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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实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机器人总装厂房的核查意见2019-04-0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机器人总装厂房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作为哈尔滨博实
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实股份”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的保
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对博实股
份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机器人总装厂房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调查。核查的具
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查
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超募资金的信息披露文件、董事会和监事会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机器人总装厂房的议案文件,组织召开了有关此事项的沟通会
议,对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机器人总装厂房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
了核查。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982 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普通股(A 股)41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2.8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2,48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3,288.42 万元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 49,191.58 万元,较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计划使用资金 30,700 万元超募资金 18,491.58 万元。
    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
认,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瑞岳华验字[2012]第 0246 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三、超募资金使用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3 年 4 月 7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对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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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币 4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
环使用。公司自 2013 年 4 月 18 日起,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
    2014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对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9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
环使用。
    2016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6 年 5 月 18 日公
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2016 年 5 月 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在董事会权限内对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6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2017年4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7年5月18日公司2016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结余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其中,同意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于2017
年6月实施完毕。
    2018年4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8年5月18日公司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于2018年6月实施完毕。
    2018年4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8年5月18日公司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
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四、拟建设机器人总装厂房的计划
    (一)建设背景
    在国际产业分工格局重塑之际,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与我国加快转变
经济发展方式形成历史性交汇,紧紧抓住这一重大历史机遇,加快发展智能制造,
对于打造我国制造业竞争新优势,实现制造强国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经过二十年的创新与进取,公司在人才、技术、产品、服务以及客户基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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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面形成了扎实的基础和丰富的经验积累,技术研发及产品应用向多行业、多领
域拓展。公司工业智能装备产品在行业内广泛应用,公司的技术领先优势、大系
统成套优势、综合服务优势、行业品牌优势及产品的高技术壁垒,使公司在相关
行业内确立了坚实的综合竞争地位。
    目前,公司客户需求呈现传统产品快速增长,战略新产品高速增长的态势。
面对公司战略新产品市场领域的新需求以及传统产品客户增量需求和存量升级
换代需求,公司需要进一步提升现有产能及生产效率。建设机器人总装厂房符合
公司生产经营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生产经营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产能和
整体盈利能力,更好的实施公司发展规划,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
    随着公司职工生活水平的提高,公司自驾上班员工日渐增多,成为公司集中
通勤的有效补充。目前员工停车多集中在公司外周边区域,存在员工人身及财产
安全隐患,冬季严寒及日照时间短,问题则更加突出。公司充分考虑职工停车困
难,通过在机器人总装厂房地下规划建设职工停车位,解决自驾上班职工的后顾
之忧,减少安全隐患,有助于提高企业凝聚力,提高工作效率。
    为了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
司的盈利能力,本着有利于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
6,000 万元用于建设机器人总装厂房,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32.45%,待董事
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具体实施。
    (二)建设内容
    1、项目名称:机器人总装厂房。
    2、项目实施主体: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哈尔滨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东湖街 9 号。
    4、项目建设内容:新建机器人总装厂房及地下停车位,规划总用地面积
10,049.96 平方米(公司自有用地,无需另外购置土地),建筑总面积 14,960.44
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 8,633.90 平方米,地下面积 6,326.54 平方米。地上建
筑为二层机器人总装厂房,局部三层,地下为一层职工停车位。
    5、项目建设进度:预计于 2019 年 4 月开工,于 2019 年 11 月末投入使用。
    6、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额为 6,000 万元,其中工程建筑及配套费用 5,570
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配套费用 350 万元,其他费用 80 万元。项目投入使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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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用于(高温)炉前作业机器人和公司其他智能装备产品的柔性组装调试,以
及为公司职工提供停车场所。项目投资主要为工程建筑及配套费用。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建设本项目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将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机器人总装厂房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
了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将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机器人总装厂房事项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系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生产经
营需要所开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不存在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国信证券对博实股份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机器人总装厂房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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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机器人总装厂房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范茂洋               杨   涛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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