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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实股份: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8-05-23  

						证券代码:002698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2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5月18
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81,70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
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0.72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
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
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
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8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3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5月31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5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1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5
月3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58    哈尔滨工业大学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       00*****090    邓喜军
   3       00*****774    张玉春
   4       00*****409    王永洁
   5       00*****460    王春钢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5月21日至登记日:2018年5月30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
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哈尔滨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东湖街9号

    咨询联系人:张俊辉

    咨询电话:0451-84367021

    传真电话:0451-84367022



    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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