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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实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2-04  

						证券代码:002698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6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的召开情况如下:

    1、会议通知时间和方式:通知于2019年11月21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

    2、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2019年12月3日15:30在公司二楼205会议室,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

    4、会议主持人:邓喜军先生。

    5、列席人员: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公司选举邓喜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赵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同步。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邓喜军先生、赵杰先生、张玉春先生、蔡鹤皋先生、齐荣
坤先生五位董事组成,邓喜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由王栋先生、李文女士、邓喜军先生三位董事组成,王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李文女士、王栋先生、陈博先生三位
董事组成,李文女士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
齐荣坤先生、王栋先生、张玉春先生三位董事组成,齐荣坤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召集人。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公司聘任邓喜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同步。公司独立董事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公司聘任张玉春先生、王春钢先生(兼任总工程师)、于传福先生为公司副总
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同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公司聘任陈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同步。公司独立董事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公司聘任孙志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同步。公司独立董事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公司聘任朱清霞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同步。

    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公司聘任张俊辉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同步。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修订后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修订后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cninfo.com.cn)。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修 订 后的 《董 事 会薪 酬与 考 核委 员会 工作 细 则》 详见 巨潮 资 讯 网
(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


                                     3
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四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邓喜军先生1966年出生,工学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公司董事
长、总经理,兼任哈尔滨博实橡塑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南京葛瑞新材料有限公
司董事长,黑龙江中实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上海博隆粉体工程有限公
司、哈尔滨工业大学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实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哈尔滨博实三维科技有限公司、哈尔滨工大金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邓喜军先生曾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机器人研究所从事科研工作;1997年9月公司创办

时,任总经理;期间,2002年9月至2005年3月曾兼任哈尔滨工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
园发展有限公司总裁;研究成果曾获航天部科技进步二等奖、黑龙江省科技进步一
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黑龙江省省长特别奖、哈尔滨市科技进步一等奖等奖
项;在参与企业产品研发过程中获得国家专利成果8项;2001年被国家科技部授予
“863计划先进个人”,2005年被评为哈尔滨市南岗区优秀人大代表,连续两届被评
为哈尔滨市劳动模范,2007年被评为黑龙江省劳动模范,2009年被评为哈尔滨市优
秀民营企业家,2011年被评为“十一五”期间黑龙江省科技系统先进工作者,2015
年被评为“哈尔滨市非公有制企业优秀经营者”,2018年被授予首批“龙江科技英

才”荣誉称号。

    邓喜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3,306,362股,不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邓喜军先生除与公司主要股东张玉春、王春钢、王永洁、
贾冬梅、邓明承、刘美霞、蔡志宏、成志锋和王昊成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构成对公
司的共同控制关系外,与公司其他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4
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经查询,邓喜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赵杰先生,1968年出生,工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
聘教授,中组部首批“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中国国籍。2010年8月受哈尔

滨工业大学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委派担任公司董事至今。赵杰先生长期在哈
尔滨工业大学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现任哈尔滨工业大学机器人研究所所长,国家“十
二五”“863计划”先进制造领域智能机器人主题专家组组长,国家“十二五”服务
机器人重点专项专家,“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重点专项”论证
专家组组长,“十三五”国家“智能制造与机器人重大工程”总体论证组成员,埃
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赵杰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赵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赵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玉春先生,1965年出生,工学硕士,研究员,中国国籍。公司历届董事和副
总经理,兼任苏州工大博实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江苏工大博实医用
机器人研究发展有限公司、哈尔滨工大博实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博实自动
化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东莞市睿德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哈尔滨工
业大学博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苏瑞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哈尔滨思哲睿智能
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哈工大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哈工大泰州创新科技
研究院有限公司、哈尔滨赫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帝维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张玉春先生曾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机器人研究所从事科研工作;1997年公司成
立时,是公司的主要发起人之一;研究成果曾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黑龙江省科
技进步一等奖,黑龙江省省长特别奖,哈尔滨市科技进步一等奖等奖项;在参与企
业产品研发过程中获得国家专利成果多项。

    张玉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7,696,357股,不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张玉春先生除与公司主要股东邓喜军、王春钢、王永洁、


                                     5
贾冬梅、邓明承、刘美霞、蔡志宏、成志锋和王昊成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构成对公
司的共同控制关系外,与公司其他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经查询,张玉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春钢先生,1963年出生,工学硕士,研究员,中国国籍。历届董事、总工程
师、副总经理,兼任青岛维实催化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东营泰贝尔化学
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春钢先生曾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机器人研究所从事
科研工作。1997年公司成立时,是公司的主要发起人之一;曾承担多项国家重大课
题,研究成果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黑龙江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哈尔滨市科技进
步一等奖等奖项;在参与企业产品研发过程中获得国家专利成果多项。

    王春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3,594,047股,不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王春钢先生除与公司主要股东邓喜军、张玉春、王永洁、

贾冬梅、邓明承、刘美霞、蔡志宏、成志锋和王昊成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构成对公
司的共同控制关系外,与公司其他主要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经查询,王春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于传福先生,1970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公司副总
经理。1990年就职于哈尔滨工程机械制造厂,任机修分厂技术员。1997年进入公司,
是发起人之一,先后担任公司机械技术部副部长、采购部部长、综合部部长、哈尔
滨博实物流设备有限公司经理等职务,2009年任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制

造分公司经理,2011年起任公司副总经理。在参与企业产品研发过程中获得国家专
利成果多项。

    于传福先生持有公司3,599,430股股份,不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于传福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于传福先生


                                    6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博先生,1973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特许金融分析师(CFA),
中国国籍。自2001年8月起在公司从事财务、规划工作,2003年8月至2019年11月期
间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职务,现兼任P&P Industries AG 董事。

    陈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890,500股,不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陈博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
百四十六条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陈博先生2010年已取得深
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经查询,陈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哈尔滨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东湖街9号
    邮政编码:150078

    电话:0451-84367021
    传真:0451-84367022
    电子邮箱:ir@boshi.cn

    孙志强先生,1973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
国注册税务师,中国国籍。曾相继就职于黑龙江省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利安达信
隆会计师事务所、哈尔滨工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哈尔滨工业大学
博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哈尔滨工大金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从事会计、
审计、财务管理等工作。自2018年1月起任公司财务总监助理,现兼任南京葛瑞新材

料有限公司、苏州铸正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工大博实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董事,东
莞市睿德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孙志强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孙志强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
十六条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孙志强先生不属于失


                                    7
信被执行人。

    朱清霞女士, 1974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中国国籍。
1996年参加工作,先后在哈尔滨亿达电子有限公司、黑龙江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从事
财务工作,自2007年5月起在公司财务部任职,2011年6月至2012年12月期间,担任

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职务,自2013年1月起担任公司审计监察室主任职务。

    朱清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

    张俊辉女士,1974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国籍。1996年参加工
作,2013年4月入职公司,先后就职于财务部、证券与投资事务部,自2015年4月起
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张俊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哈尔滨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东湖街9号
    邮政编码:150078
    电话:0451-84367021
    传真:0451-84367022
    电子邮箱:zhangjh@bosh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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