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贵银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9-05-06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金贵银业 公告编号:2019-036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2019 年 4 月 30 日,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金贵银业”)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 54,000 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2019 年 4 月 30 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
2、公司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前 12 个月之内未进行
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
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不对除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3、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1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61,696,556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77 元,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19,740,912.12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27,421,696.56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92,319,215.56 元。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
[2017]2-13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在银行开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并与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7年5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27,482.35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2017年5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
70,000万元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7年5月11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3、截止 2018 年 5 月 2 日,已将流动资金 70,000 万元归还至募投专户,至
此,2017 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性的所有资金已全部归还募集专户。
4、2018 年 5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满足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
56,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2018 年 5 月 3 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
5、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已将流动资金 1,541 万元归还至募投专户,至
此,2018 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性的资金尚有 54,459 万元未归还募集专
户。
6、2018 年四季度该募集资金投入共计 3,620,407 元,其中:2000t/a 高纯
银清洁提取扩建项目投入 2,700,407 元;3 万 t/a 二次锑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920,000 元。
7、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承诺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63,675.38
万元,占承诺投资项目总额的 53.40%,其中:
1)2000t/a 高纯银清洁提取扩建项目累计投入 13,565.11 万元,占该项目投
资总额的 30.45%。
2)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 11,410.49 万元,占该项目投资
总额的 60.96%。
3)3 万 t/a 二次锑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累计投入 3,399.78 万元,占该项目投
资总额的 16.46%。
4)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累计投入 35,300 万元,占该项目投资总额的 100%。
三、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在保
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
提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
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54,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2019 年 4 月 30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四、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流动资金
不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
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使用 54,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按现行中国人民银行贷
款基本利率计算,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约为
2349 万元(按最长期限一年及一年期贷款利率计算)。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
所需流动资金也随之增加,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减少财务费用,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公司决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新
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可以有效
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前,公司已将该部分募集资金及时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不断扩大经营规模的资金
需求,同时,也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 54,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 2019 年 4 月 30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按照项目投资计划,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
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同时可减少公司财务
费用,是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 54,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2019 年 4 月 30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七、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郴州市
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发表
如下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
务资助;公司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且本次补充流动资
金的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情况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拟使用 54,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
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
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
查意见。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