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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良信电器: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1-06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码: 2018-104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否决议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8年11月5日(星期一)下午13:30。
    (2)网络投票:2018年11月4日至2018年11月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
11月4日下午15:00至11月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一号会议室(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江南路
路 2000 号)。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任思龙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2人,代表
股份384,451,2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96%。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
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3人,代表股份83,194,22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0.5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3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355,873,4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32%。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8,577,80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393%。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1.01 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383,884,2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525%;反对566,8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474%;弃权15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2,627,2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3185%;反对566,8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6813%;弃权1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的0.0002%。
    1.02 回购股份的方式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383,884,2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525%;反对566,8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474%;弃权15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2,627,2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3185%;反对566,8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6813%;弃权1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的0.0002%。
    1.03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383,884,2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525%;反对566,8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474%;弃权15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2,627,2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3185%;反对566,8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6813%;弃权1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的0.0002%。
    1.04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383,884,2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525%;反对566,8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474%;弃权15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2,627,2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3185%;反对566,8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6813%;弃权1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的0.0002%。
    1.05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383,884,2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525%;反对566,8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474%;弃权15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2,627,2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3185%;反对566,8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6813%;弃权1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的0.0002%。
    1.06 回购股份的期限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383,884,2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525%;反对566,8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474%;弃权15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2,627,2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3185%;反对566,8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6813%;弃权1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的0.0002%。
    1.07 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383,884,2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525%;反对566,8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474%;弃权15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2,627,2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3185%;反对566,8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6813%;弃权1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的0.0002%。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回购公司股份相关事
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383,884,2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525%;反对566,9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475%;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2,627,2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3185%;反对566,9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68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表决权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通过现场鉴证,本所律师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
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