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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盛文化: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7-08-12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作为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管理层
提交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进行了事前核查,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公司已将公司控股股东美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控股”)
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小强先生拟为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
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贷款事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
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相关材料。
    2.关联担保情况:出于上市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民生银行申请
贷款。公司控股股东美盛控股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小强先生同意为公司提供连
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3.上述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我们对该事项表示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


                                                     2017 年 8 月 11 日
(此页无正文,为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茂生:____________________     高 闯:____________________


雷新途: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