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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洋股份: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31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和百洋
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
四次会议关于签订股权受让意向协议书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我们认为公司签订股权受让意向协议书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在董事会审议该项关联交易时,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签署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本次交易若最终完成,公司将持有日昇
海洋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66.2552%的股权及广西祥和顺远洋捕捞有限公司
75.29%的股权,有利于公司整合相关业务及资源,促进公司业务实现协同效应。
    3、本次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的原则,最终交易价格将以标的公司经评估确
认的评估值为依据确定,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运生                   高程海                江虹锐




                                                  2019 年 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