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洋股份: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相关问题之核查意见2018-07-03
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问题之核查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关于对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报的问询
函》(中小板年报的问询函【2018】第 232 号),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
评估有限公司作为对天海同步公允价值进行评估的机构,对相关问题
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问题 3 2017 年末,因收购天海同步业绩承诺期已满,你公司对
天海同步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收益法评估结果,天海同步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评估值为 55,800 万元,高于收购时的交易价格,因此认
为标的资产未发生减值。此外,你公司根据包含商誉的天海同步资产
组价值之和 59,139 万元与评估值 55,800 之差,对收购天海同步形成
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 3,339 万元。请说明:
(1)你公司 2015 年度收购天海同步时,天海同步收益法评估值
为 55,479 万元,在天海同步每个承诺期均未完成业绩承诺的情况下,
2017 年 12 月 31 日天海同步的评估值高于收购时的评估值的原因,
本次估值采用的各种假设、依据、主要参数,对未来收益的预测等是
否严谨合理,请评估机构核查并发表专业意见;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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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估值差异原因
收购天海同步时的评估值为 55,479 万元,天海同步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评估值为 55,800 万元,两次评估的时间点不同,净资产差异
较大。2015 年收购评估基准日为 2014 年 10 月 31 日,该基准日下的
所有者权益(合并口径)为 19,678.69 万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基
准日的所有者权益(合并口径)为 35,318.84 万元,本次评估时点的
净资产比上次评估时点的净资产高 15,640.15 万元。
二、假设、依据和主要参数情况
(一) 评估假设
1. 假设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
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
变化;
2. 针对评估基准日资产的实际状况,假设企业持续经营;
3. 假设和被评估单位相关的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政策性
征收费用等评估基准日后不发生重大变化;
4.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无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被评估单
位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5.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本资
产评估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保持一致;
6.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现金流入为平均流入,现
金流出为平均流出;
7. 假设被评估企业 2018 年-2019 年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
税优惠待遇不变,在 2020 年起至永续期起企业所得税率按法定税率
计;
8. 假设部分资产存在权属证明文件瑕疵事项,不影响其按现
有使用方式持续使用。
(二) 主要依据
2
企业实际经营数据、未来预测资料、合同资料及评估收集的其他
资料。
(三) 主要参数
本次评估涉及的主要参数中我们选择了收入、毛利率、折现率等
重要参数来举例说明,具体数据如下(合并口径):
年度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收入
64,518.81 74,577.32 84,371.49 91,855.43 98,825.16 106,738.60
(万元)
成本
45,907.00 54,972.25 64,060.43 70,276.48 76,429.60 82,484.19
(万元)
毛利率(%) 28.85% 26.29% 24.07% 23.49% 22.66% 22.72%
从上表可以看出预测的收入、毛利率与近年的实际经营数据相比
较谨慎合理。
2018 年-2019 年的折现率取值为 11.5%,2020 年-永续的折现率
取值为 11.34%。2015 年收购评估时折现率取值为:2014 年 11 月至
2017 年为 10.83%,2018 年到永续为 10.16%。本次评估时点的折现
率略高于上次。
三、评估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评估高于上次评估结果的主要原因是本次评估净资产高于
上次。本次估值采用的各种假设、依据、主要参数的选取均较为严谨
合理,对未来收益的预测也较严谨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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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对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报的问
询函>相关问题之回复》之签字盖章页)
资产评估师: 腾飏 李军
滕飏 李军
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18 年 7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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