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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思美传媒: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5-21  

						证券代码:002712             证券简称:思美传媒         公告编号:2019-045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本决议所称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 4 月 27 日以
公告形式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 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19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5 月 20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
会议于 2019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一)下午 13: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0 人,代表股份
249,710,36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2.964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 8 人,代表股份 248,426,16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2.7435%;参加网
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284,2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210%;本次
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中小投资者共 6 人,所持股份 5,089,847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8757%。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朱明虬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248,435,36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4894%;反对 1,27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51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3,814,84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74.9501%;反对 1,27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25.049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0000%。
    2.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248,435,36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4894%;反对 1,27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51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3,814,84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74.9501%;反对 1,27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25.049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0000%。
    3.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248,435,36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4894%;反对 1,27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51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3,814,84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74.9501%;反对 1,27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25.049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0000%。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 248,435,36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4894%;反对 1,27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51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3,814,84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74.9501%;反对 1,27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25.049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0000%。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48,435,36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4894%;反对 1,27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51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3,814,84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74.9501%;反对 1,27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25.049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0000%。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48,435,36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4894%;反对 1,27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51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3,814,84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74.9501%;反对 1,27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25.049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0000%。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48,435,36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4894%;反对 1,27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51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3,814,84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74.9501%;反对 1,27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25.049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48,435,36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4894%;反对 1,27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51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3,814,84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74.9501%;反对 1,27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25.049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0000%。
    以上第 1、3、4、5、6、7、8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通过,第 2、3、4、5、6、7、8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决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 4 月 27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思美
传媒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
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经公司董事签署的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