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百洋股份: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9-19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短期理财业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
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
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
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20,7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 (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保本型
银行理财产品,该20,700万元额度可滚动使用。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0,7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运生                   高程海                江虹锐




                                                  2017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