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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欧浦智网:关于股东部分要约收购公司股票的进展公告2018-03-10  

						证券代码:002711                  证券简称:欧浦智网               公告编号:2018-023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要约收购公司股票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0 日收到公司股东吕小
奇先生的通知,吕小奇先生计划以部分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并称该事项正在积极
论证和筹划过程中。2018 年 1 月 19 日,股东吕小奇先生在对深交所要约收购事项问询函
的回复中进一步披露了本次收购预计后续工作安排如下:
        预计时间                                        工作安排

   2018 年 2 月 14 日 前                   聘请中介机构,财顾流程结束

 2018 年 2 月 28 日 前( 即
                                             披露《收购报告书摘要》
         T 日)

          T+2 日                             申请办理履约保证金手续

                              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财务
         T+60 日
                              顾问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

         T+61 日                                 预受要约的申报

         T+90 日                                 要约收购期届满

         T+92 日                          完成对预受股份的转让确认手续

         T+93 日                           要约收购情况报告及结果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股东部分要约收购公司股票的提
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关于对深交所要约收购事项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公告编号:2018-008)。
    2018 年 3 月 9 日,公司收到吕小奇先生发来的《关于部分要约收购开展情况的通知》,
现将通知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近期开展的工作以及目前进展情况
    收购人吕小奇在向欧浦智网发出《关于筹划要约收购的通知》后,积极推进要约收购
工作:一是积极筹措要约收购所需资金;二是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
求,开始着手联系和聘请财务顾问;三是积极配合交易所和上市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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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务。
    二、关于被动减持股票造成与原计划冲突的情况
    吕小奇先生控制的信托产品被动减持欧浦智网股票情况如下:2018 年 2 月 2 日,吕小
奇先生控制的鸿轩 3 号、奇益 7 号被动减持 2,699,320 股。当日,因信托公司误操作又买
入 110,000 股。2017 年 12 月 12 日,吕小奇通过奇益 8 号增持 406,700 股。2018 年 2 月
26 日,奇益 7 号、奇益 8 号被动减持 2,291,300 股。2018 年 2 月 28 日,鸿轩 3 号再次被
动减持 3,785,56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
东被动减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公告编号:2018-020、公告编号:2018-021)。
    吕小奇先生及其控制的信托产品被动减持欧浦智网股票,客观上违反了《证券法》第
四十七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
当收回其所得收益”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3.1.9 条、《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8.16 条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要约收购的后续安排
    上述被动减持行为发生后,收购人拟聘请的财务顾问认为此次被动减持违反了相关法
律规定,认为收购人难以继续推进部分要约收购并终止了正在进行合同签署的流程。临近
春节假期,收购人经协调、沟通多家财务顾问机构,均得到“因上述被动减持情况,收购
人如果继续推进部分要约收购,将再次违反《证券法》第四十七条、交易所自律管理规则
等相关规定,要约收购难以开展”的回复。
    鉴于上述情况,收购人经慎重研究,决定不再推进部分要约收购欧浦智网股票的相关
工作。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吕小奇出具的《关于部分要约收购开展情况的通知》。


    特此公告。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3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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