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ST 金贵 股票代码:002716 债券简称:14 金贵债 债券代码:112231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城大道 1 号) 2014 年公司债券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9 年第十八期)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2019 年 11 月 声 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 信息来源于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贵银业”、“公司”或“发 行人”)对外公布的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 行人向国泰君安提供的资料。国泰君安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信用风 险管理指引(试行)》、《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编制了本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泰君安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 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国泰君安提请投资者及时关注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文件,并已督促发行人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期债券核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029 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发行不超过 7 亿元的公司债券。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 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7 亿元。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本期债券的名称及代码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为“14 金贵债”, 债券代码为“112231”。 2、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7 亿元。 3、本期债券的票面金额 本期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 100 元。 4、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 本期公司债券的期限为 5 年,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 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形式 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 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 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7、债券利率 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前 3 年内固定不变,采取单利按年计 息,不计复利,发行人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将到期的利息和/或本金 足额划入债券登记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后,不再另计利息。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 内前 3 年的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3 年末,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 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 3 年票面年利率加 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执行新利率,新利率在后 2 年固定不变,采取 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 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采取单利按年计 息,不计复利。 本期债券存续期前 3 年的票面利率为 7.05%,经存续期第 3 年末上调票面 利率后,存续期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为 7.55%。 8、起息日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4 年 11 月 3 日。 9、付息日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15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11 月 3 日;若投资者行 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15 年至 2017 年每年的 11 月 3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 利息。 10、兑付日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19 年 11 月 3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 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7 年 11 月 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1、计息期限 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4 年 11 月 3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 日;若投资者 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4 年 11 月 3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 日。 本期债券还本付息发生逾期时违约金的相关标准:若本公司未按时支付本期 债券的本金和/或利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况时,对于逾期未付的利息或本金,发 行人将根据逾期天数以及按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上浮 30%向债券持有人支付违约 金。 12、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 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 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 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 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3、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 公告,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 的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为 0 至 100 个基点,其中一个基点为 0.01%。若发行人 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 不变。 14、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 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 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 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 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 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 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2017 年 11 月 3 日,本期债券投资者回售实施完毕,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 148,021 张,剩余债券数量为 6,851,979 张。 15、信用等级 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诚”)出具的《郴州 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东方金诚债评 [2014]084 号),本期债券发行时,公司的主体信用级别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 级别为 AA。 根据相关跟踪评级安排,东方金诚对金贵银业及“14 金贵债”信用状况进 行了跟踪评级。2015 年 5 月 28 日、2016 年 5 月 4 日、2017 年 6 月 28 日、 2018 年 6 月 12 日,东方金诚分别出具了跟踪评级报告,维持金贵银业的主体 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14 金贵债”信用等级为 AA。 2019 年 3 月 21 日,东方金诚出具了《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关 于下调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14 金贵债”信用等级的公告》(东 方金诚公告[2019]92 号),下调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至 AA-,评级展望为负面;下 调“14 金贵债”信用等级至 AA-。 2019 年 6 月 26 日,东方金诚对金贵银业及“14 金贵债”信用状况进行了 跟踪评级,维持金贵银业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负面;维持“14 金 贵债”信用等级至 AA-。 2019 年 8 月 16 日,东方金诚对金贵银业及“14 金贵债”信用状况进行了 跟踪评级,将金贵银业的主体信用等级由 AA-下调至 A,评级展望为负面;并将 “14 金贵债”信用等级由 AA-下调至 A。 2019 年 9 月 12 日,东方金诚对金贵银业及“14 金贵债”信用状况进行了 跟踪评级,将金贵银业的主体信用等级由 A 下调至 BBB,评级展望为负面;并 将“14 金贵债”信用等级由 A 下调至 BBB。 2019 年 9 月 23 日,东方金诚对金贵银业及“14 金贵债”信用状况进行了 跟踪评级,将金贵银业的主体信用等级由 BBB 下调至 BB-,评级展望为负面; 并将“14 金贵债”信用等级由 BBB 下调至 BB-。 2019 年 10 月 18 日,东方金诚对金贵银业及“14 金贵债”信用状况进行了 跟踪评级,将金贵银业的主体信用等级由 BB-下调至 B-,评级展望为负面;并将 “14 金贵债”信用等级由 BB-下调至 B-。 2019 年 11 月 3 日,东方金诚对金贵银业及“14 金贵债”信用状况进行了 跟踪评级,将金贵银业的主体信用等级由 B-下调至 C,并将“14 金贵债”信用 等级由 B-下调至 C。 16、付息、兑付方式 本期债券本息支付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 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7、担保条款 本期公司债券采用无担保形式发行。 18、违约情况 金贵银业于 2019 年 11 月 4 日(本债券应于 2019 年 11 月 3 日兑付,因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故实际兑付日为 2019 年 11 月 4 日)未能按时全额兑付“14 金贵债”全体债券持有人的本金及利息,已构 成实质违约。 三、本期债券的重大事项 国泰君安作为“14 金贵债”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 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说明书》、《债券受 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的规定及约定,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 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披露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被纳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消费人员名单 金贵银业于 2019 年 11 月 19 日发布公告,披露了公司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网公示信息查询,公司主体、公司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消 费人员名单。 1、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 况 失信被执行人 案号 详情概况 姓名/名称 (2019)渝 05 执 1847 号、 (2019)渝 05 执行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依据文号: 郴州市金贵银 执 1848 号、 (2019)渝 05 民初 392 号立案时间:2019 年 07 月 29 业股份有限公 (2019)渝 05 日做出执行依据单位: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失信 司 执 1849 号、 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2019)渝 05 执 1850 号 执行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依据文号: (2019)渝 05 (2019)渝 05 民初 392 号立案时间:2019 年 07 月 29 执 1847 号 日做出执行依据单位: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失信 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执行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依据文号: (2018)粤 03 (2018)京中信执字 01581 号立案时间:2018 年 11 月 执 2561 号 22 日做出执行依据单位: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失信被执 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执行法院: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执行依据文号: (2019)沪 (2018)沪 0113 民初 21555 号立案时间:2019 年 07 0113 执 3736 月 18 日做出执行依据单位: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失 号 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 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执行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依据文号: 曹永贵 (2019)沪黄证执字第 71 号立案时间:2019 年 08 (2019)粤 03 月 12 日做出执行依据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黄 执 2687 号 浦公证处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 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2019)湘 执行法院: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执行依据文号: 1002 执 4219 (2019)湘 1002 执 4219 号立案时间:2019 年 11 月 号 05 日执行标的:3738280 (2019)粤 执行法院: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执行依据文号: 0304 执 (2019)湘 1002 执 4219 号立案时间:2019 年 06 月 17364 号 06 日执行标的:36505661 (2019)渝 05 执 1848 号 执行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依据文号: (2019)渝 05 (2019)渝 05 执 1848 号立案时间:2019 年 07 月 29 执 1850 号 日执行标的:21600000 失信被执行人 案号 详情概况 姓名/名称 (2019)渝 05 执 1849 号 执行法院: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依据文号: (2019)川 18 (2019)渝 05 执 1848 号立案时间:2019 年 07 月 29 执 120 号 日执行标的:50000000 执行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 03 (2019)粤 03 执 3938 号立案时间:2019 年 10 月 21 执 3938 号 日执行标的:128487094 执行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 03 (2019)粤 03 执 3938 号立案时间:2019 年 10 月 21 执恢 662 号 日执行标的:500386205 2、被列入限制消费人名单情况 根据公司公告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曹永贵先生被列入限制消费人员名单详 情如下: 限制消费人员姓名 案号 立案时间 执行法院 (2019)渝 05 执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 2019 年 7 月 29 日 1847 号 民法院 (2018)粤 03 执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 2018 年 11 月 22 日 2561 号 院 (2019)沪 0113 执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 2019 年 7 月 18 日 3736 号 法院 曹永贵 (2019)粤 03 执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 2019 年 8 月 12 日 2687 号 院 (2019)粤 0304 执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 2019 年 6 月 6 日 17364 号 法院 (2019)川 18 执 120 雅安市中级人民法 2019 年 7 月 24 日 号 院 公司公告称,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系公司与重庆海尔小额贷款有限 公司之间的保理合同纠纷被相关债权人起诉要求公司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给付 义务,公司因流动性不足的原因,未能在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给付义务, 故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公司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 费人员名单系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给付义务。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因未履行法律文书约定的给付义务导致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的情形,反映了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资金流动性不足的情况,已对公司生 产经营、财务状况以及本期债券的兑付及违约后的债务处置产生不利影响,受托 管理人提请债券持有人关注上述风险事项。 (二)控股股东所持股份新增轮候冻结 发行人于 2019 年 11 月 19 日和 11 月 23 日分别公告了控股股东所持股份 新增轮候冻结情况,对公司控股股东曹永贵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轮候冻结的 情况进行说明。根据公司公告,截至 2019 年 11 月 23 日,曹永贵先生持有公司 股份共计 314,470,47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2.74%。其中累计质押的股 份为共计 307,367,670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比例为 97.74%,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 32.00%;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共计 314,470,479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2.74%;累计被司法轮候冻结 8,283,187,485 股, 超过其实际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以下为新增轮候冻结及累计轮候冻结具体情况: 1、新增轮候冻结情况 (1)2019 年 11 月 19 日公告 是否为第一 本次轮候冻结占 轮候冻 轮候冻结数量 轮候冻结执行 股东名称 大股东及一 其所持股份比例 结日期 委托日期 (股) 人名称 致行动人 (%) (月) 上海市浦东新 曹永贵 是 314,470,479 100.00% 36 2019-11-12 区人民法院 (2)2019 年 11 月 23 日公告 是否为第一 本次轮候冻结占 轮候冻 轮候冻结数量 轮候冻结执行 股东名称 大股东及一 其所持股份比例 结日期 委托日期 (股) 人名称 致行动人 (%) (月) 广东省深圳市 曹永贵 是 314,470,479 100.00% 36 2019-11-19 中级人民法院 2、累计轮候冻结情况 是否为第 本次轮候冻 轮候 序 一大股东 轮候冻结数量 结占其所持 轮候冻结执行 冻结 股东名称 委托日期 号 及一致行 (股) 股份比例 人名称 日期 动人 (%) (月) 深圳市福田区 2018-10-0 1 曹永贵 是 3,975,037 1.26% 36 人民法院 8 上海市宝山区 2018-11-0 2 曹永贵 是 314,470,479 100.00% 36 人民法院 1 广州市番禺区 2018-12-0 3 曹永贵 是 314,470,479 100.00% 36 人民法院 3 广州市番禺区 2018-12-0 4 曹永贵 是 314,470,479 100.00% 36 人民法院 3 广东省深圳市 2018-12-0 5 曹永贵 是 86,422,488 27.48% 36 中级人民法院 4 广东省深圳市 2018-12-0 6 曹永贵 是 314,470,479 100.00% 36 中级人民法院 6 重庆市第五中 2019-02-0 7 曹永贵 是 314,470,479 100.00% 36 级人民法院 1 山东省烟台市 2019-03-1 8 曹永贵 是 314,470,479 100.00% 36 中级人民法院 2 成都市青羊区 2019-04-0 9 曹永贵 是 2,230,000 0.71% 36 人民法院 2 长沙市芙蓉区 2019-05-0 10 曹永贵 是 314,470,479 100.00% 36 人民法院 9 广东省深圳市 2019-06-2 11 曹永贵 是 314,470,479 100.00% 36 中级人民法院 5 上海市浦东新 2019-07-2 12 曹永贵 是 314,470,479 100.00% 36 区人民法院 3 四川省成都市 2019-07-2 13 曹永贵 是 314,470,479 100.00% 36 中级人民法院 5 益阳市赫山区 2019-08-0 14 曹永贵 是 3,800,000 1.21% 36 人民法院 1 苏州工业园区 2019-08-0 15 曹永贵 是 3,648,649 1.16% 36 人民法 2 重庆市渝北区 2019-08-0 16 曹永贵 是 314,470,479 100% 36 人民法院 7 江西省南昌市 2019-08-1 17 曹永贵 是 314,470,479 100% 36 中级人民法院 3 江苏省常州市 2019-08-1 18 曹永贵 是 314,470,479 100% 36 中级人民法院 3 北京市东城区 2019-08-2 19 曹永贵 是 314,470,479 100% 36 人民法院 1 湖南省郴州市 2019-08-2 20 曹永贵 是 314,470,479 100% 36 中级人民法院 7 湖南省郴州市 2019-08-2 21 曹永贵 是 314,470,479 100% 36 中级人民法院 7 广东省深圳市 2019-08-2 22 曹永贵 是 314,470,479 100% 36 中级人民法院 8 广东省深圳市 2019-09-1 23 曹永贵 是 314,470,479 100% 36 中级人民法院 6 四川省雅安市 2019-09-1 24 曹永贵 是 314,470,479 100% 36 中级人民法院 8 湖南省郴州市 2019-09-1 25 曹永贵 是 314,470,479 100% 36 中级人民法院 9 河南省郑州市 2019-09-3 26 曹永贵 是 10,853,894 3.45% 36 中级人民法院 0 益阳市赫山区 2019-10-1 27 曹永贵 是 314,470,479 100.00% 36 人民法院 1 益阳市赫山区 2019-10-1 28 曹永贵 是 314,470,479 100.00% 36 人民法院 1 益阳市赫山区 2019-10-1 29 曹永贵 是 314,470,479 100.00% 36 人民法院 1 郴州市北湖区 2019-10-1 30 曹永贵 是 314,470,479 100.00% 36 人民法院 4 上海市浦东新 2019-11-1 31 曹永贵 是 314,470,479 100.00% 36 区人民法院 2 广东省深圳市 2019-11-1 32 曹永贵 是 314,470,479 100.00% 36 中级人民法院 9 合计 8,287,162,522 2635.28% 股份轮候冻结原因:上述曹永贵先生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系曹永贵先生 的债务纠纷所致。 国泰君安将密切关注发行人“14 金贵债”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14 金贵 债”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 行为准则》、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 责。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相关事项,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本页无正文,为《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 理事务报告》(2019 年第十八期)之盖章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