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博实股份: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栋)2019-04-19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王栋)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秉承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忠实勤勉地履行独
立董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切实维
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按照《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的有关要求,本人现将
2018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2018年度出席公司会议的情况
    2018年度公司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了5次,全部为现场出席。
    2018年度公司召开2次股东大会,即2017年度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本人出席了1次,且在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委托独立董事张劲松女士代作2017
年度述职报告。
    2018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本人出席4次。
    2018年度公司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本人出席2次。
    2018年度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本人出席2次。
    2018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认真仔细审议董事会及审计委
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
有议案,经认真审议,本人均投了同意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无
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未有连续两次未参加董事会的情况;报告期
内公司各重大事项,本人均没有异议。
   二、对2018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
   (一)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关于公司与哈尔滨工业大学合作研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
事项可充分发挥各方在相关领域的优势,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
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关于公司2018年上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
意见:
   (1)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
在以前期间发生延续到报告期的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2)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担保的主要情况:
   2016年,公司针对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及其所属企业(以下简称“中石化”)与P&P
Industrietechnik GmbH(以下简称“P&P公司”)洽谈中的烷基化废酸回收项目,
向中石化出具《担保函》,对担保项目技术谈判及后续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P&P公
司对中石化应负所有义务和责任承担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担保责任。该担保
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7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哈尔滨博奥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奥环境”)
已完成收购P&P公司100%股权。截至报告期末,上述担保事项尚未履行完毕。
   2017年,公司控股子公司哈尔滨博奥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黑龙江
省分行申请总额度为人民币1.65亿元的银行授信,其中贷款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
非融资类保函及贸易融资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公司对该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额度不超过上述银行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5年,该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17年度,公司实际发生上述4,500万元贷款担保事
项。截至报告期末,其余担保事项尚未实际发生。
   2017年,公司控股子公司哈尔滨博奥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哈尔滨宏博支行申请人民币1.3亿元国内非融资性保函的银行授信,期限为1年,
公司对该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担保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2
审议通过,已签署相关保证担保协议。截至报告期末,上述担保事项尚未履行完毕。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除以上担保事项外,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
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对外担保余额及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25
亿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6.86%,占本报告期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6.62%,全部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3、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
合有关规定,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
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同意提名齐荣坤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2017年度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以前期间担保情况:2016年,公司针对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及其所属企业(以下
简称“中石化”)与P&P Industrietechnik GmbH(以下简称“P&P公司”)洽谈中
的烷基化废酸回收项目,向中石化出具《担保函》,对担保项目技术谈判及后续合
同签订、履行过程中P&P公司对中石化应负所有义务和责任承担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的担保责任。该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6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哈尔滨博奥环境技术有限
公司已完成收购P&P公司100%股权。
    报告期内担保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哈尔滨博奥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向中国进出口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申请总额度为人民币1.65亿元的银行授信,其中贷
款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非融资类保函及贸易融资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公
司对该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不超过上述银行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5年,
该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报告期内,公司实际发生
上述4,500万元贷款担保事项,其余担保事项尚未发生; 公司控股子公司哈尔滨博奥
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宏博支行申请人民币1.3亿



                                    3
元国内非融资性保函的银行授信,期限为1年,公司对该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已签署相关保证担保协议。该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除以上担保事项外,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
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上述担保占2017年度经审计归属于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6.86%,全部为公司为控股子
公司提供的担保。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
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延续到报告期的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2、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7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章程》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和实际情况提出的,不存在损害
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
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且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能够贯彻落实执行,在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
金使用、信息披露事务等重点控制事项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
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4、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独
立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执业过程中坚
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我们同意续聘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公司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公司预计与关联人发生的
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
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
平、合理的定价政策,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关联交易合同的签
订和履行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审议表决履行了
合法的程序,关联董事依照有关法规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6、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有利于



                                    4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
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7、关于对自有生产储备暂时性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公司目前经
营情况良好,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该
额度可循环使用)的自有生产储备暂时性闲置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
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生产储备暂时
性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8、关于对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在确保不影响超募资金
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投资于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
暂时闲置超募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以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没有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9、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公司依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与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严格遵守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依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
相关规定,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12个工作日的调研和实地考察工作,具体如下:



                                       5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职情况:本人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监督公
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实施情况;审核公司相关信息及其披露;与内部审计及外部审计
沟通;审查公司内控制度等。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情况:本人认真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根据公
司经营活动、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等情况,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
程序;对董事候选人进行审查;通过对社会各界的接触,甄选适合公司的各方面的
人才,并且适时整理相关人员的简历提交提名委员会和公司相关部门。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职情况: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
参与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或方案;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并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信息披露:监督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执行。报告期内,对公司执行《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相关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完
整的进行对外信息披露,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况,也未发
现有重大未公开信息泄漏情况。
    2、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关注公司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信息,保持与公司管理
层的及时沟通,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3、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通过查阅有关
资料,并与相关人员进行问询、讨论,对公司的业务发展、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
用及其他重大事项情况进行了解,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
汇报,对每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审慎地行使表
决权。
    六、培训学习及其他
   2018年,为了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深入学习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专业知识,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与会议,进一步加深对保护
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增强保护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
意识,从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



                                    6
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wongdony@163.com
    2019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将继续认真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
司利益,保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利用专业知
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有建设性的建议,助力公司健
康长远稳定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栋
                                                         2019年4月17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