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洋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27
股票代码:002708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编号:(2019)063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4日召开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
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变更的原因
国家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通知”)。
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
期间的财务报表。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号通知的有关规定。
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公告以及其它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财务报表格式调整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起始日开始执行,公司2019年半
年度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执行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会〔2019〕6号有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
账款”二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
账款”二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将增加“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权益工
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交
易性金融负债”项目,减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利润表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
以“-”号填列)”项目。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
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
径;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
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
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
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
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通知而进行,符合《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
差错更正》的有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
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
生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文件进行的合理变
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通知
而进行,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的情况。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同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若干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