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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贵银业:2014年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9年第九期)2019-08-22  

						股票简称:金贵银业                                   股票代码:002716

债券简称:14 金贵债                                 债券代码:112231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城大道 1 号)




                        2014 年公司债券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9 年第九期)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2019 年 8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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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       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
信息来源于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贵银业”、“公司”或“发
行人”)对外公布的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
行人向国泰君安提供的资料。国泰君安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信用风
险管理指引(试行)》、《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编制了本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泰君安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
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国泰君安提请投资者及时关注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文件,并已督促发行人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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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期债券核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029
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发行不超过 7 亿元的公司债券。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
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7 亿元。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本期债券的名称及代码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为“14 金贵债”,
债券代码为“112231”。

    2、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7 亿元。

    3、本期债券的票面金额

    本期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 100 元。

    4、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

    本期公司债券的期限为 5 年,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
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形式

    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
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
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7、债券利率

    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前 3 年内固定不变,采取单利按年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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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不计复利,发行人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将到期的利息和/或本金
足额划入债券登记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后,不再另计利息。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
内前 3 年的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3 年末,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
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 3 年票面年利率加
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执行新利率,新利率在后 2 年固定不变,采取
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
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采取单利按年计
息,不计复利。

    本期债券存续期前 3 年的票面利率为 7.05%,经存续期第 3 年末上调票面
利率后,存续期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为 7.55%。

    8、起息日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4 年 11 月 3 日。

    9、付息日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15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11 月 3 日;若投资者行
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15 年至 2017 年每年的 11 月 3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
利息。

    10、兑付日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19 年 11 月 3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
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7 年 11 月 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1、计息期限

    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4 年 11 月 3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 日;若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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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4 年 11 月 3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 日。

       本期债券还本付息发生逾期时违约金的相关标准:若本公司未按时支付本期
债券的本金和/或利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况时,对于逾期未付的利息或本金,发
行人将根据逾期天数以及按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上浮 30%向债券持有人支付违约
金。

    12、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
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
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
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
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3、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
公告,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
的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为 0 至 100 个基点,其中一个基点为 0.01%。若发行人
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
不变。

    14、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
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
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
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
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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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
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2017 年 11 月 3 日,本期债券投资者回售实施完毕,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
148,021 张,剩余债券数量为 6,851,979 张。

    15、信用等级

    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诚”)出具的《郴州
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东方金诚债评
[2014]084 号),本期债券发行时,公司的主体信用级别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
级别为 AA。

    根据相关跟踪评级安排,东方金诚对金贵银业及“14 金贵债”信用状况进
行了跟踪评级。2015 年 5 月 28 日、2016 年 5 月 4 日、2017 年 6 月 28 日、
2018 年 6 月 12 日,东方金诚分别出具了跟踪评级报告,维持金贵银业的主体
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14 金贵债”信用等级为 AA。

    2019 年 3 月 21 日,东方金诚出具了《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关
于下调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14 金贵债”信用等级的公告》(东
方金诚公告[2019]92 号),下调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至 AA-,评级展望为负面;下
调“14 金贵债”信用等级至 AA-。

    2019 年 6 月 26 日,东方金诚对金贵银业及“14 金贵债”信用状况进行了
跟踪评级,维持金贵银业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负面;维持“14 金
贵债”信用等级至 AA-。

    2019 年 8 月 16 日,东方金诚对金贵银业及“14 金贵债”信用状况进行了
跟踪评级,将金贵银业的主体信用等级由 AA-下调至 A,评级展望为负面;并将
“14 金贵债”信用等级由 AA-下调至 A。

    16、付息、兑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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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债券本息支付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
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7、担保条款

    本期公司债券采用无担保形式发行。

    三、本期债券的重大事项
    国泰君安作为“14 金贵债”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
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说明书》、《债券受
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的规定及约定,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
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目前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

    根据发行人于 2019 年 5 月 21 日披露的《2018 年年度报告(更新后)》和
2019 年 7 月 13 日披露的《2019 年半年报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并结合发行人
于 2019 年 8 月 3 日、8 月 6 日分别发布的《关于诉讼事项及部分银行账户被冻
结的公告》(2019-076)、《关于新增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2019-080),发行
人已出现净利润下滑、现金流入减少,因诉讼事项而导致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
结等情况,相关事项将对发行人债券偿付产生不确定影响。

    具体情况如下:

    1、控股股东股权冻结及轮候冻结

    金贵银业于 2019 年 8 月 3 日、8 月 6 日、8 月 9 日及 8 月 16 日分别发布
了相关公告,对公司控股股东曹永贵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被冻结及轮候冻结
的情况进行说明。根据公告,曹永贵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共计 314,470,479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2.74%;其中累计质押的股份为共计 307,367,670 股,占
其持股总数的比例为 97.74%,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2.00%;累计被司法冻
结股份共计 314,470,479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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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32.74%;累计被司法轮候冻结 4,188,192,401 股,超过其实际持有上市公司
股份数。具体情况参见相关公告。

    2、公司涉诉及银行账户冻结情况

    金贵银业于 2019 年 8 月 3 日、8 月 6 日分别发布了相关公告,对公司涉及
诉讼及银行账户冻结情况进行了说明。根据公告,公司因债务问题受到诉讼导致
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被申请冻结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444,245,705.43 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2.01%,公司被申请冻结银行账户共 25 个,累计
实际被冻结金额为 14,818,413.48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40%。
具体情况参见相关公告。

    3、公司经营业绩情况

    金贵银业 2018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1.18 亿元,同比下降
53.2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54 亿元,同比下降 114.21%;2019
年一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0.42 亿元,同比下降 39.25%,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0.66 亿元,同比增长 15.79%。公司的经营业绩下滑、经
营活动现金流减少,对公司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同时,根据公司 2019 年 7
月 13 日发布的《2019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司 2019 年上半年业绩
预亏 4,000 万至 0。
    4、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根据公司公告,受环保政策趋严以及今年 5 月中旬至 6 月底公司年度检
修影响,金贵银业白银、电铅及综合回收产品销售收入下降。国泰君安就公司目
前生产经营情况向上市公司进行了访谈并实地走访生产经营场所查看生产线运
转情况。公司反馈目前经营仍处于正常运转状态,但是产能利用率降低。国泰君
安现场走访看到部分生产线处于停工状态,产能利率用较低。

    5、公司货币资金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货币资金分别为 14.46
亿元、15.21 亿元;其中,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权利受限的货币资金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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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1 亿元,主要系保证金及被冻结的银行存款;截至 2019 年 8 月 6 日,公司
实际被冻结银行账户累计资金合计 14,818,413.48 元;发行人实际可动用的活期
存款及现金显著低于资产负债表所显示的货币资金账面余额。

    6、公司预付账款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3 月 31 日,公司预付账款的账面价值
分别为 24.39 亿元、23.41 亿元,较 2018 年三季度末的 10.27 亿元大幅增长。
发行人于 2019 年 5 月 14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
135 号《关于对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报的问询函》,问询发行
人预付账款大幅增长的合理性。发行人于 2019 年 7 月 10 日发布《关于对深圳
证券交易所 2018 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就上述问题进行了回复,天健会计
师对此执行了相应核查程序并认为公司期末预付款项的增长具有合理性。

    受托管理人提请债券持有人关注上述问询函及其相关回复,如该部分款项存
在无法及时周转、回收或其他风险情形,将显著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截止目前,
国泰君安已就预付账款余额变动原因及其真实性、合理性向发行人发出问询函,
尚未取得发行人的回应。

    7、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根据发行人 2018 年年度报告显示,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所有
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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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1,250,819,775.81   保证金及被冻结的银行存款
 应收票据                    250,000,000.00   借款质押
 存货                      1,866,990,000.00   借款及长期应付款质押
 固定资产                    145,177,079.70   借款及长期应付款抵押
 无形资产                    586,734,060.66   借款抵押
        合计               4,099,720,916.17                                  --

    上述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因借款抵质押而受限,变现能力受到影响,可能
无法用于偿付到期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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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上市公司接待部分债券持有人走访情况

    因金贵银业自 2019 年 8 月 3 日以来陆续公告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冻
结及轮候冻结、银行账户被冻结的相关事项,部分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提出需
现场调研上市公司并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解的请求,国泰君安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
管理人,与发行人充分沟通了投资者的诉求,并协助安排上述债券持有人于 2019
年 8 月 9 日下午,在上市公司办公地点召开了投资者交流会,金贵银业、郴州市
金融办相关领导参加了会议,主要沟通内容如下:

    1、上市公司目前偿债能力情况及生产经营情况

    金贵银业董事长曹永贵、副总裁许子军对企业的债务履约能力和公司生产经
营情况进行介绍。公司高度重视“14 金贵债”按期偿还事项,正在积极筹划偿
债计划和履约资金安排。自 2018 年以来,由于行业景气度下行,市场流动性紧
张,部分银行出现断贷、抽贷情况,导致公司现金流紧张。近日,郴州市委、市
政府协调组织多家银行召开会议并成立了“银行间债委会”,力促在保生产、保
稳定的前提下,各家银行三年内不对金贵银业抽贷、压贷、贷款到期后均办理无
还本续贷手续,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保证生产经营正常、有序开展。

    金贵银业在会上表示,公司短期内积极筹划偿债资金安排,包括与银行协商
争取将受限银行货币资金转为流贷资金、继续推进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湖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管”)和湖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纾困机构
的纾困方案。实际控制人需解除股权质押及冻结后,继续推进股权转让及后续的
纾困计划。

    金贵银业表示,公司目前生产经营仍然正常开展,金和矿业和俊龙矿业均是
价值较高的自有资产,公司 2018 年对矿产的前期投入已完成,当年实现净利润
大约 0.9 亿元,预计 2019-2021 年会进入利润释放期,是公司持续利润来源的
保证。

    2、公司对“14 金贵债”偿债方案的规划

    应债券持有人的强烈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在会议上表示将于近期确认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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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加其个人对“14 金贵债”的担保,并于 10 个工作日内制定偿债方案和披露方
案实质性进展。公司目前正在积极对外筹措资金,目前的方案仍属于初步协商阶
段,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如有具体协议签署,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郴州市金融办就上市公司当前情况发表意见

    郴州市金融办与会人员表示,郴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金贵银业和上市公
司控股股东面临的问题,已就上市公司面临的资金流动性困难有关问题召开了专
题会议,市委、市政府后续将成立专项帮扶工作组,加强对上市公司资金周转的
协调工作。金贵银业当前所遇到的问题也是有色金属行业在金融去杠杆、中美贸
易摩擦大背景下所普遍面临的挑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金贵银业发展,主要
领导多次出面协调,积极帮助金贵银业脱困,立足当前渡难关、保生产、可持续。
目前白银价格逐步回暖,企业未来的发展前景是向好的。

    4、受托管理机构发表意见

    国泰君安作为“14 金贵债”的受托管理机构,一直密切关注上市公司的经
营情况、债务状况及本期债务的拟偿债方案,保持与债券持有人沟通并积极协调
债券持有人合理诉求。“14 金贵债”作为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需按期全额兑付
债券本息,企业应当认真对待当前偿债情况,尽快定制偿债方案,筹措资金按期
兑付债券。

    (三)评级机构下调发行人主体及债项评级

    发行人于 2019 年 8 月 16 日公告了《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关于
下调公司主体及“14 金贵债”信用等级的公告》(东方金诚公告[2019]287 号),
主要内容如下: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诚”)受托对“14 金贵
债”进行了初始评级及跟踪评级。最新的评级报告日为 2019 年 6 月 26 日,评
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负面,“14 金贵债”信用等级为 AA-。

    鉴于金贵银业公告称其 2019 年上半年盈利大幅下滑,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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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东方金诚根据信用评级相关制度实施了本次
不定期跟踪评级。

    东方金诚信用评级委员会决定将金贵银业主体信用等级由 AA-下调至 A,评
级展望为负面,并将“14 金贵债”信用等级由 AA-下调至 A。

    (四)上市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

    发行人于 2019 年 8 月 16 日公告了《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2019-
087),主要内容如下:

    上市公司因国内保理融资业务纠纷(有追索权)于近日收到江苏省常州市中
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苏 04 财保 53 号】,裁定:冻结被申请人旺祥
公司、金贵银业、曹永贵、许丽银行存款 9,900 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
财产,上述裁定系法院作出的诉前保全。




    国泰君安郑重提醒:截至目前,国泰君安尚未收到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偿付
方案的书面回复。本期债券投资者可以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持有人会
议规则》等相关约定,通过提请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
国泰君安亦将勤勉尽责的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

    国泰君安将密切关注发行人“14 金贵债”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14 金贵
债”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
行为准则》、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
责。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相关事项,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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