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实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哈尔滨博奥环境技术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2019-05-15
证券代码:002698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1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哈尔滨博奥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实股份”或“公司”)控股子
公司哈尔滨博奥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奥环境”)近日与盛虹炼化(连
云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炼化”)签订废酸再生装置专有设备合同及专利
许可与工程设计协议(不包含催化剂),合同金额合计为人民币42,579,408元。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名称: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
2、住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港前大道江苏虹港石化有限公司7号楼205室
3、法定代表人:缪汉根
4、注册资本:十亿元整
5、经营范围:石油及化工产品销售;石油及化工产品、煤化工产品、基础化工
原料、精细化学品、化工新材料研发;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
品除外)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
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6、博实股份、博奥环境与盛虹炼化不存在关联关系。
7、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博实股份、博奥环境与盛虹炼化未发生与上述合同标的
相类似的业务。
8、履约能力分析:本合同交易对手是江苏盛虹石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全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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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废酸再生装置专有设备、专利许可与工程设计(不包含催化剂)。
2、合同金额:人民币肆仟贰佰伍拾柒万玖仟肆佰零捌元。
3、生效条件:各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4、签订时间:2019年5月14日。
5、交货时间:2020年5月30日。
6、主要违约责任:
(1)非因买方原因,卖方未能按照《废酸再生装置专用设备技术附件》、文档交
付要求规定的时间节点和要求交付相关技术文件,因未按期返回设计资料影响设计
进度的,按照工艺包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非因买方原因,卖方未完全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货物、退换货,每逾期一日,
卖方应承担延迟货物总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 30 天,自第 31 天起,每
逾期一天,卖方应承担延迟货物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交货违约金上限为合
同价款的 10%,如违约金达到上限,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3)非因买方原因,卖方未完全按合同约定提交资料,或因资料不全买方不能按
时接货而导致交货延迟的,卖方应按上款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卖方资料不全
而买方先行接货、验收的,不免除或减轻卖方提交资料的责任。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近年来,公司将节能减排环保领域作为重要战略发展方向,博奥环境是公司
在该领域布局的控股子公司,该公司通过中外合资,获得以硫化物氧化工艺技术为
主的环保技术(SOP 工艺技术,化工废酸、酸性气体循环利用工艺), 并致力于在
国内相关节能减排环保领域开展产业化。博奥环境上述合同的签订,标志着博奥环
境在相关领域进一步取得积极进展。
2、上述合同为博奥环境主营业务销售类合同,博奥环境在资金、人员、技术及
现有产能方面均具备履行本合同及此类合同的能力。
3、上述合同不含税金额合计为人民币3,784.44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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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4.13%。合同预计交货期在2020年度,由于相关工艺设备需要时间调试运行,预计
对公司2021年度或2022年度业绩有积极的影响。
4、博奥环境已签订的同类合同尚未确认收入,目前公司尚不能准确预测相关合
同的盈利水平。
5、上述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博实股份及博奥环境的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对
交易对手形成依赖的情况。
五、风险提示
1、尽管在工业废酸再生工艺装置及工业酸性气制酸方面,博奥环境通过其全资
子公司P&P公司在中国以及境外多套同类装置已进行成功验证,但化工领域工业废
酸、酸性气体循环利用工艺(SOP工艺技术)及装置运行环境复杂、对装置前段物料
工艺指标要求严格,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排除由于用户前段装置原因生产的中间
品——工业废酸或酸性气组成成份或产量波动较大超出设计要求,装置难以或短期
难以达到用户生产工艺要求的可能性,如出现这种风险情况,博奥环境可能存在装
置因按用户要求整改的风险。
2、不排除存在尚未预见的不利因素影响合同标的如期交付、结算等履约事项,
如出现此类风险,将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六、备查文件
相关合同文件。
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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