如下: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委托数量

                  对候选人A投X1票                    X1股

                  对候选人A投X2票                    X2股

                        ……                         ……

                        合计               该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

    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
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
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股东给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总数为: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
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2的乘积。
    股东给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总数为: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5
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
    股东给监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总数为: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
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2的乘积。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视为未参与投票。
    (7)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
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
月9日15:00至2016年9月12日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
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 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
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
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 激活服务密码: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
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
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
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 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中选择
“百洋股份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 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
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 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 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6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百洋产业投资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
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
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序号                          议案                                     表决意见

            累积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表决权总数:                股×2=                     票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票数

 1.1      选举孙忠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蔡晶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选举独立董事的表决权总数:                股×3=                   票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票数

 2.1       选举王运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选举高程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       选举江虹锐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选举监事的表决权总数:              股×2=                   票
  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票数

 3.1      选举高晓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2      选举黄玫玫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4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注: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的表决做出明确指示,则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填“√”;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填上

   “√”;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填上“√”。 每个议案的表决均为单选,多选、

   涂改无效。

3、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7
4、议案一、议案二、议案三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将 其拥有的表决权

数全部投向一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权数分散 投向多位董事或监事候选

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或监事人选。当选董事或监事 的得票总数应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 的二分之一。

5、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对某一位或某几位候选人集中或分散行使的表决权总 数多于其拥有的

全部表决权数时,该股东的投票无效;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对某一 位或某几位候选人集中或

分散行使的表决权总数不多于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数时,该 股东的投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

弃表决权。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在候选人后面对 应的空格内打“√” ,则视为将其拥有的表决

权总数平均分配给相应的候选人。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