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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易日盛:独立董事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8-07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事项的独立意见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次(临时)会议于 2018 年 08 月 06 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
地阅读和审核了相关事项的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现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
规章制度的规定,现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 2016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 2017 年度的经营业绩、拟解锁的 62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及
其个人绩效等实际情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
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及公司《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
期解锁条件的要求,解锁条件已经成就。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
锁的相关事宜。


独立董事签字:




    彭雪峰                     马庆泉                       陈磊




                                                    二零一八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