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9)020 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 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5,000万 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一、 本次募集资金有关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652 号”《关于核准广东新宝电 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 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7,6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0.5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98,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62,843,042.7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35,156,957.22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4 年 1 月 13 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4]第 410005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 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 702,723,279.67 元, 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31,628,487.33 元, 累计收 到 的 银 行 理 财 产 品 投 资 收 益 为 6,996,893.06 元 , 募 集 资 金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1 71,059,057.94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银行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其中 45,000,000.00 元用于办理了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 26,059,057.94 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公司 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4 号)《关于核准广东新宝电 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3 日非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51,119,8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 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7.86 元,共计募集人民币 912,999,628.00 元,扣除与发行有 关的费用人民币 24,976,445.7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88,023,182.29 元。以上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3 月 10 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 ZC10115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 489,397,179.52 元, 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33,171,315.93 元,募集资 金余额为人民币 431,797,318.70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 费等的净额)。其中 250,000,000.00 元用于办理了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 181,797,318.70 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了进一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使用的连续性,在确保不影响 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 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限 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将根据募集资金 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际情况递减。 (二)投资品种 投资品种为商业银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 2 超过 12 个月。 (三)决议有效期 自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 有效。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 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投资品种的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 系。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在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披露现金管理的进展和执行情况。 (七)审批程序 本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述以现金管理产品存放的募集资金的管理 1、公司承诺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将本金和利息及时转入《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相同方式续存,公司同时承诺 续存均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经过,并通知保荐机构。 2、公司不得对以现金管理产品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设定质押。 3、公司上述现金管理产品账户不得直接支取资金,也不得向《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之外的其他账户划转资金。公司如需支取资 金,上述现金管理产品资金必须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四、对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3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同时,通过进行适度的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 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 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 理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计划没有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4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将此 事项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 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 理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计划没有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4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新宝股份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新宝股份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 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4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 4 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新宝股份本次使用不超过4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的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金额应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际情况递减,不得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 六、备查文件 1、《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5、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7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