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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贵银业:关于14金贵债上市期间调整交易机制相关事项的公告2019-04-08  

						债券代码:112231                                     债券简称:14 金贵债


               关于 14 金贵债上市期间调整交易机制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一、债券评级变动情况及相关影响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3 日发行了
2014 年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4 金贵债”,债券代码“112231”,发行规模 7 亿
元,期限 5 年,于 2014 年 11 月 3 日在深交所上市,且同时采取集中竞价交易和
协议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交易。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1 日收到东方金城国际信用评
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信用等级通知书》,公司“14 金贵债”信用评级调整为 AA-。
   2019 年以来,公司已如期足额兑付“16 金贵 01”、“16 金贵 02”本息。本次
评级变动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调整债券上市期间调整交易机制的相关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调整债券上市期间交易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相
关规定,上述事项触发“债券信用评级调整为 AA 级(不含)以下”情形,债券
交易方式调整为仅采取协议大宗交易方式。“14 金贵债”将于 2019 年 4 月 8 日
开市起停牌一天,2019 年 4 月 9 日开市起复牌,复牌之日起债券交易方式调整
为仅采取协议大宗交易方式,维持原有净价计价方式。
   债券交易方式调整后,仅限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办法》等规定的合格机构投资者买入,持有债券的其他投资者可以选择卖出或
者继续持有。
   三、其他事项
   经公司核查,本期债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三章规定的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事项,也不存在第五章中规定的需要
继续停牌的情形。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遵守相关规定进行交易。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公司
                                                        2019 年 4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