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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洋股份: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5-17  

						股票代码:002708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编号:(2019)039 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业绩补
偿义务主体 2017 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方式暨将股份补偿调整为现金补偿的议案》,
涉及调整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
资产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股份的议案》。业绩补偿方式调整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业绩补偿义
务主体 2017 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方式调整为现金补偿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
027 号。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变更提案,通过了全部十一项提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5 月 16 日下午 1: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5 月 16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19 年 5 月 15 日 15:00 至 2019 年 5 月 16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二楼第 1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程上楠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经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计 36 人,代表股
份:235,821,3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2966%。
    (1)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6 人,代表股份:
235,399,5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2067%。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30 人,代表股份 421,8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00%。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代表共 30 人,代表股份
421,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0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
请的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
下议案:
    1、【关于《2018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35,794,15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数的
99.9885%;反对 27,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数的 0.0115%;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39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3.5514%;反
对 2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6.4486%;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2、【关于《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35,794,15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数的
99.9885%;反对 27,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数的 0.0115%;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39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3.5514%;反
对 2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6.4486%;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3、【关于《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35,794,15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数的
99.9885%;反对 27,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数的 0.0115%;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39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3.5514%;反
对 2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6.4486%;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4、【关于《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35,782,45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数的
99.9835%;反对 38,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数的 0.0165%;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38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0.7776%;反
对 3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2224%;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5、【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35,767,35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数的
99.9771%;反对 54,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数的 0.0229%;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36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7.1977%;反
对 5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2.8023%;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6、【关于聘任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35,794,15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数的
99.9885%;反对 27,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数的 0.0115%;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39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3.5514%;反
对 2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6.4486%;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7、【关于《2019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35,753,85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数的
99.9714%;反对 43,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数的 0.0185%;弃
权 23,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数的 0.01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35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3.9972%;反
对 4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3367%;弃权 2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5.6662%。
    8、【关于《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35,794,15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数的
99.9885%;反对 27,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数的 0.0115%;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39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3.5514%;反
对 2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6.4486%;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9、【关于 2019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35,758,55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数的
99.9734%;反对 38,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数的 0.0165%;弃
权 23,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数的 0.01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35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5.1114%;反
对 3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2224%;弃权 2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5.6662%。
    10、【关于调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业绩补偿义务主体 2017 年度业绩
承诺补偿方式暨将股份补偿调整为现金补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35,764,95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数的
99.9761%;反对 56,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数的 0.0239%;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36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6.6287%;反
对 5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3.3713%;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公司关联股东天津天海同步集团有限公司、吕超、薛桂凤对本议案进行了回
避表决。
    该议案经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11、【关于修订《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35,794,15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数的
99.9885%;反对 27,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数的 0.0115%;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39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3.5514%;反
对 2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6.4486%;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该议案经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
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