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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实股份:控股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2017-08-17  

						 证券代码:002698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5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实股份”或“公司”)控股子
公司哈尔滨博奥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奥环境”)于2017年8月15日在青
岛市与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华东设计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华东设计分
公司”)签订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以下简称“锦州
石化”)1.8万吨/年废酸再生装置工艺技术专有设备、专利特许和工艺包工程设计
合同,合同合计金额人民币54,540,969.00元。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名称: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华东设计分公司

    2、住所:青岛市市南区华严路2号

    3、负责人:王国庆

    4、经营范围:境内、外石油天然气、石油化工、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道路、
市政、电力工程的咨询、规划、设计、勘察、项目管理、安装、施工总承包及设计、
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地质、岩土工程、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安全环保
技术服务、咨询;物资、工程招标及招标代理;进出口业务;工业新工艺、新技术、
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咨询、服务、转让;各类石油石化设备、轻型结构、钢结构
设计、制造、安装;工程机械、机电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
料、金属材料、轻工产品、家用电器、日用百货的销售。

    5、博实股份、博奥环境与中石油华东设计分公司及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不存在关联关系。

    6、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博实股份、博奥环境与中石油华东设计分公司未发生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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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述合同标的相类似的业务。截至目前2017年度(不包括本次合同),博奥环境与中
石油华东设计分公司已签订类似合同金额为人民币9,193.25万元。

   7、履约能力分析:本合同交易对手是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具
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

    三、设备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工艺技术专有设备、专利特许和工艺包工程设计。

   2、合同金额:(人民币)伍仟肆佰伍拾肆万零玖佰陆拾玖元整。

   3、生效条件:工艺技术专有设备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
盖合同专用章(公章)后生效;专利特许和工艺包工程设计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在
中国青岛签署,在中国政府部门备案后生效。代理商在合同备案后向许可方发出的
书面合同生效通知之日为合同生效日期。

    4、签订时间:2017年8月15日。

    5、工艺技术专有设备交货时间:2018年3月30日之前到达锦州石化烷基化项目
施工现场。

    6、工艺技术专有设备主要违约责任:

    (1)因卖方原因未按期交付货物,每逾期一周,应向买方支付延迟交付部分货

款金额1% 的违约金,延迟交货违约金最高限额为5% 。

    (2)卖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提供对设备的安装所需卖方支持的调试服务,每逾期
一周,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金额0.1%的违约金,违约金最高限额1% 。

   (3)合同货物交付后,由于卖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导致买方工程不能按期投
运的,每延误一周,卖方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0.1%的违约金;由于卖方原因造成的
质量问题导致买方工程最终无法投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应全额退还买方已
经支付的全部货款。

    (4)卖方明确表示无法供货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供货,买方有权终止全部或
部分合同。卖方应退还买方已支付的终止部分的合同价款。

    7、专利特许和工艺包工程设计合同主要违约责任:

   如果由于许可方的原因造成工艺包和技术文件未能按期交付,许可方应支付给
被许可方的迟交付罚金为每周10,000EURO。迟交付罚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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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罚金达到限值时,被许可方有权取消合同。即便如此,授权方应负的支付罚款的
责任在合同取消后仍然有效。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合同的签订,标志着公司在节能减排环保领域继续取得重大进展。近年
来,公司将节能减排环保领域作为重要战略发展方向,博奥环境是公司在该领域布
局的控股子公司,该公司通过中外合资,获得以硫化物氧化工艺技术为主的环保技
术(SOP 工艺技术,化工废酸、酸性气体循环利用工艺),并致力于在国内相关节
能减排环保领域开展产业化。
    2、本次设备合同标的产地为奥地利,制造商为奥地利 P&P Industrietechnik
GmbH (P&P 工业技术公司,以下简称“P&P 公司”)。P&P 公司为博奥环境的全资
子公司,对于以相关环保工艺技术(SOP 工艺技术,化工废酸、酸性气体循环利用
工艺)进行产业化,具有一定的经验积累和良好的产业化基础。博奥环境在资金、
人员、技术及现有产能方面均具备履行本合同及此类合同的能力。

    3、上述合同不含税合计金额为4,726.80万元,占公司2016年度营业收入的
7.53%。合同交货期在2018年度,由于相关工艺设备需要时间调试运行,预计对公司
2018年度业绩有积极的影响。

    4、由于博奥环境尚无相似合同确认收入,目前公司尚不能准确预测其盈利水平。

    5、上述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博实股份、博奥环境的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对
合同对方形成依赖的情况。

   五、风险提示

   1、尽管博奥环境掌握的烷基化工艺装置中的工业废酸再生工艺装置处于国内领
先乃至国际先进的水平,并通过奥地利P&P公司在中国以及境外多套同类装置进行成
功验证,但烷基化项目中的工业废酸再生装置运行环境复杂、生产工艺难度大,技
术要求高、对装置前段工艺物料指标要求精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排除用户生
产中间品工业废酸构成复杂,装置难以或短期难以完成用户生产工艺要求的可能性,
如出现这种极端情况,博奥环境可能形成损失,详见违约责任部分。

   2、本次设备合同标的产地为奥地利,不排除因运输条件、船期安排等原因延迟
交付,如不能按期交付,将构成违约,并承担违约扣款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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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博奥环境尚无类似合同确认收入,不排除存在尚未预见的不利因素影响合同
标的如期交付、结算等履约事项的发生,如出现此类风险,将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六、备查文件

    相关合同文件。



    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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