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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易日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0-31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18-084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原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
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 、变更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
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
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以下简称“财
会[2018]15 号文件”),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按照上述通知及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并按照该文
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
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 、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
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
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
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
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
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
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
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
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
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
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会[2018]15 号文件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
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能更加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公司本次
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
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 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