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登云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30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审议的有关
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2018年度公司审计工作中尽职尽
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财务报表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工
作,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道德规范,独立、客观、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表
发表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且具备相关资质条件,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
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怀集登月气门有限公司向张弢借款不超
过1亿元人民币,属于关联交易,目的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借款利率不
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定价公允,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
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应回避该议案的
表决。
   (本页无正文,为《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11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名页。)


    独立董事签名:


   董秀良                  江   华                 孙向东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