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8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1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王永洁女士、王春 钢先生、张玉春先生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公司股东邓喜军、张玉春、王永洁、王 春钢四人为一致行动人,保持对公司的共同控制关系。2017年2月9日至2017年6月19 日期间,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达到9,98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644%,受让方为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配偶、子女)。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本次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 减持 减持均价 减持股份占公 减持股数(股) 名称 方式 时间 (元/股) 司总股本比例 王永洁 大宗交易 2017 年 2 月 9 日 13.73 2,333,000 0.3422% 王春钢 大宗交易 2017 年 5 月 15 日 11.07 2,800,000 0.4107% 王春钢 大宗交易 2017 年 6 月 19 日 10.87 1,000,000 0.1467% 张玉春 大宗交易 2017 年 6 月 19 日 10.87 3,850,000 0.5648% 合 计 9,983,000 1.4644% 注:关于王春钢先生2017年5月15日减持的具体情况已于2017年5月16日进行披 露,详见巨潮资讯网(cninfo.com.cn)《关于董事、高管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 告号:2017-026) 自 2016 年 8 月 24 日公司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起,上述控股股东、一 致行动人累计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21,800,832 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3.1980%。 1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邓喜军、张玉春、王永洁、王春钢本次减持前 后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68,870,908 10.10% 68,870,908 10.10% 邓喜军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689,853 2.01% 13,689,853 2.01% 高管锁定股 55,181,055 8.09% 55,181,055 8.09% 合计持有股份 65,557,238 9.62% 61,707,238 9.05% 张玉春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6,389,310 2.40% 12,539,310 1.84% 高管锁定股 49,167,928 7.21% 49,167,928 7.21% 合计持有股份 60,473,019 8.87% 58,140,019 8.53% 王永洁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0,473,019 8.87% 58,140,019 8.53% 高管锁定股 0 0.00% 0 0.00% 合计持有股份 52,196,031 7.66% 48,396,031 7.10% 王春钢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049,008 1.91% 9,249,008 1.36% 高管锁定股 39,147,023 5.74% 39,147,023 5.74% 合计持有股份 247,097,196 36.25% 237,114,196 34.78% 合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3,601,190 15.20% 93,618,190 13.73% 高管锁定股 143,496,006 21.05% 143,496,006 21.05% 注:上表比例数值保留2位小数,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相关单项数据之和尾数 不符。 (2)受让方本次交易前后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与控股股东 本次交易前持有股份 本次交易后持有股份 股东 关系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蔡志宏 王永洁之子 6,645,000 0.97% 8,978,000 1.32% 2 与控股股东 本次交易前持有股份 本次交易后持有股份 股东 关系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贾冬梅 邓喜军配偶 4,703,832 0.69% 5,887,032 0.86% 邓明承 邓喜军之子 0 0.00% 1,616,800 0.24% 刘美霞 张玉春配偶 0 0.00% 3,850,000 0.56% 成志锋 王春钢配偶 0 0.00% 500,000 0.07% 王昊成 王春钢之子 0 0.00% 500,000 0.07% 合计 11,348,832 1.66% 21,331,832 3.13% 注:上表比例数值保留2位小数,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相关单项数据之和尾数 不符。 二、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后上述四位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37,114,19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78%,仍然保持对公司的共同控制。 2、王永洁女士、王春钢先生、张玉春先生上述减持行为不存在违反《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规定的情况。 3、邓喜军、张玉春、王永洁、王春钢未作出过关于公司股票最低减持价格的承 诺。 4、本次减持不存在相关股东违反承诺的情况。 5、上述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承诺自本次减持之日起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 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 6、贾冬梅女士、邓明承先生、刘美霞女士、蔡志宏先生、成志锋女士、王昊成 先生六人分别为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的直系亲属,本次交易后无短期出售本 次购入股票意图。 7、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交易公司股票,投资者可 通过深交所网站链接(http://www.szse.cn/main/disclosure/jgxxgk/djggfbd/)进行 3 查询。 三、后续关于扩充公司一致行动人的相关计划 待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交易过户登记工作后,公司控股股东、四名一致行动人计 划在十个工作日内,与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贾冬梅女士、邓明承先生、刘美霞女士、 蔡志宏先生、成志锋女士、王昊成先生签署原一致行动协议的变更协议,公司四名 一致行动人计划将其上述六名(各自的)直系亲属,一并纳入公司的一致行动人范 围。未来在该一致行动人协议的变更协议签署后,不会对公司管理层及日常经营带 来任何影响;在公司治理层面,有助于提高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控制力和保持 股权的稳定性。待相关事项完成后,公司将另行公告披露。 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