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岭南股份: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项目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2019-03-1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为项目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广发证券”)为岭南生态文
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南股份”、“发行人”或“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保荐工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对岭南股份拟为项目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有效推进岭南股份中标的长丰县北城地区绿化提升“511”及县城绿化提
升 PPP 项目的落地,公司拟为项目公司长丰县丰岭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长丰丰岭生态”)10.8 亿元的贷款提供担保。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对项目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长丰丰岭生态提供 10 亿元的贷款担保事项在上述对外担保额度的预计范围内。
因此,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长丰丰岭生态提供 0.8 亿元的贷款担
保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长丰县地处安徽省中部,是工业大县、科技强县。全县现有规模以上企业
387 家,其中产值超亿元企业 214 家,上市挂牌企业 16 户,国家级高新技术企
业 77 家。2016 年及 2017 年连续两年位列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

    备注:数据来源为长丰县人民政府官网。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长丰丰岭生态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长丰县丰岭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蒙城北路西侧北城世纪城 B3 区鸿徽苑
11 幢 1201 室

    法定代表人:郭飞

    注册资本:65,71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 年 4 月 10 日

    经营范围:生态环境整治、绿化工程及绿化改造、提升、养护工程(仅限于
长丰县域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                  认缴额(万元)      出资占比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59,139            90%
   合肥北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571             10%
                  合计                        65,710            100%

    财务情况:长丰丰岭生态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4,461.50 万元、负债总额为 0 万元、净资产为 4,461.50 万元。

    长丰丰岭生态为公司中标的“长丰县北城地区绿化提升‘511’及县城绿化提升
PPP 项目”之项目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 90%的股权,合肥北城建设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其 10%的股权,公司与长丰丰岭生态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三、担保主要情况

    长丰丰岭生态拟向银行申请 10.8 亿元的项目贷款。公司拟为项目公司长丰
丰岭生态 10.8 亿元项目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 10 年。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协议
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额度不超过 10.8 亿元,占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29.82%。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7.82 亿元,
占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76.81%。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
保情形。
    五、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以特别决议案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项
目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提供上述担保事项,上述议案已经出席董事会的
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为长丰丰岭生态提
供 0.8 亿元的贷款担保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是为加快项目落地,有效地
推进公司生态环境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
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本次担保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
项目公司长丰县丰岭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0.8 亿元的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
限 10 年。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议审议的担保事项是为了有效推进公司项目的顺利落地,
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
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项目公司长丰县丰岭生
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0.8 亿元的贷款提供担保。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岭南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为长丰丰岭
生态提供 0.8 亿元的贷款担保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保荐机构对公司此次对项目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次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为项
目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王楚媚                       吴    曦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